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特別是涉及一種攝像鏡頭。
背景技術:
近年來,智能便攜式電子設備的薄型化已成為設計趨勢,而此一趨勢連帶影響了相關攝像鏡頭的發展,如何能夠有效地縮減光學鏡頭的系統長度,同時仍能夠維持足夠的光學性能,一直是業界努力的研發方向。
與此同時,現有智能便攜式電子設備多用來拍攝人像或近景,這也對成像鏡頭的銳利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眾所周知,鏡頭的光圈越大,進光量越大,可有效提高快門速度,同時背景虛化效果越好,在昏暗環境下拍攝成像質量也更好。
但是,傳統搭載于便攜式電子設備上的鏡頭光圈多在f/2以下,不利于成像銳利度的提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提高成像銳利度的大光圈的攝像鏡頭。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攝像鏡頭,從物側至像側沿光軸依次包括:具有光焦度的彎月型第一透鏡,其物側表面為凸面;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鏡,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具有負光焦度的彎月型第三透鏡,其像側表面為凹面;具有正光焦度的雙凸第四透鏡;具有負光焦度的彎月型第五透鏡,其像側表面為凸面;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鏡,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且所述第六透鏡的物側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反曲點;具有負光焦度的彎月型第七透鏡,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且所述第七透鏡的像側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反曲點;濾光片;所述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都是塑膠非球面鏡片。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至成像面的光軸上距離ttl,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的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其滿足以下條件式:ttl/imgh<1.50。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條件式:
-1.85<(r3-r4)/(r3+r4)<0.25;
其中,r3表示第二透鏡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4表示第二透鏡成像面的曲率半徑。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6.50<(r5+r6)/(r5-r6)<3.00,
0.35<(r7+r8)/(r7-r8)<0.75,
-5.20<(r9+r10)/(r9-r10)<-2.10,
其中,r5表示第三透鏡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6表示第三透鏡成像面的曲率半徑,r7表示第四透鏡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8表示第四透鏡成像面的曲率半徑,用r9表示第五透鏡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10表示第五透鏡成像面的曲率半徑。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其中,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0.90<t12/t23<5.70;
0.50<t2/t3<2.30;
其中,t12表示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2表示第二透鏡的中心厚度,t23表示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3表示第三透鏡的中心厚度。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2.0<(t12/t23)+(t34/t45)+(t56/t67)<7.0;
其中,t12表示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23表示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34表示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45表示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56表示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67表示第六透鏡與第七透鏡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50<v1<60;
20<v2<60;
20<v3<60;
50<v4<60;
20<v5<30;
50<v6<60;
50<v7<60;
其中,v1、v2、v3、v4、v5、v6、v7分別表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的色散系數。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還包括一光闌,所述光闌的位置為下列兩種情況中的任意一種;所述光闌設置于所述第一透鏡之前;或所述光闌設置于所述第一透鏡與所述第二透鏡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的最大視場角fov滿足條件式:
75°<fov<85°。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的光圈數fno滿足條件式:
1.5≤fno≤1.55。
上述攝像鏡頭相比現有技術至少具有以下的優點:
1、所述攝像鏡頭采用七片塑膠非球面鏡片,能夠有效降低鏡頭生產成本和減小鏡頭體積,同時能提供更好的光學成像質量;
2、所述攝像鏡頭設置有光闌,光闌的位置可設置于第一透鏡之前或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之間,該光闌的作用可以減少雜散光,提高鏡頭的成像品質;
3、所述攝像鏡頭光圈可達f/1.5,拍攝近景時背景虛化效果更好,同時在昏暗環境下拍攝成像質量也更好。
本發明的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2a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曲線圖;
圖2b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畸變曲線圖;
圖3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橫向色差曲線圖;
圖4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5a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曲線圖;
圖5b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畸變曲線圖;
圖6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橫向色差曲線圖;
圖7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8a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曲線圖;
圖8b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畸變曲線圖;
圖9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橫向色差曲線圖;
圖10是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11a是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曲線圖;
圖11b是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畸變曲線圖;
圖12是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橫向色差曲線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如下具體實施方式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附圖中給出了本發明的若干實施例。但是,本發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明的公開內容更加透徹全面。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實施例1
請參閱圖1,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鏡頭,從物側至像側沿光軸依次包括:
具有光焦度的第一透鏡10,所述第一透鏡10為彎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90的塑膠非球面鏡片,具體的,所述第一透鏡10的光焦度可以為正光焦度也可以為負光焦度;
