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街道路燈照明領域,具體為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
背景技術:
在街道路燈照明方面,普通街道路燈往往存在安裝步驟復雜,操作不便,浪費大量時間,耗費許多人力,又不能根據道路實際情況靈活調節路燈高度,并且路燈功能比較單一等問題,而且普通街道路燈需要現有電力系統支持供應,在缺電緊張或雨雪高溫嚴寒惡劣天氣時,容易遭受破壞,不能繼續照明,從而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等諸多社會安全隱患,因此,普通街道路燈不論在技術方面,還是從社會發展方面,都已不能滿足現在社會對街道照明的多重需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包括安裝底座、監視記錄儀、底管、燈桿、頂管、蓄電池、支撐桿、調節底座、太陽能板、燈頭、光源、燈臂、監視器支架、監視器、連接管和固定螺栓,所述安裝底座上側設有底管,所述底管上設有監視記錄儀,所述底管上側設有連接管,所述連接管上側設有燈桿,所述燈桿上側設有頂管,所述頂管內部設有蓄電池,所述頂管上側設有燈臂和支撐桿,所述燈臂下設有監視器支架和監視器,所述燈臂前端設有燈頭和光源,所述支撐桿上側設有調節底座,所述調節底座上設有固定螺栓,所述調節底座上側設有太陽能板。
優選的,所述太陽能板可以進行方位和角度的調節。
優選的,所述燈桿可以在底管和頂管中進行高度升降的調節。
優選的,所述燈桿上下兩端分別標有刻度。
優選的,所述燈臂與頂管有30度夾角。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根據道路需要的實際情況,可以逐一調整燈桿在底管和頂管中的升降高度,并連接固定,實現路燈的分部安裝、高度升降,操作簡單,易于安裝,可控性好,同時,通過太陽能板不僅提供電能,而且還能把多余的電存儲在蓄電池中,供夜晚和惡劣天氣時使用,節能環保,使太陽能資源有效利用,而監視器可實時監測道路上車輛行人的情況,記錄違反交通行為。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路燈上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底座橫截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底座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燈桿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燈桿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安裝底座,2、監視記錄儀,3、底管,4、燈桿,5、頂管,6、蓄電池,7、支撐桿,8、調節底座,9、太陽能板,10、燈頭,11、光源,12、燈臂、13、監視器支架,14、監視器,15、連接管,16、固定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1-6,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包括安裝底座1、監視記錄儀2、底管3、燈桿4、頂管5、蓄電池6、支撐桿7、調節底座8、太陽能板9、燈頭10、光源11、燈臂12、監視器支架13、監視器14、連接管15和固定螺栓16,安裝底座1上側設有底管3,底管3上設有監視記錄儀2,監視記錄儀2可以記錄監視器14所監視的交通道路情況,底管3上側設有連接管15,連接管15可以固定底管3和燈桿4的連接,防止非專業人員調節路燈高度,連接管15上側設有燈桿4,燈桿4可以在底管3和頂管5中進行高度升降的調節,燈桿4上下兩端都有凸起部分,且都分別標有刻度,保證專業人員準確調節路燈的升降高度,燈桿4上側設有頂管5,頂管5內部設有蓄電池6,頂管5上側設有燈臂12和支撐桿7,燈臂12與頂管5有30度傾角,保證燈光所照的地面最大,燈臂12下設有監視器支架13和監視器14,燈臂12前端設有燈頭10和光源11,支撐桿7上側設有調節底座8,調節底座8上設有固定螺栓16,固定螺栓16可以固定住太陽能板9,保證太陽能板9不易掉落,調節底座8上側設有太陽能板9,太陽能板9可以進行方位和角度的調節,保證太陽能板9取得更多的太陽光。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易于安裝的升降式路燈時,可分部組裝該路燈各部件。初次使用時,可先將燈桿4上端的凸起部分對準頂管5中內部凹起部分,沿頂管5的豎向滑道套入,然后,根據燈桿4上端的刻度調整到合適位置后,左右旋轉燈桿4,即可固定燈桿4和頂管5,同理,底管3內部結構和頂管5內部相同,都具有凹起的豎向滑道和橫向螺旋,所以燈桿4在底管3中的高度調整和固定原理相同,即路燈的升降是通過調節燈桿5在底管3和頂管5中的高度來實現,同時,分部組裝也降低了路燈的安裝難度,即組裝好燈桿5與路燈上部其他部件后,最后再安裝燈桿5與底管3即可,而太陽能板9實現了路燈電力自供應,以及監視器14可實時監測道路上車輛行人的情況,監視記錄儀3記錄交通違法行為,方便查證。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