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物理實驗儀器,具體為一種演示光傳播原理的物理實驗儀器。
背景技術:
光傳播的原理,在中學物理的教學過程中,甚至在大學物理的教學過程中,通常采用說教法直接把知識傳授給學生,使學生理解起來比較抽象,特別是文科生理解起來更是困難。
因此,需要設計一種演示光傳播原理的物理實驗儀器來解決此類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演示光傳播原理的物理實驗儀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演示光傳播原理的物理實驗儀器,包括平臺、集水槽、控制箱、暗室、電源、光源、凹透鏡、空室、蓄水室、隔板、透明孔、出水孔、儲水箱、電磁閥、水泵、進水管和顯示屏,所述平臺的一側設有所述集水槽,所述平臺的另一側設有所述控制箱,所述平臺的頂部設有所述暗室,所述暗室的內部設有所述電源,所述電源電性連接有所述光源,所述光源的一側設有所述凹透鏡,所述暗室的一側設有所述空室,所述空室的一側設有所述蓄水室,所述蓄水室的頂部設有所述儲水箱,所述儲水箱的底部設有所述電磁閥,所述儲水箱的底部設有所述水泵,所述水泵通過所述進水管連接在所述儲水箱的底部,所述集水槽的一端設有所述顯示屏。
進一步的,所述暗室、所述空室與所述蓄水室之間均設有所述隔板,所述隔板上設有所述透明孔,所述蓄水室的一側設有所述出水孔。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箱電性連接所述光源、所述電磁閥和所述水泵。
進一步的,所述光源的中心點、所述透明孔的中心點與所述出水孔的中心點位于同一高度,且所述儲水箱的蓄水路徑經過所述光源的光照路線。
進一步的,所述凹透鏡正對著所述透明孔,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凹透鏡的焦點上。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演示光傳播原理的物理實驗儀器,能夠向學生清楚的展示光在水介質內的折射現(xiàn)象和光在水介質的全反射現(xiàn)象,使得學生觀看起來一目了然。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中:1、平臺;2、集水槽;3、控制箱;4、暗室;5、電源;6、光源;7、凹透鏡;8、空室;9、蓄水室;10、隔板;11、透明孔;12、出水孔;13、儲水箱;14、電磁閥;15、水泵;16、進水管;17、顯示屏。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演示光傳播原理的物理實驗儀器,包括平臺1、集水槽2、控制箱3、暗室4、電源5、光源6、凹透鏡7、空室8、蓄水室9、隔板10、透明孔11、出水孔12、儲水箱13、電磁閥14、水泵15、進水管16和顯示屏17,平臺1的一側設有集水槽2,平臺1的另一側設有控制箱3,平臺1的頂部設有暗室4,暗室4的內部設有電源5,電源5電性連接有光源6,光源6的一側設有凹透鏡7,暗室4的一側設有空室8,空室8的一側設有蓄水室9,蓄水室9的頂部設有儲水箱13,儲水箱13的底部設有電磁閥14,儲水箱13的底部設有水泵15,水泵15通過進水管16連接在儲水箱13的底部,集水槽2的一端設有顯示屏17。
進一步的,暗室4、空室8與蓄水室9之間均設有隔板10,隔板10上設有透明孔11,蓄水室9的一側設有出水孔12。
進一步的,控制箱3電性連接光源6、電磁閥14和水泵15。
進一步的,光源6的中心點、透明孔11的中心點與出水孔12的中心點位于同一高度,且儲水箱13的蓄水路徑經過光源6的光照路線,利用光源6在顯示屏17上的光斑來判斷光源6在水介質內的折射現(xiàn)象或全反射現(xiàn)象。
進一步的,凹透鏡7正對著透明孔11,光源6位于凹透鏡7的焦點上,使得光源6聚焦在一條線上。
工作原理:工作時,首先,利用控制箱3將暗室4內的電源5打開,此時光源6通過透明孔11和出水孔12照射在顯示屏17上,光斑與光源6的射線位于同一高度,然后利用控制箱3控制儲水箱13底部的電磁閥14開啟,儲水箱13就會向蓄水室9內蓄水,由于蓄水路徑通過光源的光照路徑,使得光源6通過蓄水路徑發(fā)生折射,顯示屏17上的光斑與光源射線不在同一高度上,然后利用控制箱3控制儲水箱13底部的電磁閥14關閉,同時控制水泵15啟動,水泵15帶動進水管16向蓄水室9內蓄水,當蓄水室9內的水漫過出水孔12時,水就會從出水孔12內流出,形成水柱,以拋物線的形式向集水槽2內注水,此時,顯示屏17上的光斑不見了,而水柱在集水槽2內的落點上卻出現(xiàn)了一個光斑,說明光源6發(fā)出的光在水柱內發(fā)生了全反射。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