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存儲有地圖DB34的存儲卡的PC相當于地圖數據保有裝置。
[0155]在作為該構成的情況下,提取用信息發送處理為在接受到利用PC的操作輸入部要求地圖差分數據的下載的主旨的用戶操作的情況下,將提取用信息從PC發送至更新管理服務器2的處理即可。作為提取用信息,使用PC從存儲卡讀出的地圖DB34的地圖數據的版本以及確定用戶的識別信息(以下,用戶ID)即可。
[0156]另外,在為代替導航裝置3利用PC接受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的構成的情況下,在模型表中被定義的分發區域的區域為“全國”和“地方”等即可。分發區域“地方”是用戶的居住目的地的地方。此外,也可以為代替分發區域“地方”,使用用戶的居住目的地的省亦即分發區域“省”的構成。為用戶的居住目的地的地方、省與用戶ID相關聯預先存儲在地圖差分提取服務器I的存儲器的構成即可。
[0157]在為代替導航裝置3利用PC接受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的構成的情況下,如圖9所示,為在模型表追加利用PC接受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的” PC - DL”的項目作為要求狀況的構成即可。
[0158]< 8.實施方式I的總結>
[0159]根據實施方式I的構成,按照每個分發目標分類設置有不同的管理表、模型表,所以能夠提取與分發目標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差分組(換句話說,地圖差分數據)。因此,能夠使用單一的地圖差分DB12,向不同的分發目標,分發不同的差分組、或者在不同的分發時間點分發相同的差分組、或者分發與要求狀況、分發區域對應的差分組。
[0160]另外,也分發與由差分數據提取部141提取出的地圖差分數據呈依存關系的地圖差分數據,所以能夠在地圖要素的數據的更新中不使更新后的地圖要素間的關系產生不匹配。其結果,不使更新后的地圖要素間的關系產生不匹配,并且能夠抑制成本地進行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不同的多個模式的分發。
[0161]<9.變形例 I >
[0162]在實施方式I中,示出了按照每個分發目標分類設置有不同的管理表、模型表的構成,但不一定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為不管分發目標分類如何都設置有單一的管理表、模型表的構成。但是,在該情況下,在模型表中,按照每種要求狀況,按分發區域的作為分發對象的差分組(換句話說,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不同。
[0163]由此,能夠使用單一的地圖差分DB12,并且根據分發目標的要求狀況,分發不同的差分組。因此,能夠抑制成本地進行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不同的多個模式的分發。
[0164]< 10.變形例 2 >
[0165]在實施方式I中,示出了在管理表中設定有分發時間點的構成,但不一定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為在管理表中不設定有分發時間點的構成。在該情況下,為將作為分發對象的差分組的分發時間點例如一律作為上述的分發時間點“通常”的構成即可。
[0166]<11.變形例 3 >
[0167]在實施方式I中,示出了設置有模型表的構成,但不一定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為不設置有模型表的構成。換句話說,也可以為即使要求狀況、分發區域不同,在作為分發對象的差分組(換句話說,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也不設置區別的構成。在該情況下,為按照每個分發目標分類必須設置不同的管理表的構成即可。
[0168]< 12.變形例 4 >
[0169]在實施方式I中,示出了在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100包括分別獨立的地圖差分提取服務器I以及更新管理服務器2的構成,但不一定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為在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100包括具有地圖差分提取服務器I和更新管理服務器2的功能的服務器的構成。換句話說,也可以為包括地圖差分提取服務器I和更新管理服務器2 —體化的服務器的構成。
[0170]< 13.變形例 5 >
[0171]在實施方式I中,示出了在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100不包括每次地圖數據被更新均根據更新前后的地圖數據生成地圖差分數據的服務器(以下,地圖差分數據生成服務器)的構成,但不一定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為在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100包括地圖差分數據生成服務器的構成。另外,也可以為地圖差分數據生成服務器與地圖差分提取服務器1、更新管理服務器2 —體化的構成。
[0172]上述的公開包括如下的方式。
[0173]本公開的第一方式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I具備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12、分發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部137、模式儲存部13、以及分發對象提取部141。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12儲存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前的版本的地圖數據與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后的版本的地圖數據的地圖要素的數據的差分亦即地圖差分數據。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12也將呈若在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的情況下不預先更新則該地圖要素變得與其他的地圖要素不匹配的依存關系的依存對象的地圖要素的數據作為地圖差分數據儲存。模式儲存部13對于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亦即分發模式,預先儲存多種模式。分發對象提取部141根據儲存于模式儲存部的多種分發模式,從儲存于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的地圖差分數據中,提取與分發目標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部137分發由分發對象提取部141提取出的地圖差分數據和與該地圖差分數據呈依存關系的依存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
[0174]由此,根據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亦即多種分發模式,提取與分發目標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因此,能夠僅通過根據分發目標切換分發模式,來提取與分發目標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因此,即使不按照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分別設置不同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也能夠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不同的多個模式的分發。
