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第六固體元件25,所述第六固體元件具有第 六軸線26,第六軸線分別與第四和第五軸線22、24正交地定向。
[0033]此外,耦合元件20和桿元件17共同形成傳遞裝置27,所述傳遞裝置分別通過第三 和第四固體鉸鏈15、21與第一和第二載體8、10連接。如在下文中詳細描述的那樣,傳遞裝置 27構造用于將第二調節元件12的作用于傳遞裝置27的調節運動傳遞為第二載體10的圍繞 第二軸線4的擺動運動。為了傳遞所述調節運動,第二調節元件12與第一載體8和傳遞裝置 27共同作用(第二調節元件12在另一螺紋孔中可旋轉地支承并且以其球狀端部18支撐在第 一載體8上)。
[0034]第二調節元件12的調節運動、即第二調節元件12的旋入或從桿元件17的螺紋孔旋 出如上所述引起桿元件17的圍繞第三軸線16的翻轉運動。為了使第二載體10圍繞第二軸線 4擺動,將桿元件17的翻轉運動即第五固體鉸鏈23圍繞第三軸線16的圓周運動(具有半徑A) 傳遞為第二載體10的擺動運動,即第四固體鉸鏈21圍繞第二軸線4的圓周運動。為此,耦合 元件20設置在第二載體10與桿元件17之間。一方面,耦合元件20的第六軸線26或第六固體 鉸鏈25根據第二載體10的當前擺動位置能夠實現:第四和第五軸線22、24可以相互例如平 行地定向(參見在圖1中第二載體10的擺動位置和軸向)或者第四和第五軸線22、24微小地 相互擺動(參見在圖4中第二載體10的擺動位置和軸向)。另一方面,第四和第五軸線22、24 或者第四和第五固體鉸鏈21、23能夠實現:耦合元件20根據桿元件17的當前翻轉位置可以 微小地圍繞第四軸線22翻轉(由桿元件17的翻轉運動決定地,第五軸線24的高度位置相比 于第四軸線22的不變的高度位置改變)。因此,通過耦合元件20此外將桿元件17的翻轉運動 通過第四固體鉸鏈21傳遞為第二載體10的擺動運動。
[0035] 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連同其傳遞裝置27能夠實現:從同側操作第一和第二調節元 件11、12,盡管第二軸線4垂直于板狀的第一載體8地定向。第一和第二調節元件11、12的調 節方向、即如下方向--從這些方向放置和操作調節工具例如六角形扳手--在光學器件 保持裝置1中基本上平行于第二軸線4或基本上垂直于板狀的第一載體8地延伸。借助于傳 遞裝置27將第二調節元件12的調節運動的調節方向偏轉大約90°到第二載體10。通過這種 方式可以圍繞第一和第二軸線3、4調準或調節光學元件2。通過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僅僅具 有固體鉸鏈7、9、15、21、23、25的方式,全部擺動運動和/或翻轉運動是無間隙并且因此是高 度精確的。
[0036] 在圖5中示出直接在作為整體銑件制造之后的狀態中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在第 一載體8與基本載體5之間以及在第一載體8與桿元件17之間在該狀態中構造有額定斷裂部 位28,所述額定斷裂部位將載體5、8的相互相對位置或者桿元件17相對于第一載體8的位置 穩定化直至相應額定斷裂部位28分離。可以在插入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之前不久將額定斷 裂部位28破壞或分離,以便能夠實現相應部件5、8、17的相互擺動。
[0037] 代替如上所述作為以用于進入自由射束傳播中的激光束的鏡形式的反射光學器 件,光學元件2也可以構造為透射光學器件,例如以用于進入自由射束傳播中的激光束的透 鏡的形式。
【主權項】
1. 一種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其用于圍繞兩個相互成直角的軸線(3、4)調準光學元件 (2 ),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具有: 用于固定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的基本載體(5)、 通過第一固體鉸鏈(7)圍繞一個、即第一軸線(3)能夠擺動地支承在所述基本載體(5) 上的板狀的第一載體(8)、 通過第二固體鉸鏈(9)圍繞另一、即第二軸線(4)能夠擺動地支承在所述第一載體(8) 上的用于固定所述光學元件(2)的第二載體(10),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載體(8、10)的擺動 位置能夠分別借助于第一和第二調節元件(11、12)調節,所述第一和第二調節元件能夠從 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的相同側被操作,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軸線(4)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板狀第一載體(8)地定向,并且傳遞 裝置(27)與所述第一和第二載體(8、10)連接,以便將所述第二調節元件(12)的作用于所述 傳遞裝置(27)的調節運動傳遞為所述第二載體(10)的圍繞所述第二軸線(4)的擺動運動。