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藝品,尤其是涉及一種新型工藝品。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有各種各樣的工藝品,其中一類工藝品通過微縮還原各種景觀造型供人觀賞。這類工藝品造型比較精致,具有一定的市場,但是這類工藝品普遍不具備動態場景演示功能,倘若能將靜態的場景加入動態元素,對該類工藝品的推廣將更有益處。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由電機驅動工藝品運動的新型工藝品;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不具備動態場景演示功能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一種新型工藝品,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底座,底座上設有電機,電機上同步轉動連接有轉動體,底座上且位于電機的上方固定連接有內部設有通孔的外蓋板,外蓋板的內部設有內蓋板,所述內蓋板的外緣與外蓋板的內緣之間形成有環形裂口,所述的轉動體上設有連接部,連接部為由下而上穿設在環形裂口內,連接部上且位于環形裂口上側連接有運動體,外蓋板和內蓋板之間設有將兩者固定連接的拱形件。內蓋板和外蓋板內部通孔之間形成有環形裂口,電機帶動轉動體繞其軸線旋轉,同時轉動體帶動運動體在環形裂口內同步轉動,外蓋板和內蓋板通過拱形件連接固定,外蓋板、內蓋板和拱形件在造型上可以做成假山,拱形件可形成山洞效果,運動體可做成火車造型,這樣便可以形成火車循環穿過山洞的效果,使本實用新型具備動態場景演示功能。
作為優選,外蓋板內部的通孔和內蓋板的輪廓均為圓形,且兩者的軸心均位于電機的軸線上。外蓋板內部的通孔和內蓋板的輪廓均為圓形,且兩者的軸心均位于電機的軸線上,這樣形成的環形裂口為工整的圓環形。同時在不影響運動體運行的情況下,環形裂口的寬度可以做得更窄,視覺效果更佳。
作為優選,所述的電機與底座為同軸設置。電機與底座為同軸,這樣運動體的運行軌跡為相對底座的正中,效果較好。
作為優選,所述的底座上套設有將外蓋板和內蓋板整體罩住的透明罩體。透明罩體在不影響觀賞的情況下,可以保護其內部的物件,具有防水、防塵等作用。
作為優選,所述的底座上設有太陽能電池板,太陽能電池板與電機導電連接。太陽能電池板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用于給電機供電,可省去電池的使用,符合可持續發展。
作為優選,所述的轉動體為圓盤形。由于轉動體需要與運動體連接,導致整體質心偏離旋轉軸,在旋轉狀態下容易出現偏心導致的震動,而將轉動體做為遠大于運動體的圓盤形,有助于減弱偏心震動效應。
因此,本實用新型相比現有技術具有以下特點:1.電機帶動轉動體繞其軸線旋轉,同時轉動體帶動運動體在環形裂口內同步轉動,具備動態場景演示功能;2.底座上設有太陽能電池板,符合可持續發展。
附圖說明
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剖視圖;
附圖2是附圖1的A部放大圖;
附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附圖4是本實用新型去除透明罩體后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5是轉動體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6是外蓋板、內蓋板和拱形件部分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實施例1:見圖1、圖2、圖5,一種新型工藝品,包括有底座1,底座1上設有電機2,電機2上同步轉動連接有轉動體3,底座1上且位于電機2的上方固定連接有內部設有通孔的外蓋板41,外蓋板41的內部設有內蓋板42,內蓋板42的外緣與外蓋板41的內緣之間形成有環形裂口43,轉動體3上設有連接部31,連接部31為由下而上穿設在環形裂口43內,連接部31上且位于環形裂口43上側連接有運動體5,外蓋板41和內蓋板42之間設有將兩者固定連接的拱形件6。內蓋板和外蓋板內部通孔之間形成有環形裂口,電機帶動轉動體繞其軸線旋轉,同時轉動體帶動運動體在環形裂口內同步轉動,外蓋板和內蓋板通過拱形件連接固定,外蓋板、內蓋板和拱形件在造型上可以做成假山,拱形件可形成山洞效果,運動體可做成火車造型,這樣便可以形成火車循環穿過山洞的效果,使本實用新型具備動態場景演示功能。
見圖1、圖6,外蓋板41內部的通孔和內蓋板42的輪廓均為圓形,且兩者的軸心均位于電機2的軸線上。外蓋板內部的通孔和內蓋板的輪廓均為圓形,且兩者的軸心均位于電機的軸線上,這樣形成的環形裂口為工整的圓環形。同時在不影響運動體運行的情況下,環形裂口的寬度可以做得更窄,視覺效果更佳。
見圖1,電機2與底座1為同軸設置。電機與底座為同軸,這樣運動體的運行軌跡為相對底座的正中,效果較好。
見圖3,底座1上套設有將外蓋板41和內蓋板42整體罩住的透明罩體7。透明罩體在不影響觀賞的情況下,可以保護其內部的物件,具有防水、防塵等作用。
見圖4,底座1上設有太陽能電池板8,太陽能電池板8與電機2導電連接。太陽能電池板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用于給電機供電,可省去電池的使用,符合可持續發展。
見圖,5,轉動體3為圓盤形。由于轉動體需要與運動體連接,導致整體質心偏離旋轉軸,在旋轉狀態下容易出現偏心導致的震動,而將轉動體做為遠大于運動體的圓盤形,有助于減弱偏心震動效應。
本實用新型可改變為多種方式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這樣的改變不認為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所有這樣的對所述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修改將包括在本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