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及樂器用部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樂器及樂器用部件。
【背景技術】
[0002]當前,存在作為鍵盤樂器的三角鋼琴、立式鋼琴、作為弦樂器的原聲吉他及小提琴等利用弦等發音體而產生原聲的樂音、并向框體的外側進行傳播的樂器(原聲樂器)。
[0003]作為改善上述樂器的音響特性的技術,例如在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下述結構,即,將三角鋼琴的框體所具有的大琴蓋分割為兩個琴蓋部,對兩個琴蓋部分別進行開閉。在該結構中,通過將兩個琴蓋部中的僅一個打開,能夠僅對高音域或者低音域的樂音進行強調而發音。即,在同一架三角鋼琴中實現多個種類的音響特性。
[0004]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1 - 083960號公報
【發明內容】
[0005]然而,在上述樂器中,在從發音體產生聲音時,有時聽者所能聽到的樂器的聲音是存在瑕疵的音質(不正常的音色)。存在瑕疵的音質(不正常的音色)是對特定頻率進行強調或者丟失等而得到的音質。作為對特定頻率進行強調或者丟失的因素,例如能夠舉出從發音體所產生的樂音或噪音等聲音(直接音)、和框體或房間的壁面等處反射的反射聲音進行干涉而音色發生變化的現象(聲染色)。
[0006]在該情況下,優選將存在瑕疵的音質調整為無瑕疵的音質,以使聽者所能聽到的樂器的聲音成為正常的音質的音色。
[0007]本發明的一種方式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樂器及能夠安裝于樂器的樂器用部件,該樂器能夠將從發音體產生聲音時所產生的存在瑕疵的音質調整為無瑕疵的音質。
[0008]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式,樂器具備:框體;發音體,其設置于所述框體,產生聲音;以及音響構造部,其具有至少一個形成有與外部連通的開口部的空腔部,設置于所述框體。
[0009]所述音響構造部可以由至少一個管構成,在所述框體設置有對所述音響構造部進行安裝的安裝構造。
[0010]所述音響構造部可以相對于所述框體可自由拆裝。
[0011]所述音響構造部可以收容于所述框體內。
[0012]所述管可以在從所述框體卸下的狀態下,可自由折疊。
[0013]所述音響構造部可以構成所述框體的一部分。
[0014]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式,樂器可以具備:鍵;以及錘,其通過所述鍵的按鍵力,對作為所述發音體的弦進行擊打。
[0015]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式,樂器可以具備:操作件;以及驅動部,其與所述操作件的操作相應地,對通過所述音響構造部而實現的吸音效果及散射效果的產生方式進行調整。
[0016]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式,樂器可以具備對所述開口部進行遮擋的遮擋部件,所述驅動部可以與所述操作件的操作相應地,調整所述遮擋部件對所述開口部的遮擋量。
[0017]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式,樂器用部件是安裝于樂器的部件,該樂器用部件具有至少一個形成有與外部連通的開口部的空腔部。
[0018]發明的效果
[0019]根據上述的本發明的方式,在具備音響構造部(樂器用部件)的樂器中產生聲音時,即使由于聲染色等而產生存在瑕疵的音質,也能夠通過由音響構造部(樂器用部件)發揮吸音效果及散射效果,從而對特定的頻率進行抑制或者強調。即,能夠將存在瑕疵的音質調整為無瑕疵的音質。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作為本發明的第1實施方式的三角鋼琴的主視圖。
[0021]圖2是從上方對圖1的三角鋼琴進行觀察的圖。
[0022]圖3是從箭頭A方向對圖1的三角鋼琴進行觀察的圖。
[0023]圖4是表示圖1的三角鋼琴中的框體內的弦、擊弦(act1n)機構、制音(damper)機構的圖。
[0024]圖5是表示通過圖1的三角鋼琴的音響構造部而實現的吸音效果及散射效果的原理的圖。
[0025]圖6是作為本發明的第2實施方式的立式鋼琴的主視圖。
[0026]圖7是圖6的立式鋼琴的B — 線剖視圖。
[0027]圖8是作為本發明的第3實施方式的木箱鼓(cajon)的斜視圖。
[0028]圖9是圖8的木箱鼓的C 一 C線剖視圖。
[0029]圖10是作為本發明的第4實施方式的立式鋼琴的剖視圖。
[0030]圖11是圖10的立式鋼琴所具備的管的剖視圖。
[0031]圖12是表示第4實施方式的立式鋼琴的第1變形例的后視圖。
[0032]圖13是表示第4實施方式的立式鋼琴的第2變形例的要部放大剖視圖。
