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互聯網教學裝置,具體的說是一種互聯網電子商務教學投影幕布。
背景技術: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現在中小學都增加了互聯網學習課程,在互聯網的講解學習課程中,會使用到多媒體教學裝置,現有的多媒體教學裝置為了設置幕布通常體積設置較大,占用面積也大,而且功能單一,不能調節幕布長度,使用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互聯網電子商務教學投影幕布。
技術方案:本發明解決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互聯網電子商務教學投影幕布,包括第一面板、和第一面板鉸接安裝的第二面板和可分離安裝的幕布展開器;所述的第一面板的右側壁下端設置有凹槽;而第一面板的上側壁右端設置有卡槽。
進一步地,所述的幕布展開裝器包括卷筒支架和安裝在卷筒支架上的卷筒;所述的卷筒上卷有幕布;所述的卷筒支架豎向放置,其上下端還橫向設置有套筒式的伸縮桿;且上端的伸縮桿的端部安裝有豎直向下的卡塊;所述的卡塊可放置在卡槽中,而下端的伸縮桿可放置在凹槽中。
進一步地,所述的第二面板的左端還設置有橫向的安裝槽;所述的安裝槽內安裝有拉桿,所述的拉桿的拉桿的另一端還安裝有固定桿;所述的幕布拉開后可掛在固定固定桿上。
進一步地,所述的幕布上還設置有夾頭,所述的幕布通過夾頭拉緊后掛在固定桿上;通過夾頭安裝比較方便。
進一步地,所述的第一面板上還安裝有支撐腿,所述的支撐腿上安裝有滾輪;通過支撐腿安裝滾輪移動比較方便。
進一步地,為了保證卷筒內的幕布拉開后能夠將面板全部擋住,所述的卷筒的長度大于第一面板的高度了。
進一步地,所述的安裝槽上還設置有鎖緊螺栓;通過鎖緊螺栓可以固定安裝槽內拉桿的長度。
有益效果: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第一面板的左側端安裝有幕布展開裝器,安裝的時候,上端伸縮桿的卡塊安裝在卡槽中,而下端的伸縮桿放置在凹槽中,卷筒支架就安裝在第一面板的右端了,將幕布展開后可掛在固定桿上,就可以當作投影幕布使用了,不用的時候將幕布拿開,可以當作第一面板教學用,而且幕布展開裝器是可以分離拆卸的,兩者可以分開使用;
(2)本發明中的卷筒支架上設置了套筒式的伸縮桿,因此可以通過伸縮桿調節卷筒與固定桿的距離,這樣就可以調節幕布展開的空間,適應不同的放映要求,使用方便;
(3)本發明上還設置了第二面板,以及在第二面板上還設置了安裝槽和拉桿的結構,將第二面板翻轉后,可以將拉桿拉出來,調節長度,從而可以調節掛在拉桿上幕布的長度,因此第二面板和拉桿的設置都可以增加幕布的投影長度,適應不同的投影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發明,本實施例在以本發明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應理解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如圖1所示,一種互聯網電子商務教學投影幕布,包括第一面板1、和第一面板1鉸接安裝的第二面板2和可分離安裝的幕布展開器;所述的第一面板1的右側壁下端設置有凹槽3;而第一面板1的上側壁右端設置有卡槽4。
所述的幕布展開裝器包括卷筒支架5和安裝在卷筒支架5上的卷筒6;所述的卷筒6上卷有幕布7;所述的卷筒支架5豎向放置,其上下端還橫向設置有套筒式的伸縮桿8;且上端的伸縮桿8的端部安裝有豎直向下的卡塊9;所述的卡塊9可放置在卡槽4中,而下端的伸縮桿8可放置在凹槽3中。
所述的第二面板2的左端還設置有橫向的安裝槽10;所述的安裝槽10內安裝有拉桿11,所述的拉桿11的拉桿11的另一端還安裝有固定桿12;所述的幕布7拉開后可掛在固定固定桿12上。
所述的幕布7上還設置有夾頭13,所述的幕布7通過夾頭13拉緊后掛在固定桿12上;通過夾頭13安裝比較方便。
所述的第一面板1上還安裝有支撐腿14,所述的支撐腿14上安裝有滾輪15;通過支撐腿14安裝滾輪15移動比較方便。
為了保證卷筒6內的幕布7拉開后能夠將面板全部擋住,所述的卷筒6的長度大于第一面板1的高度了;
安裝槽10上還設置有鎖緊螺栓;通過鎖緊螺栓可以固定安裝槽10內拉桿11的長度。
本發明第一面板的左側端安裝有幕布展開裝器,安裝的時候,上端伸縮桿的卡塊安裝在卡槽中,而下端的伸縮桿放置在凹槽中,卷筒支架就安裝在第一面板的右端了,將幕布展開后可掛在固定桿上,就可以當作投影幕布使用了,不用的時候將幕布拿開,可以當作第一面板教學用,而且幕布展開裝器是可以分離拆卸的,兩者可以分開使用。
本發明中的卷筒支架上設置了套筒式的伸縮桿,因此可以通過伸縮桿調節卷筒與固定桿的距離,這樣就可以調節幕布展開的空間,適應不同的放映要求,使用方便。
本發明上還設置了第二面板,以及在第二面板上還設置了安裝槽和拉桿的結構,將第二面板翻轉后,可以將拉桿拉出來,調節長度,從而可以調節掛在拉桿上幕布的長度,因此第二面板和拉桿的設置都可以增加幕布的投影長度,適應不同的投影要求。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