本實用新型涉及護眼臺燈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中學生用智能護眼臺燈。
背景技術:
市面上的很多"護眼燈",其實就是電子鎮流熒光燈,說白一點就是節能燈。其最主要的特點是人眼覺察不到頻閃,也即,相對日光燈而言,這種燈的光線看上去沒有明顯亮暗變化。事實上,這類燈利用電子整流器將電流頻率升高到30k-50kHz,這時光閃爍的速度非常快,人眼的反應跟不上這種變化。所以,不是無頻閃而是小幅度、高頻閃,人眼感覺不出而已。但是,高頻電子整流器會產生高頻電磁干擾信號。
其實,臺燈的使用非常講究,原因在于臺燈的光源比較集中、有很強的方向性。學習時,燈如果離得近,光線太強容易傷著眼睛;燈如果離得遠,光線變暗,還容易被手、頭或上身擋住。因此在學習、閱讀時經常會發生光線過亮或過暗的情況,一般人不易把握光線到底是否合適,也難以時刻注意自己的身體姿態。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高中學生用智能護眼臺燈。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中學生用智能護眼臺燈,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一側設置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的一側通過轉軸設有蓋板,所述蓋板靠近放置槽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彈簧的一端,且彈簧的另一端與放置槽的底部連接,所述蓋板遠離轉軸的一側設置有卡扣,所述放置槽的槽內安裝有卡托,且卡托上端設有眼保儀,所述底座安裝有電源,所述底座的上端靠近電源的一側設有垂直的燈架,所述底座遠離燈架的一側設有控制鍵,所述燈架前側的下端設有提醒警示器,所述提醒警示器的上方設置有紅外傳感器,燈架頂端安裝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遠離燈架的一側設有支桿,所述支桿上端安裝有燈罩,所述燈罩內部安裝有照明燈,燈罩遠離支桿的一側安裝有亮度調節器,所述亮度調節器上端設有光敏傳感器。
優選的,所述電源與提醒警示器、紅外傳感器、照明燈、亮度調節器、光敏傳感器與眼保儀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光敏傳感器和亮度調節器通過導線與照明燈連接。
優選的,所述眼保儀通過彈簧線與電源連接,且彈簧線的拉伸長度為60cm。
優選的,所述底座遠離放置槽的一側設置有卡槽,卡槽與卡扣相互卡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亮度調節器和光敏傳感器的設計,可以很好的通過檢測外界環境光來調節照明燈的光照度,避免燈光對眼睛的侵害,通過設置眼保儀,可以在眼睛產生疲勞時及時的啟動護眼,通過紅外傳感器的設計,可以準確的調整用戶的坐姿,有利于用戶處在合適的燈光照射范圍內,通過提醒警示器設計,有利于根據用戶的學習時間來提醒客戶應該進行休息或者選擇使用眼保儀來進行護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中學生用智能護眼臺燈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中學生用智能護眼臺燈的底座頂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放置槽、3蓋板、4卡扣、5彈簧、6眼保儀、7卡托、8電源、9燈架、10提醒警示器、11紅外傳感器、12轉動軸、13燈罩、14亮度調節器、15光敏傳感器、16控制鍵。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高中學生用智能護眼臺燈,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一側設置有放置槽2,放置槽2的一側通過轉軸設有蓋板3,蓋板3靠近放置槽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彈簧5的一端,且彈簧5的另一端與放置槽2的底部連接,蓋板9遠離轉軸的一側設置有卡扣4,放置槽2的槽內安裝有卡托7,且卡托7上端設有眼保儀6,底座1安裝有電源8,底座1的上端靠近電源8的一側設有垂直的燈架9,底座1遠離燈架9的一側設有控制鍵16,燈架9前側的下端設有提醒警示器10,提醒警示器10的上方設置有紅外傳感器11,燈架9頂端安裝有轉動軸12,轉動軸12遠離燈架9的一側設有支桿,支桿上端安裝有燈罩13,燈罩13內部安裝有照明燈,燈罩13遠離支桿的一側安裝有亮度調節器14,亮度調節器14上端設有光敏傳感器15,電源8與提醒警示器10、紅外傳感器11、照明燈、亮度調節器14、光敏傳感器15與眼保儀6電性連接,光敏傳感器15和亮度調節器14通過導線與照明燈連接,眼保儀6通過彈簧線與電源8連接,且彈簧線的拉伸長度為60cm,底座1遠離放置槽2的一側設置有卡槽,卡槽與卡扣4相互卡接。
工作原理:在使用時,光敏傳感器15通過檢測外界環境的光線控制亮度調節器14,可以很好的通過外界環境光的來調整照明燈的光照度,紅外傳感器11則可以準確的檢測用戶身體與臺燈的距離,當距離過遠或者過近時,提醒警示器10會提醒用戶,使用戶身體處在合適的燈光照射距離內,同時,提醒警示器10還會根據用戶的學習時間來提醒客戶應該進行休息或者選擇使用眼保儀6來進行護眼,當用戶不想使用臺燈的智能護眼功能時,則可以通過設置控制鍵16來關閉智能護眼模式。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