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支撐桿(2)以及設置于支撐桿(2)上的球形展示罩,所述展示罩沿水平面分為上殼體(4)與下殼體(5),所述上殼體(4)與下殼體(5)可拆卸連接,所述上殼體(4)由透明材料制成;所述展示罩內部位于上殼體(4)所罩區域內設置有展示臺(6),所述展示臺(6)與所述下殼體(5)之間設置有支撐展示臺(6)的支架(7),所述展示臺(6)上開設有若干開孔(8),所述開孔(8)兩兩一組在二者之間穿設有石英玻璃管(9),所述石英玻璃管(9)內部填充有惰性發光氣體(10),所述下殼體(5)內部設置有與所述石英玻璃管(9)兩端相連接的用于激發石英玻璃管(9)內部氣體發光的發光激發裝置(11)及其控制器(12),所述下殼體(5)的外壁上設置有與所述控制器(12)電連接的多個按鍵(13),所述控制器(12)接收并響應于按鍵(13)信號控制相應的石英玻璃管(9)發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5)的邊緣處繞其周向在其外壁上設置有環形凹槽(14),所述上殼體(4)的邊緣處繞其周向的內壁設置有與所述環形凹槽(14)相配合的連接槽(1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4)由有機玻璃制成,所述下殼體(5)由玻璃鋼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臺(6)包括一位于上殼體(4)與下殼體(5)分割面上的襯板(16),所述開孔(8)與所述石英玻璃管(9)之間設置有密封二者之間縫隙的密封圈(17)。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2)遠離底座(1)的一端伸入到下殼體(5)內部并通過法蘭固定件(18)與支架(7)固定可拆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按鍵(13)沿下殼體(5)周向呈直線排布,所述下殼體(5)上位于多個所述按鍵(13)與下殼體(5)底部之間沿下殼體(5)周向設置有環形插槽(19),所述環形插槽(19)內可拆卸連接有一呈扇形的鋼化玻璃展項牌(2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包括底盤(21)以及用于罩住底盤(21)的蓋體(22),所述底盤(21)通過繞其軸向設置的多個螺栓與地面固定連接,所述蓋體(22)的中部開設有直徑大小與支撐桿(2)直徑大小相適配的開口,所述蓋體(22)與所述支撐桿(2)活動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激發裝置(11)包括與外部電源電連接的放電電極以及整流器,所述放電電極的通斷受控于所述控制器(1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發光原理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罩的底部與支撐桿(2)相接處設置有散熱孔(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