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樂譜支架。
背景技術:
樂譜架是用來放置樂譜的支架,現有的樂譜支架包括支撐架和樂譜板。現有的樂器師在使用一些樂器時,需要將樂器支撐在腿上使用,如果在樂譜支架上安裝一個腳踏板,可以給用戶帶來很大的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使用方便、實用性強的新型樂譜支架。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樂譜支架,包括底座、固定在所述底座頂部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的頂部通過可轉動機構連接有樂譜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上方活動設置有一腳踏板,所述腳踏板的底端固定有與所述底座連接的高度可調的腳踏板驅動機構,所述支撐桿的外壁沿豎直方向固定有一滑軌,所述腳踏板的一端固定有滑輪座,所述滑輪座上安裝有至少一個與所述滑軌滑動連接的滑輪;所述腳踏板驅動機構包括固定在所述底座頂部的底板、固定在所述底板頂部的豎直筒體、固定在所述豎直筒體頂部的蓋板、頂端與所述腳踏板底部連接的連接板,所述豎直筒體內可滑動設置有一驅動座,所述驅動座的頂部固定有驅動桿,所述連接板的底部固定有穿過所述蓋板并與所述驅動桿頂端連接的滑動桿,所述驅動桿的外壁固定有鎖緊齒條,所述鎖緊齒條上嚙合有鎖緊齒輪,所述鎖緊齒輪上固定有延伸至所述豎直筒體外并與所述豎直筒體通過螺紋連接的螺紋桿,所述螺紋桿的端頭固定有驅動旋轉座。
優選地,上述的新型樂譜支架,其中所述底座的底部各個角處分別固定一行走輪。
優選地,上述的新型樂譜支架,其中所述腳踏板的頂部固定有腳墊,所述腳墊的頂部設置有防滑紋。
優選地,上述的新型樂譜支架,其中所述可轉動機構包括連接柱、焊接在所述支撐桿頂部的托座、固定在所述托座頂部前端的前豎直板、固定在所述托座頂部后端的后豎直板、夾設在所述前豎直板和后豎直板之間的連接板,所述樂譜板傾斜的固定在所述連接板的頂部,所述連接柱依次穿過所述前豎直板、連接板、后豎直板。
優選地,上述的新型樂譜支架,其中所述連接柱的兩個端頭分別通過螺紋連接有一鎖緊螺母。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主要體現在:腳踏板可以供用戶擱置腳使用,方便用戶在腿上放置樂器;用戶可以通過腳踏板驅動機構的長度來對腳踏板的高度作出調整,使得本實用新型更加實用;用戶轉動驅動旋轉座,可以使得鎖緊齒輪與鎖緊齒條分離或者嚙合,當鎖緊齒輪與鎖緊齒條分離時,可以上下抽插滑動桿,這樣接實現了腳踏板驅動機構的長度調節,使用起來方便;當鎖緊齒輪與鎖緊齒條嚙合時,可以起到鎖緊的作用,避免了鎖緊齒條自行向下移動;滑輪座上安裝有至少一個與滑軌滑動連接的滑輪,使得腳踏板上下運動更加平穩。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腳踏板驅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轉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的右視圖;
圖5為圖1中腳墊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如圖1、2、3、4、5所示,一種新型樂譜支架,包括底座1、固定在底座1頂部的支撐桿11,支撐桿11的頂部通過可轉動機構2連接有樂譜板3。
本實用新型中的底座1的上方活動設置有一腳踏板31,腳踏板31的底端固定有與底座1連接的高度可調的腳踏板驅動機構4,支撐桿11的外壁沿豎直方向固定有一滑軌51,腳踏板31的一端固定有滑輪座52,滑輪座52上安裝有兩個與滑軌51滑動連接的滑輪53。
腳踏板驅動機構4包括固定在底座1頂部的底板41、焊接在底板41頂部的豎直筒體42、固定在豎直筒體42頂部的蓋板43、頂端與腳踏板31底部連接的連接板44,豎直筒體42內可滑動設置有一驅動座45,驅動座45的頂部固定有驅動桿46,連接板44的底部固定有穿過蓋板43并與驅動桿46頂端連接的滑動桿47,驅動桿46的外壁固定有鎖緊齒條48,鎖緊齒條48上嚙合有鎖緊齒輪49,鎖緊齒輪49上固定有延伸至豎直筒體42外并與豎直筒體42通過螺紋連接的螺紋桿50,螺紋桿50的端頭固定有驅動旋轉座40。
本實用新型中的底座1的底部各個角處分別固定一行走輪10,這樣設計使得本實用新型移動起來省力方便。本實用新型中的腳踏板31的頂部固定有腳墊6,腳墊6的頂部設置有防滑紋61,這樣設計使得鞋子與腳踏板31之間的摩擦力明顯增大。
本實用新型中的可轉動機構2包括連接柱21、焊接在支撐桿11頂部的托座22、焊接在托座22頂部前端的前豎直板23、焊接在托座頂部后端的后豎直板24、夾設在前豎直板23和后豎直板24之間的連接板25,樂譜板3傾斜的焊接在連接板25的頂部,連接柱21依次穿過前豎直板23、連接板25、后豎直板24,這樣設計結構簡單,用戶轉動連接板25即可實現樂譜板3的角度調節,使用起來方便。
本實用新型中的連接柱21的兩個端頭分別通過螺紋連接有一鎖緊螺母80,鎖緊螺母使得前豎直板23、連接板25、后豎直板24能夠緊密接觸,從而保證了前豎直板23、后豎直板24將連接板25加緊。
當然,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非因此即局限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圖式內容所為之簡易修飾及等效結構變化,均應同理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