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成像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鏡片的傳動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的鏡片傳動技術,用電機作為驅動機構時,鏡片與電機連接的一邊是一個支點,而另一邊有兩個具有導向和平衡的支點。在傳動鏡片時,容易因鏡片支架的設計不合理,造成支架產生一定的擺動,增大了傳動的阻力,使鏡片不容易移動到指定位置。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鏡片傳動時,支架容易產生一定的擺動,增大了傳動的阻力的問題,提供一種鏡片的傳動裝置。
一種鏡片的傳動裝置,包括驅動機構和固定機構,所述驅動機構與固定機構活動連接,所述固定機構開設有用于安裝鏡片的安裝孔,所述驅動機構驅動所述固定機構做直線往復運動;
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驅動器和螺紋桿,所述驅動器與所述螺紋桿固定連接,所述螺紋桿與所述固定機構螺紋連接,所述驅動器驅動所述螺紋桿轉動以使所述固定機構在所述螺紋桿上做直線往復運動;
所述固定機構包括固定框、螺紋夾和導向環,所述螺紋夾和所述導向環分別固定設置于所述固定框的同一邊上,所述螺紋夾和所述導向環分別套設于所述螺紋桿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螺紋桿包括圓桿和彈簧絲,彈簧絲固定設置于圓桿上,所述螺紋夾套設于所述彈簧絲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螺紋夾具有第一連接桿和第二連接桿。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固定機構還包括平衡件,所述平衡件固定設置于所述固定框遠離所述導向環的一邊,用于避免所述固定框震動。
上述鏡片的傳動裝置,螺紋夾和導向環設置在同一邊,都套設于螺紋桿上,驅動器驅動螺紋桿轉動,從而帶動固定框在螺紋桿上做直線往復運動,這樣導向環具有導向和平衡作用,可以避免固定框因螺紋桿上的推動而產生擺動,從而避免了傳動阻力增大,使鏡片容易傳動到指定的位置。
附圖說明
圖1為其中一個實施例的鏡片的傳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另一個實施例的鏡片的傳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發明。但是本發明能夠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發明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改進,因此本發明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一種鏡片的傳動裝置,包括驅動機構10和固定機構20,所述驅動機構10與固定機構20活動連接,所述固定機構20開設有用于安裝鏡片的安裝孔250,所述驅動機構10驅動所述固定機構20做直線往復運動。
所述驅動機構10包括驅動器110和螺紋桿120,所述驅動器110與所述螺紋桿120固定連接,所述螺紋桿120與所述固定機構20螺紋連接,所述驅動器110驅動所述螺紋桿120轉動以使所述固定機構20在所述螺紋桿120上做直線往復運動。例如,所述驅動器110為電機。例如,電機驅動所述螺紋桿120正向或者反向轉動。
所述固定機構20包括固定框210、螺紋夾220和導向環230,所述螺紋夾220和所述導向環230分別固定設置于所述固定框210的同一邊上,所述螺紋夾220和所述導向環230分別套設于所述螺紋桿120上。
上述鏡片的傳動裝置,螺紋夾220和導向環230設置在同一邊,都套設于螺紋桿120上,驅動器110驅動螺紋桿120轉動,從而帶動固定框210在螺紋桿120上做直線往復運動,這樣導向環230具有導向和平衡作用,可以避免固定框210因螺紋桿120上的旋轉力而產生擺動,從而避免了傳動阻力增大,使鏡片容易傳動到指定的位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螺紋桿120包括圓桿121和彈簧絲122,彈簧絲122固定設置于圓桿121上,所述螺紋夾220套設于所述彈簧絲122上。彈簧絲122
請參閱圖1和圖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螺紋夾220具有第一連接桿221和第二連接桿222。第一連接桿221和第二連接桿222的靠近固定框210的一端均固定設置于固定框210的同一邊上,第一連接桿221遠離固定框210的一端和第二連接桿222遠離固定框210的一端通過一個弧形環223連接,這樣,設置弧形環223,一方面使第一連接桿221和第二連接桿222可以緊緊的抵接在螺紋桿上,避免因第一連接桿221或第二連接桿222松動而造成的固定框210的震動,另一方面弧形環223緊貼圓桿121,繞著彈簧絲122所形成的螺紋進行運動。
請參閱圖1和圖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安裝時,所述固定機構20還包括平衡件240,所述平衡件240固定設置于所述固定框210遠離所述導向環230的一邊,用于避免所述固定框210震動。
請參閱圖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兩個螺旋傳動裝置相疊設置時,平衡件240具有“L”形,與其他螺旋桿不發生干涉。
請參閱圖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螺紋桿還包括定位裝置123和定位裝置124,定位裝置123設置于螺紋絲122的一端,定位裝置124設置于螺紋絲122的一端相對應的另一端,所述定位裝置123和定位裝置124用于對螺紋夾進行限位和定位。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