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和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電子設備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和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現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各種智能可穿戴設備等電子設備幾乎成為現代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品之一。為了防止誤操作和節能等目的,這些電子設備,在不使用時,一般都處于鎖屏狀態,當需要使用這類電子設備時,通常需要手動輸入手勢或數字密碼來進行屏幕解鎖。同時,也存在一些電子設備,在鎖屏的狀態下,可以直接在鎖屏界面上進行諸如歌曲播放、停止、下一首等常規簡易操作。
[0003]但是,當電子設備不具備“自動調節屏幕亮度”的功能,或者雖然配置了該功能,但是用戶在電子設備鎖屏前,沒有開啟或啟用該功能時,在遇到當外界環境的光線亮度高于電子設備鎖屏狀態下的默認屏幕亮度時,用戶往往可能存在看不清楚屏幕上顯示的內容,導致無法順利而快速地輸入正確的手勢或數字的密碼,從而容易導致屏幕解鎖失敗,或者無法正常進行在鎖屏狀態可以進行的簡易常規操作。
【發明內容】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急需一個在電子設備鎖屏的條件下,且當前環境的光線亮度高于電子設備鎖屏狀態下的屏幕當前亮度時,能將電子設備的屏幕亮度自動調整到,一個相對于當前環境亮度,使得用戶能輕易地看清楚屏幕顯示的內容的合適亮度,以便于用戶輸入解鎖手勢或數字密碼或進行在鎖屏狀態下系統支持的部分簡易常規操作的技術方案。
[0005]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和系統,可以在外界環境的亮度明顯高于電子設備鎖屏狀態下的屏幕亮度時,自動提高屏幕的亮度,并持續一段時間,方便用戶輸入屏幕解鎖密碼或在鎖屏狀態下進行系統支持的部分簡易常規操作。
[0006]本發明實施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7]第一方面,一種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包括:
[0008]接收所述屏幕的點亮指令;
[0009]獲取當前環境亮度值和所述屏幕的當前亮度值;
[0010]計算所述當前環境亮度值與所述當前亮度值的比值;
[0011]判斷所述比值是否大于預設比例閾值,若是,則將所述屏幕的亮度調整為預設亮度值,所述預設亮度值大于所述當前亮度值。
[0012]第二方面,一種提供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系統,包括:
[0013]接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屏幕的點亮指令;
[0014]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當前環境亮度值和所述屏幕的當前亮度值;
[0015]計算單元,用于計算所述當前環境亮度值與所述當前亮度值的比值;
[0016]比值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比值是否大于預設比例閾值,若是,則啟動亮度預設單元;
[0017]亮度預設單元,用于將所述屏幕的亮度調整為預設亮度值,所述預設亮度值大于所述當前亮度值。
[0018]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帶來的有益效果為:
[0019]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在本技術方案中,先通過分別獲取當前環境亮度值和電子設備的屏幕當前亮度值,然后計算當前環境亮度值與當前亮度值的比值;再通過判斷該比值是否大于預設比例閾值,若是,則將屏幕的亮度調整為預設亮度值,且預設亮度值大于當前亮度值。可實現當外界環境的亮度明顯高于電子設備鎖屏狀態下的屏幕亮度時,自動將屏幕的量度調整到一個預設亮度值,且該預設亮度值大于當前亮度值。以方便用戶順利而快速地輸入正確的屏幕解鎖密碼,而成功解鎖屏幕,或在鎖屏的狀態下,可順利進行系統支持的部分簡易常規操作的技術效果。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的第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0021]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的第二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0022]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的第三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0023]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系統的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6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系統的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可以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明,而非對本發明的限定。另外,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僅示出了與本發明相關的部分而非全部內容。
