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照明裝置,包括:
光學裝置,被配置為光學地處理激光以產生照明光,所述光學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準直器,被配置為使所述激光準直;以及
擴散器,被配置為使所述激光擴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光學裝置進一步包括:
光纖;以及
至少一個集光器,被配置為將所述激光提供至所述光纖。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擴散器被配置為從所述光纖直接地或者間接地接收所述激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進一步包括:
多個激光源,包括:
第一激光源,被配置為射出第一波長的第一激光;以及
第二激光源,被配置為射出第二波長的第二激光,
其中,所述光學裝置被配置為組合所述第一激光和所述第二激光以產生所述照明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多個激光源進一步包括第三激光源,所述第三激光源被配置為射出第三波長的第三激光,其中,所述光學裝置被配置為組合所述第一激光、所述第二激光以及所述第三激光以產生所述照明光,其中,所述照明光包括白光。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光學裝置被配置為處理所述激光使得所述照明光中的斑點噪聲被減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進一步包括聚光器,所述聚光器被配置為接收所述激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聚光器被配置為從所述擴散器接收所述激光。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聚光器被配置為將所述激光提供至光導。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光學裝置進一步包括:
光纖;
至少一個集光器,被配置為將所述激光提供至所述光纖;以及
聚光器;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準直器被配置為從所述光纖接收所述激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聚光器被配置為將所述激光提供至光導。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光學裝置進一步包括:
光纖;以及
至少一個集光器,被配置為從所述至少一個準直器接收所述激光并且將所述激光提供至所述光纖,
其中,所述擴散器被配置為從所述光纖接收所述激光。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光纖被配置為相對于所述光纖的入射端面的法線以傾斜角度接收所述激光。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準直器包括準直透鏡,并且其中,來自所述準直透鏡的平行光通量的中心軸與所述至少一個集光器的光軸成一直線。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準直器包括至少一個準直透鏡,并且其中,來自所述至少一個準直透鏡的平行光通量的中心軸在位置上相對于所述至少一個集光器的光軸偏移。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準直透鏡包括:被配置為使第一波長的第一激光準直的第一準直透鏡和被配置為使第二波長的第二激光準直的第二準直透鏡,其中,在來自所述第一準直透鏡和所述第二準直透鏡的所述第一激光和所述第二激光到達所述至少一個集光器的位置處,來自所述第一準直透鏡的平行光通量的中心軸在位置上相對于來自所述第二準直透鏡的平行光通量的中心軸偏移。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準直器是至少一個第一準直器,并且所述照明裝置進一步包括:
光纖;
至少一個集光器,被配置為將所述激光提供至所述光纖;以及
至少一個第二準直器,被配置為從所述光纖接收所述激光,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準直器包括:被配置為使第一波長的第一激光準直的第一準直透鏡和被配置為使第二波長的第二激光準直的第二準直透鏡,
其中,在來自所述第一準直透鏡和所述第二準直透鏡的所述第一激光和所述第二激光到達所述至少一個集光器的位置處,來自所述第一準直透鏡的平行光通量的中心軸在位置上相對于來自所述第二準直透鏡的平行光通量的中心軸偏移,
其中,所述擴散器被配置為從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準直器接收所述激光。
18.一種醫療成像系統,包括:
至少一個激光源,被配置為射出激光;
照明裝置,包括:
光學裝置,被配置為光學地處理所述激光以產生照明光,所述光學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準直器,被配置為使所述激光準直;以及
擴散器,被配置為使所述激光擴散;以及
醫療成像設備,被配置為接收所述照明光。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醫療成像系統,其中,所述醫療成像設備是內窺鏡。
20.一種照明方法,包括:
至少部分通過以下步驟來光學地處理激光以產生照明光:
A)使所述激光準直;以及
B)使所述激光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