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遞裝置(27)通過第三 和第四固體鉸鏈(15、21)與所述第一和第二載體(8、10)連接。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遞裝置(27)具有 多個另外的固體鉸鏈(23、25)。4. 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調節 元件(12)與所述第一載體(8)和所述傳遞裝置(27)共同作用用于傳遞所述調節運動。5. 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遞裝置 (27)包括桿元件(17)和與所述桿元件連接的耦合元件(20),其中,所述桿元件(17)通過所 述第三固體鉸鏈(15)圍繞所述第三軸線(16)能夠翻轉,其中,所述耦合元件(20)將所述桿 元件(17)的翻轉運動通過所述第四固體鉸鏈(21)傳遞為所述第二載體(10)的擺動運動。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元件(20)具有多個 相互耦合的固體鉸鏈(23、25),它們具有尤其相互正交地定向的軸線(24、26)。7. 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調節元件(12) 與所述第三固體鉸鏈(15)間隔開地能夠相對運動地支承在所述桿元件(17)上并且一個端 部(18)能夠抵著所述第一載體(8)支撐。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桿元件(17)與所述第 一載體(8)之間布置有對所述桿元件(17)的翻轉運動進行復位的彈簧元件(19)。9. 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載體 (8)相對于所述基本載體(5)預緊。10. 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 或第二調節元件(11、12)分別構造為細螺紋球形壓力螺栓。11. 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器件 保持裝置(1)整體地、尤其作為鋁銑件地構造。12. 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在相互能夠擺 動和/或能夠翻轉的載體(5、8)或者桿元件(17)之間構造有額定斷裂部位(28)。13. 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件 (2)是反射光學器件。14. 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 件(2)是透射光學器件。15. 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件 (2)僅僅在一側固定在所述第二載體(10)上。
【專利摘要】一種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其用于圍繞兩個相互成直角的軸線(3、4)調準光學元件(2),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具有:用于固定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的基本載體(5)、通過第一固體鉸鏈(7)圍繞第一軸線(3)能夠擺動地支承在所述基本載體(5)上的板狀的第一載體(8)、通過第二固體鉸鏈(9)圍繞另一第二軸線(4)能夠擺動地支承在所述第一載體(8)上的用于固定所述光學元件(2)的第二載體(10),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載體(8、10)的擺動位置能夠分別借助于第一和第二調節元件(11、12)調節,所述第一和第二調節元件能夠從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1)的相同側被操作,在所述光學器件保持裝置中根據本發明,所述第二軸線(4)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板狀第一載體(8)地定向,并且傳遞裝置(27)與所述第一和第二載體(8、10)連接,以便將所述第二調節元件(12)的作用于所述傳遞裝置(27)的調節運動傳遞為所述第二載體(10)的圍繞所述第二軸線(4)的擺動運動。
【IPC分類】G02B7/02, G02B7/00, G02B7/182
【公開號】CN105612451
【申請號】CN201480055635
【發明人】M·利爾曼, M·沃爾夫, J·德爾納, S·希拉里烏斯, W·德瓦爾
【申請人】通快激光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25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9日
【公告號】DE102013221044A1, DE102013221044B4, WO201505548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