[0033]圖14是作為本發明的第5實施方式的立式鋼琴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4]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35]〈第1實施方式〉
[0036]圖1是作為本發明的第1實施方式的樂器的三角鋼琴10的主視圖。圖2是從上方對三角鋼琴10進行觀察的圖。圖3是從A方向對圖1中的音響構造部(樂器用部件)1進行觀察的圖。
[0037]三角鋼琴10的框體11具有:擱板12 ;外圍側板13 ;前框14 ;大琴蓋15 ;上支撐桿16 ;前琴蓋17,其與大琴蓋15的前端連結而可自由擺動;踏板腳柱18L、18R ;踏板盒19 ;以及腳 20L、20R、20C。
[0038]夕卜圍側板13沿擱板12的邊緣而固定。前框14架設于外圍側板13的平行相對的壁面41L及41R之間。大琴蓋15與外圍側板13的壁面41L處的前框14的后側連結。上支撐桿16與外圍側板13的壁面41R處的前框14的后側連結。前琴蓋17與大琴蓋15的前端連結為可自由擺動。踏板腳柱18L、18R從擱板12的背面12a的前端部的正中間朝向下方延伸。踏板盒19固定于踏板腳柱18L及18R的前端。腳20L、20R、20C從擱板12的背面12a處的踏板腳柱18L及18R的左右兩側及其里側的各部位朝向下方延伸。
[0039]在腳20L、20R、20C各自的末端,固定有腳輪21L、21R、21C。從踏板盒19的前面,露出由演奏者的腳進行操作的作為操作件的柔音踏板22、持音踏板23及制音踏板24。另夕卜,從由框體11中的外圍側板13的壁面41L及41R、擱板12及前框14包圍的開口,露出鍵25 — i (i = 1?88)。在前框14的下端設置有鍵盤蓋26。前框14的上方設置有樂譜面板27。
[0040]如圖4所示,在框體11的擱板12上固定有對鍵25 — i (i = 1?88)可自由擺動地進行支撐的部件,即鍵盤架中擂30 — i (i = 1?88)。在擱板12上的鍵盤架中擂30 —
i(i = 1?88)各自的前方和后方,配置有鍵盤架前擂31 — i及鍵盤架后擂32 — i。在框體11的外圍側板13及前框14所包圍的空間內的各鍵25 -1的上方,張緊設置有作為發音體的弦33 — i。在該空間內的各鍵25 -1的后方,設置有擊弦機構35 -1和制音機構37-1o擊弦機構35 -1是將演奏者的手指對鍵25 -1進行按鍵的按鍵力變換為錘34 —i對弦33 -1進行擊打的打弦力的機構。制音機構37 -1是將演奏者的手指對鍵63 — i進行按鍵的按鍵力、演奏者的腳對柔音踏板22進行踩踏的踩踏力變換為使弦33 -1上的制音器36 -1從弦33 -1離開的離弦力的機構。
[0041]在圖2及圖3中,在三角鋼琴10的大琴蓋15的朝向框體11內的空間的面上設置有音響構造部1。音響構造部1具有多個形成有與外部連通的開口部3 — m(m = 1?10)的空腔部。在本實施方式中,音響構造部1由多個管2 — m(m = 1?10)構成。前述空腔部是各管2 —m的內部空間。前述開口部3 —m形成于各管2 —m的側壁部。
[0042]各管2 — m具有棱柱形狀的外觀。各管2 — m具有在長度方向上相對的側壁部FW及BW、在厚度方向上相對的側壁部UW及DW、在寬度方向上相對的側壁部LW及RW。此外,在圖1及圖3中,簡單起見,未圖不除管2 — 1以外的管2 — 2?2 — 10各自的側壁部FW、BW、UW、DW、LW、RW的標號。多個管2 — m(m = 1?10)排列為其長度方向彼此平行。
[0043]管2 — 1的長度D1、管2 — 2的長度D2、管2 — 3的長度D3、管2 — 4的長度D4、管2 — 5的長度D5、管2 — 6的長度D6、管2 — 7的長度D7、管2 — 8的長度D8、管2 — 9的長度D9、以及管2 — 10的長度D10的大小關系為D1 = D2 = D3 > D4 > D5 > D6 > D7> D8 > D9 > DlOo管2 — m(m = 1?10)以使得前框14側的側壁部FW —致的方式在寬度方向上排列。
[0044]管2 —m的開口部3 — m設置于在管2 — m的厚度方向上相對的側壁部UW及DW中的一個側壁部DW。管2 — m(m = 1?10)的側壁部DW形成均等的障板面。并且,管2 —m(m=l?10)的另一個側壁部UW朝向大琴蓋15側而固定于大琴蓋15處。因此,如果使三角鋼琴10的大琴蓋15向圖1的箭頭B方向進行擺動,利用大琴蓋15對框體11內的空間上方進行堵塞,則該空間內的弦33 — i (i = 1?88)和管2 — m(m = 1?10)的側壁部DW相對。
[0045]以上為本實施方式的結構的詳細內容。在本實施方式中,作為鍵盤樂器的三角鋼琴10自身具有音響構造部1。并且,該音響構造部1的管2 — m(m = 1?10)各自產生吸音效果及散射效果。管2 — m產生吸音效果及散射效果的原理如下。
[0046]如圖5所示,管2 —m的長度方向的兩端部為閉口端。另外,管2 —m的開口部3 — m例如形成于管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