[0027]實施例一
[0028]參見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調節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的方法的第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本實施例的方法可以適用于,當電子設備處于鎖屏狀態,用戶點亮屏幕時,屏幕默認亮度相對于環境光線亮度較低,導致用戶無法看清楚屏幕上面的內容,需要調節屏幕亮度等具體應用場景。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可以由電子設備來執行,具體可由配置在電子設備中的軟件程序來實施,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29]SlOl:接收屏幕的點亮指令。
[0030]示例性的,如智能手機、平板電腦、MP3、智能手表等可穿戴設備等電子設備,可以通過其按鍵或觸摸屏,接收用戶對電子設備屏幕的點亮指令,電子設備響應該點亮指令,點亮該電子設備的屏幕。
[0031]S102:獲取當前環境亮度值和屏幕的當前亮度值。
[0032]示例性的,電子設備可以通過與當前環境相接觸的光線傳感器等,來測量當前環境的亮度值;也可以通過設置在屏幕背光板上方的光線傳感器等,來實時測量電子設備屏幕的當前亮度值。在具體實際應用中,所述測量當前環境的亮度值或電子設備屏幕的當前亮度值的光線傳感器可以設置在屏幕的上方,也可以設置在其他能夠準確測量到相關參數的某個合適位置,在此不對光線傳感器的位置作任何具體限制。
[0033]S103:計算當前環境亮度值與屏幕的當前亮度值的比值。
[0034]具體的,在電子設備獲取到當前環境亮度值和屏幕的當前亮度值之后,計算當前環境亮度值與屏幕的當前亮度值的比值,通過該比值,可以對當前環境與電子設備屏幕之間的亮度大小進行具體地比較和進一步的分析。
[0035]S104:判斷所述比值是否大于預設比例閾值。
[0036]具體的,電子設備可以通過比較上述比值與預設比例閾值的大小,來判斷用戶在當前環境下,能否看清楚電子設備屏幕顯示的具體內容,具體包括:若上述比值大于上述預設比例閾值,則可判斷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相對于當前環境的亮度偏低,用戶有可能會看不清楚電子設備屏幕顯示的具體內容,觸發電子設備執行下述步驟S105 ;若上述比值小于等于上述預設比例閾值,則可判斷用戶在當前的環境亮度和當前屏幕的亮度條件下,能看清楚電子設備屏幕顯示的具體內容,可以通過屏幕輸出提示信息,或者可結束當前操作,此處不作具體限制。
[0037]S105:若是,則將屏幕的亮度調整為預設亮度值,所述預設亮度值大于所述當前亮度值。
[0038]具體的,電子設備可以通過比較得知上述比值大于上述預設比例閾值,則判斷電子設備屏幕亮度相對于當前的環境亮度偏低,用戶有可能會看不清楚電子設備屏幕顯示的具體內容,在這種判斷條件下,電子設備將屏幕的亮度調整為預設亮度值,且所述預設亮度值大于所述當前亮度值。在這個預設亮度值下,使得用戶在當前的環境亮度條件下能輕易地看清楚屏幕上顯示的內容。
[0039]進一步的,作為另一個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步驟S104中提到預設比例閾值的范圍優選為1.2?3。
[0040]當預設比例閾值取值為1.2,此比例閥值較適合于處于生長發育階段,眼球的視力情況尚未完全穩定的青少年用戶;
[0041]當預設比例閾值取值為1.5,此比例閥值較適合于視力情況已發育完成,眼球的視力狀態處于穩定期的一般成人普通用戶;
[0042]當預設比例閾值取值為3,此比例閥值較適合于視力情況處于衰退期的老年人用戶。
[0043]進一步的,作為另一個優選的【具體實施方式】,步驟S105中提到的預設亮度值的范圍優選為步驟S102中提及的當前環境亮度值的2?5倍。
[0044]當預設亮度值取值為上述當前環境亮度值的2倍,此預設亮度值的取值范圍較適合于處于生長發育階段,眼球的視力情況尚未完全穩定的青少年用戶;
[0045]當預設亮度值取值為上述當前環境亮度值的3倍,此預設亮度值的取值范圍較適合于視力情況已發育完成,眼球的視力狀態處于穩定期的一般成人普通用戶;
[0046]當預設亮度值取值為上述當前環境亮度值的5倍,此預設亮度值的取值范圍較適合于視力情況處于衰退期的老年人用戶。
[0047]綜上所述,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設備先通過接收到屏幕的點亮指令,分別獲取當前環境亮度值和屏幕的當前亮度值,然后計算所述當前環境亮度值與所述當前亮度值的比值,在判斷該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