[0175]另外,也分發與由分發對象提取部提取出的地圖差分數據呈依存關系的依存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所以能夠在地圖要素的數據的更新中不使更新后的地圖要素間的關系產生不匹配。其結果,不使更新后的地圖要素間的關系產生不匹配,并且能夠抑制成本地進行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不同的多個模式的分發。
[0176]另外,本公開的第二方式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100包括:上述本公開的第一方式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I ;以及地圖數據保有裝置3,其為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前的版本的地圖數據與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后的版本的地圖數據的地圖要素的數據的差分亦即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目標。該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100使用上述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1,所以由此,也不使更新后的地圖要素間的關系產生不匹配,并且能夠抑制成本地進行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不同的多個模式的分發。
[0177]本公開根據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應理解為本公開并不局限于該實施例、構造。本公開也包含各種變形例、均等范圍內的變形。并且,各種組合或方式、甚至在這些組合或方式中包括一要素、更多要素、或者更少要素的其他的組合或方式也屬于本公開的范疇、思想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具備: 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12),其儲存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前的版本的地圖數據與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后的版本的地圖數據的地圖要素的數據的差分亦即地圖差分數據,且所述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也將處于若在更新所述地圖要素的數據的情況下不預先更新則該地圖要素會與其他的地圖要素不匹配的依存關系的依存對象的地圖要素的數據作為所述地圖差分數據儲存; 分發部(137),其分發所述地圖差分數據; 模式儲存部(13),其針對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亦即分發模式,預先存儲多種模式;以及 分發對象提取部(141),其根據儲存于所述模式儲存部的多種分發模式,從儲存于所述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中,提取與分發目標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 所述分發部分發由所述分發對象提取部提取出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和與該地圖差分數據處于所述依存關系的所述依存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其中, 所述模式儲存部預先儲存將所述分發目標分類成多個區分而得的每個分發目標分類的所述分發模式, 所述分發對象提取部根據儲存于所述模式儲存部的所述分發模式,提取與所述分發目標屬于所述分發目標分類的哪個區分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其中, 所述模式儲存部按所述分發目標要求所述地圖差分數據的狀況,預先儲存根據范圍分成多個階段的每個區域的所述分發模式, 所述分發對象提取部根據儲存于所述模式儲存部的所述分發模式,按分成多個階段的所述區域,提取與所述分發目標的狀況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其中, 所述模式儲存部按照每個所述分發目標分類,預先儲存根據范圍分成多個階段的每個區域的所述分發模式, 所述分發對象提取部根據儲存于所述模式儲存部的所述分發模式,按分成多個階段的所述區域,提取與所述分發目標屬于所述分發目標分類的哪個區分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其中, 根據所述地圖差分數據的用途設定的、被分類成多個的分發的時機亦即用途區別分發時機按照每個所述地圖差分數據預先設定, 所述分發對象提取部在提取所述地圖差分數據的情況下,提取所設定的所述用途區別分發時機符合欲分發的時機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其中, 所述模式儲存部預先儲存將所述分發目標分類成多個區分而得的每個分發目標分類的所述分發模式, 所述用途區別分發時機按照每個所述分發目標分類預先設定, 所述分發對象提取部在提取所述地圖差分數據的情況下,提取根據所述分發目標屬于所述分發目標分類的哪個區分規定的所述用途區別分發時機符合欲分發的時機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并且,根據儲存于所述模式儲存部的所述分發模式,提取與所述分發目標屬于所述分發目標分類的哪個區分對應的所述地圖差分數據。7.—種地圖差分數據分發系統,包括: 權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I);以及地圖數據保有裝置(3),其成為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前的版本的地圖數據與更新地圖要素的數據之后的版本的地圖數據的地圖要素的數據的差分亦即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目標。
【專利摘要】地圖差分數據分發裝置具備: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12)、分發地圖差分數據的分發部(137)、模式儲存部(13)、以及分發對象提取部(141)。地圖差分數據儲存部儲存更新前與更新后的版本的地圖數據的地圖要素的數據的差分數據、和呈若不預先更新則該地圖要素變得與其他的地圖要素不匹配的依存關系的依存對象的地圖要素的數據作為地圖差分數據。模式儲存部對于儲存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的組合亦即分發模式,預先儲存多種模式。分發對象提取部根據多種分發模式,從地圖差分數據中,提取與分發目標對應的作為分發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分發部分發提取出的地圖差分數據和與該地圖差分數據呈依存關系的依存對象的地圖差分數據。
【IPC分類】G01C21/26, G09B29/00
【公開號】CN104995672
【申請號】CN201480008990
【發明人】新康孝, 山岸信敏, 鈴木孝光
【申請人】株式會社電裝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4年4月9日
【公告號】WO201417110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