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印刷物,尤其涉及一種防偽印刷品。
背景技術:
《中國青年報》2009年6月4日在<經濟特刊>發表整版文章——全國性電碼防偽推廣行動無聲落幕。文中指出了電碼防偽的四大漏洞,其中漏洞之三為盜碼批量造假:“獲取密碼(即可變信息)的手法可以是多種的,例如,不能排除造假集團以金錢收買內部工作人員,獲取電碼造假的可能,或者雇傭黑客高手從互聯網上闖入計算機防偽查詢系統數據庫、拷貝大量防偽數據(防偽特征備案信息)進而大肆偽造。這里需要指出的是:數碼防偽是以計算機防偽查詢系統數據庫的絕對安全為前提的,一旦數據泄密,防偽系統工程將全線崩潰。眾所周知,互聯網的安全,日益成為一個需要擔心的問題。公司管理環節的疏忽、高科技透視儀器掃描獲取密碼(即可變信息)等等,也是可能的方法之一”。
由上可見,現行電碼防偽技術的漏洞之三是家賊難防,內部工作人員只要拷貝盜取到數據庫中的可變信息,就能輕易批量造假,并且鑒別不出真偽。這是因為,現行電碼防偽標識物上的防偽特征隨機數碼、字符顏色、隨機圖形等可變信息,是事先在電腦中生成的打印文件,經數碼印刷機打印輸出而成的油墨分布特征。這樣一來,任何人只要買通內部工作人員、拷貝竊取到隨機數碼、字符顏色、隨機圖形等原始可變信息,再經數碼印刷機打印輸出而成的油墨分布特征,必然完全相同、真假不辨。換言之,現行電碼防偽標識的防偽特征完全來源于事先設計的原始可變信息、是原始可變信息的打印輸出結果,只要拷貝竊取到原始可變信息,復制偽造必然成功、真假不辨。為了印刷生產、為了查詢驗證真假,隨機數碼、字符顏色、隨機圖形等特征的原始信息(即可變信息),必然需要相關工作人員經手,并要完整地存儲在計算機防偽查詢系統數據庫中,這樣一來,內部工作人員必然有機會拷貝盜取原始可變信息,現行電碼防偽漏洞之三“家賊難防”等漏洞就無法避免。
中國專利文獻CN103358741B公開了一種“晃動噴印防偽方法”,它采用晃動噴頭等方法使所噴印的編碼和圖文發生隨機變形或隨機錯位,并將變形或錯位了的編 碼和圖文拍照存檔到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防偽查詢系統數據庫中、作為鑒別真假的依據。該文獻提供了一種堵住電碼防偽技術(“家賊難防”)漏洞的方法,但是實施相對比較復雜,增加了印刷的難度和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偽印刷品,標識碼周圍具有個性化鋸齒邊,且鋸齒邊的特征輪廓清晰,不易變形,易于辨識,大大提高了標識碼的防偽特征,具有易于印刷,成本低廉的特點。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防偽印刷品,包括承印物,所述承印物上印刷有油墨層,其中,所述油墨層上形成有標識碼,所述標識碼的周圍涂覆有擴散劑層,所述標識碼的邊緣沿擴散劑層方向延伸并形成鋸齒紋,所述標識碼及鋸齒紋的上方涂覆有透明保護層。
上述的防偽印刷品,其中,所述承印物的表面設有纖維,所述纖維通過粘合劑層貼敷在承印物的表面,所述纖維分布在所述標識碼的四周邊沿處,所述纖維與鋸齒紋交疊分布。
上述的防偽印刷品,其中,所述標識碼為序列號、一維條碼、二維條碼或防偽電碼。
本實用新型對比現有技術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防偽印刷品,標識碼周圍具有個性化鋸齒邊,且鋸齒邊的特征輪廓清晰,不易變形,易于辨識,大大提高了標識碼的防偽特征,具有易于印刷,成本低廉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防偽印刷品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防偽印刷品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
1標識碼 2承印物 3油墨層
4擴散劑層 5鋸齒紋 6透明保護層
7粘合劑層 8纖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防偽印刷品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防偽印刷品剖面結構示意圖。
請參見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防偽印刷品,包括承印物2,所述承印物2上印刷有油墨層3,其中,所述油墨層3上形成有標識碼1,所述標識碼1的周圍涂覆有擴散劑層4,所述標識碼1的邊緣沿擴散劑層4方向延伸并形成鋸齒紋5,所述標識碼1及鋸齒紋5的上方涂覆有透明保護層6。
本實用新型在應用研究中發現,流延或擴散微變形所形成的油墨鋸齒邊,其油墨顏色呈現過度式變淺,易導致鋸齒邊輪廓模糊不清,繼而導致不易識別,尤其是不易被防偽查詢APP識別出來。為解決此難題,保證鋸齒邊輪廓清晰。先通過在標識碼1的周圍涂覆有擴散劑層4,從而導致標識碼1的油墨產生明顯的隨機微變形,繼而增強鋸齒邊的個性化特征。于噴印干燥后,在標識碼1及鋸齒紋5的上方再涂覆透明保護層6,使得鋸齒邊定型;最后通過鋸齒邊的拍照比對,方便地達到防偽查詢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防偽印刷品,為了進一步形成個性化的鋸齒邊,還可在所述承印物2的表面設置纖維8,所述纖維8通過粘合劑層7貼敷在承印物2的表面,所述纖維8分布在所述標識碼1的四周邊沿處,所述纖維8與鋸齒紋5交疊分布。所述標識碼1為序列號、一維條碼、二維條碼或防偽電碼。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以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