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
背景技術:
在法律的學習上,很重要的課程就是要學習法庭知識,通常的法庭知識講解通過多媒體教學來完成,例如在模擬法庭的時候不同的案情需要不同的當事人和不同的法庭格局,這樣老師在授課的時候需要準備各種不同的多媒體的教學內容,有時候甚至要用板書書寫畫出模擬法庭的格局類型,這樣授課非常的麻煩,導致學生只能聽將而不能實地觀察法庭的結構,導致學生的學習效率低,授課質量差;因此需要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用于學生實地觀察微縮模型的模擬法庭沙盤的教學講解裝置。
目前的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存在拆分更換不便捷,不能實現任意形式的模擬布局和展示效果差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可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目前的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存在拆分更換不便捷,不能實現任意形式的模擬布局和展示效果差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包括支撐底座,所述支撐底座上開設有若干個方槽;所述方槽內安插有第一支撐柱和第六支撐柱;所述第一支撐柱與第六支撐柱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所述第一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與第六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之間安插有第一展板;所述方槽內安插有第二支撐柱和第七支撐柱;所述第二支撐柱和所述第七支撐柱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所述第二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和第七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之間安插有第三展板;所述方槽內安插有第三支撐柱和第五支撐柱;所述第三支撐柱和所述第五支撐柱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所述第三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和所述第五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之間安插有第二展板;所述方槽內安插有第四支撐柱和第八支撐柱;所述第四支撐柱和所述第八支撐柱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所述第四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和所述第八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之間安插有第四展板;所述方槽內安插有第九支撐柱和第十支撐柱;所述第九支撐柱和所述第十支撐柱上均設置有所述限位順槽;所述第九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和所述第十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之間安插有第五展板;所述方槽內安插有第十一支撐柱和第十二支撐柱;所述第十一支撐柱和第十二支撐柱上均設置有限位順槽;所述第十一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和第十二支撐柱的所述限位順槽之間安插有第六展板。
較佳地,所述第一支撐柱、所述第二支撐柱、所述第三支撐柱、所述第四支撐柱、所述第五支撐柱、所述第六支撐柱、所述第七支撐柱、所述第八支撐柱、所述第九支撐柱、所述第十支撐柱、所述第十一支撐柱和所述第十二支撐柱的下端分別與所述方槽的槽內壁相抵緊。
較佳地,所述第一展板、所述第二展板、所述第三展板、所述第四展板、所述第五展板和所述第六展板分別夾緊定位在對應的所述限位順槽中。
