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教學用具,具體涉及一種數學教學用展示教具。
背景技術:
數學教學中,需要經常使用數學模型。數學模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人類開始使用數字的時代。隨著人類使用數字,就不斷地建立各種數學模型,以解決各種各樣的實際問題。數學模型是溝通擺在面前的實際問題與數學工具之間聯系的一座必不可少的橋梁。
在現在的數學教學中,很多學生感覺書本知識抽象難懂,很不直觀,激不起學習的興趣,甚至產生厭學的情緒。尤其是幾何學習,幾何學習的主要內容為對圖形的初步體驗等,為了把復雜抽象、難以理解的內容變得生動有趣,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為了提高數學的教學效果,教師需要使用大量的數學模型,以便于學生理解。特別是在幾何數學教學過程中,需要使用如幾何模型、函數曲線演示板等模型教具。而教師的講臺面積有限,不方便展示過多的數學模型,且在實際教學中,有事還需要在黑板上繪圖,十分不便,不利于教學進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數學教學用展示教具。該教具能夠提高教師講臺面積,以及幾何教學的效率,方便教師進修教學。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數學教學用展示教具,包括黑板、黑板上方設置的展示臺,黑板前方平行設置的展示板;
所述展示臺包括蓋體、模型擺放板、限位檔桿,所述模型擺放板設有一個以上、且間隔設置于蓋體內,所述模型擺放板其中一端的兩側與蓋體轉動連接、另一端的兩側與限位檔桿轉動連接,所述限位檔桿與黑板的背部可拆卸連接;
所述展示板包括有板本體、LED燈珠和控制器,所述板本體的正面矩陣排列若干個LED燈珠構成LED顯示板,LED顯示板連接板本體底部設置的控制器。
進一步設置,所述展示臺搭載于黑板的上方,蓋體一端與黑板上方一端通過轉軸轉動連接,蓋體另一端相對于黑板可自由轉動。
進一步設置,所述黑板背部設有卡槽,當展示臺處于展開位置時,所述限位檔桿與卡槽相卡持。
進一步設置,所述模型擺放板與蓋體通過轉軸轉動連接。
進一步設置,所述模型擺放板與限位檔桿通過轉軸轉動連接。
進一步設置,所述模型擺放板設有三層以上。
進一步設置,所述板本體的上下兩邊連接滑輪,所述滑輪滑動連接在黑板上下邊緣設置的軌道上。
本發明所述的教學用展示教具在教學過程中,將蓋體打開,展示臺處于展開位置,蓋體處于直立狀態時,限位檔桿可防止上蓋向后側仰,此時向外拉動限位檔桿,模型擺放板向前側轉動至水平狀態,此時將限位檔桿下端嵌于黑板背部的卡槽中,此時,模型擺放板水平固定;可以在模型擺放板上放置需要展示的模型教具;當不用時,將蓋體關閉,可以將限位檔桿下端從卡槽中拉出,推動模型擺放板向上折起,此時模型擺放板可以疊放于蓋體內頂面上,合攏蓋體即可,此時展示臺處于閉合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提高教師講臺面積,可以架設于黑板上,展示較多的數學模型,同時還具有收納模型、教具的功能,方便教學;同時還可以通過LED顯示板來顯示各種幾何圖形,通過LED顯示板直接顯示的圖形在大黑板上,方便教學,提高幾何教學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數學教學用展示教具的展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數學教學用展示教具的閉合示意圖;
1-黑板 2-展示臺 3-展示板 4-蓋體 5-模型擺放版 6-限位檔桿 7-板本體 8-LED燈珠 9-控制器 10-卡槽 11-滑輪 12-軌道。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一種數學教學用展示教具,包括黑板1、黑板上方設置的展示臺2和黑板前方平行設置的展示板3,所述展示臺2搭載于黑板1的上方,所述展示臺2包括有蓋體4、模型擺放板5和限位檔桿6,所述模型擺放板5設有一個以上(如圖1設置為3個)、且間隔設置于蓋體4內,所述模型擺放板5其中一端的兩側與蓋體4轉動連接、另一端的兩側與限位檔桿6轉動連接,所述限位檔桿6與黑板1的背部可拆卸連接,所述展示板3包括有板本體7、LED燈珠8和控制器9,所述板本體7的正面矩陣排列若干個LED燈珠8構成LED顯示板,LED顯示板連接板本體7底部設置的控制器9,控制器9預先儲存教學用的集合圖形,然后通過控制器9連接的鍵盤選擇圖形,最后通過控制器9輸出并控制LED顯示板顯示各種幾何圖形。
所述黑板1背部設有卡槽10,卡槽10位置為模型擺放板5的端部位置一致,便于在模型擺放板5和限位檔桿6展開后搭載成矩形。
所述限位檔桿6與卡槽10相卡持,當展示臺處于打開位置時,限位擋板6插入在卡槽10內卡持。
所述模型擺放板5與蓋體4通過轉軸轉動連接,轉軸貫穿模型擺放板5與蓋體4。
所述模型擺放板5與限位檔桿6通過轉軸轉動連接,轉軸貫穿模型擺放板5與限位檔桿6。
所述模型擺放板5設有三層以上,可根據情況調整。
所述板本體7的上下兩邊連接滑輪11,所述滑輪11滑動連接在黑板1上下邊緣設置的軌道12上,軌道12為加設在黑板1的上下邊緣,滑輪11在軌道12內滑動,從而驅動板本體7移動。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