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鏡20,所述第二透鏡20為凸面朝向物側面近光軸處(圖未標出)的塑膠非球面鏡片,具體的,所述第二透鏡20的光焦度可以為正光焦度也可以為負光焦度;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三透鏡30,所述第三透鏡30為彎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90的塑膠非球面鏡片;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鏡40,所述第四透鏡40為雙凸塑膠非球面鏡片;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五透鏡50,所述第五透鏡50為彎月型且凸面朝向成像面90的塑膠非球面鏡片;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鏡60,所述第六透鏡60為凸面朝向物側面近光軸處的塑膠非球面鏡片,且所述第六透鏡60的物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反曲點;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七透鏡70,所述第七透鏡70為彎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90近光軸處的塑膠非球面鏡片,且所述第七透鏡70的成像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反曲點;
濾光片80,具體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濾光片80為紅外截止濾光片;其中,所述第一透鏡10的物側面至成像面90的光軸上距離ttl(即光學總長),成像面90上有效像素區域的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其滿足以下條件式:ttl/imgh<1.50(1)
條件(1)限制了攝像鏡頭的鏡頭系統的總長,并且保證系統具有足夠好的成像質量,當條件ttl/imgh的值超過上限時,整個鏡頭系統的總長偏大,不能達到系統小型化、緊湊的目的。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條件式:
-1.85<(r3-r4)/(r3+r4)<0.25(2)
其中,r3表示第二透鏡20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4表示第二透鏡20成像面的曲率半徑,條件(2)定義了第二透鏡20的形狀。當條件(2)的值超過上限時,場曲和畸變朝正方向過分增大,校正困難;相反,當條件(2)的值超過下限時,場曲和畸變朝負方向過分增大,校正困難。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6.50<(r5+r6)/(r5-r6)<3.00(3)
0.35<(r7+r8)/(r7-r8)<0.75(4)
-5.20<(r9+r10)/(r9-r10)<-2.10(5)
其中,r5表示第三透鏡30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6表示第三透鏡30成像面的曲率半徑,r7表示第四透鏡40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8表示第四透鏡40成像面的曲率半徑,用r9表示第五透鏡50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10表示第五透鏡50成像面的曲率半徑,滿足條件(3)、(4)、(5)可有效地縮短鏡頭的光學總長,促進鏡頭小型化。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其中,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0.90<t12/t23<5.70(11)
0.50<t2/t3<2.30(12)
其中,t12表示第一透鏡10與第二透鏡2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2表示第二透鏡20的中心厚度,t23表示第二透鏡20與第三透鏡3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3表示第三透鏡30的中心厚度,滿足條件(11)、(12)有利于鏡頭的組裝,同時可修正像散。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2.0<(t12/t23)+(t34/t45)+(t56/t67)<7.0(13)
其中,t12表示第一透鏡10與第二透鏡2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23表示第二透鏡20與第三透鏡3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34表示第三透鏡30與第四透鏡4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45表示第四透鏡40與第五透鏡5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56表示第五透鏡50與第六透鏡6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67表示第六透鏡60與第七透鏡70在光軸上的間隔距離,滿足條件(13)可有效地縮短鏡頭的光學總長,促進鏡頭小型化。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50<v1<60(14)
20<v2<60(15)
20<v3<60(16)
50<v4<60(17)
20<v5<30(18)
50<v6<60(19)
50<v7<60(20)
其中,v1、v2、v3、v4、v5、v6、v7分別表示第一透鏡10、第二透鏡、20第三透鏡30、第四透鏡40、第五透鏡50、第六透鏡60、第七透鏡70的色散系數,條件(14)—(20)為消色差條件。當值超過下限時,色差較大,校正困難;當值超過上限時,不利于材料選取。
進一步地,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透鏡10之前設置有光闌11,所述光闌11還可設置于所述第一透鏡10與所述第二透鏡20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的最大視場角fov滿足條件式:
75°<fov<85°。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鏡頭的光圈數fno滿足條件式:
1.5≤fno≤1.55。
所述攝像鏡頭的各非球面面型表達式如下:
其中z為非球面沿光軸方向在高度為h的位置時,距非球面頂點的距離矢高,c為表面的近軸曲率半徑,k為圓錐系數conic,a2i為第2i階的非球面面型系數。
下面分多個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的說明。在以下每個實施例中,攝像鏡頭中的各個透鏡的厚度、曲率半徑、凹凸形狀部分有所不同,具體不同可參見各實施例中的參數表。下述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并不僅僅受下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明創新點所作的改變、替代、組合或簡化,都應視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結構圖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和畸變曲線圖以及橫向色差曲線圖分別如圖2a、圖2b以及圖3所示。
具體的,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設計參數如表1所示:
表1
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中各個透鏡的非球面參數如表2所示:
表2
實施例2
本實施例中的攝像鏡頭的結構圖如圖4所示。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和畸變曲線圖以及橫向色差曲線圖分別如圖5a、圖5b以及圖6所示。
實施例2與實施例1達到的技術效果大抵相同,其區別在于,實施例2中的攝像鏡頭的設計參數不同,具體的,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設計參數如表3所示:
表3
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中各個透鏡的非球面參數如表4所示:
表4
實施例3
本實施例中的攝像鏡頭的結構圖如圖7所示,本實施例攝像鏡頭的第二透鏡20的物側面和成像面均為凸面,與實施例1中的第二透鏡20的成像面不同。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和畸變曲線圖以及橫向色差曲線圖分別如圖8a、圖8b以及圖9所示。
實施例3與實施例1達到的技術效果大抵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設計參數不同,具體的,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設計參數如表5所示:
表5
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中各個透鏡的非球面參數如表6所示:
表6
實施例4
本實施例中的攝像鏡頭的結構圖如圖10所示,與實施例3中的大致相同。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場曲和畸變曲線圖以及球差曲線圖分別如圖11a、圖11b以及圖12所示。
實施例4與實施例3達到的技術效果大抵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設計參數不同,具體的,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的設計參數如表7所示:
表7
本實施例的攝像鏡頭中各個透鏡的非球面參數如表8所示:
表8
此外,表9是上述4個實施例及其對應的光學特性,包括攝像鏡頭的焦距f、光圈數fno、攝像鏡頭的光學總長ttl和視場角2θ,以及與前面每個條件式對應的數值。
表9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