較佳地,所述第一展板、所述第二展板、所述第三展板、所述第四展板、所述第五展板和所述第六展板均采用的是可用于書寫的寫字板。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提供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通過在支撐底座上等距離開設有許多方槽,可以方便方便將第一支撐柱、第二支撐柱、第三支撐柱、第四支撐柱、第五支撐柱、第六支撐柱、第七支撐柱、第八支撐柱、第九支撐柱、第十支撐柱、第十一支撐柱和第十二支撐柱分別安插到相應的方槽內,然后再將相應的第一展板、第二展板、第三展板、第四展板、第五展板和第六展板分別安插到相應兩個支撐柱上的限位順槽內,使得便于安裝與拆卸,實現便于更換;通過在支撐底座上可以任意選擇相應的方槽,進行安插相對應的支撐柱,然后安插相應的展板,實現可以任意模擬出不同法庭的格局類型,以適應多樣化教學;并且第一展板、第二展板、第三展板、第四展板、第五展板和第六展板均采用的是可用于書寫的寫字板,可以在相應的展板上標注或書寫上展示部分的名稱與要求,再加上裝置的三維立體布局,使得能夠給學習者提供簡單明了的信息,使得展示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的方槽布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的限位順槽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支撐底座;2-第一支撐柱;3-第一展板;4-第二支撐柱;5-第三支撐柱;6-第二展板;7-第四支撐柱;8-第五支撐柱;9-方槽;10-第六支撐柱;11-第三展板;12-第七支撐柱;13-第四展板;14-第八支撐柱;15-第九支撐柱;16-第五展板;17-第十支撐柱;18-第十一支撐柱;19-第六展板;20-第十二支撐柱;21-限位順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包括支撐底座1,所述支撐底座1上開設有若干個方槽9;所述方槽9內安插有第一支撐柱2和第六支撐柱10;所述第一支撐柱2與第六支撐柱10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21;所述第一支撐柱2的所述限位順槽與第六支撐柱10的所述限位順槽21之間安插有第一展板3;所述方槽9內安插有第二支撐柱4和第七支撐柱12;所述第二支撐柱4和所述第七支撐柱12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21;所述第二支撐柱4的所述限位順槽和第七支撐柱12的所述限位順槽21之間安插有第三展板11;所述方槽9內安插有第三支撐柱5和第五支撐柱8;所述第三支撐柱5和所述第五支撐柱8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21;所述第三支撐柱5的所述限位順槽和所述第五支撐柱8的所述限位順槽21之間安插有第二展板6;所述方槽9內安插有第四支撐柱7和第八支撐柱14;所述第四支撐柱7和所述第八支撐柱14上分別開設有限位順槽21;所述第四支撐柱7的所述限位順槽和所述第八支撐柱14的所述限位順槽21之間安插有第四展板13;所述方槽9內安插有第九支撐柱15和第十支撐柱17;所述第九支撐柱15和所述第十支撐柱17上均設置有所述限位順槽21;所述第九支撐柱15的所述限位順槽和所述第十支撐柱17的所述限位順槽21之間安插有第五展板16;所述方槽9內安插有第十一支撐柱18和第十二支撐柱20;所述第十一支撐柱18和第十二支撐柱20上均設置有限位順槽21;所述第十一支撐柱18的所述限位順槽和第十二支撐柱20的所述限位順槽21之間安插有第六展板19。所述第一支撐柱2、所述第二支撐柱4、所述第三支撐柱5、所述第四支撐柱7、所述第五支撐柱8、所述第六支撐柱10、所述第七支撐柱12、所述第八支撐柱14、所述第九支撐柱15、所述第十支撐柱17、所述第十一支撐柱18和所述第十二支撐柱20的下端分別與所述方槽9的槽內壁相抵緊。所述第一展板3、所述第二展板6、所述第三展板11、所述第四展板13、所述第五展板16和所述第六展板19分別夾緊定位在對應的所述限位順槽21中。所述第一展板3、所述第二展板6、所述第三展板11、所述第四展板13、所述第五展板16和所述第六展板19均采用的是可用于書寫的寫字板。
工作原理:該可拆分更換的模擬法庭教學講解裝置,通過在支撐底座1上等距離開設有許多方槽9,可以方便方便將第一支撐柱2、第二支撐柱4、第三支撐柱5、第四支撐柱7、第五支撐柱8、第六支撐柱10、第七支撐柱12、第八支撐柱14、第九支撐柱15、第十支撐柱17、第十一支撐柱18和第十二支撐柱20分別安插到相應的方槽9內,然后再將相應的第一展板3、第二展板6、第三展板11、第四展板13、第五展板16和第六展板19分別安插到相應兩個支撐柱上的限位順槽21內,使得便于安裝與拆卸,實現便于更換;通過在支撐底座1上可以任意選擇相應的方槽9,進行安插相對應的支撐柱,然后安插相應的展板,實現可以任意模擬出不同法庭的格局類型,以適應多樣化教學;并且第一展板3、第二展板6、第三展板11、第四展板13、第五展板16和第六展板19均采用的是可用于書寫的寫字板,可以在相應的展板上標注或書寫上展示部分的名稱與要求,再加上裝置的三維立體布局,使得能夠給學習者提供簡單明了的信息,使得展示效果好。
以上公開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思之的變化都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