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辦公用品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多功能辦公筆筒。
背景技術:
人們在工作和學習中,需要使用到筆,筆放在桌子上會隨意滾動,不僅會導致桌面顯得非常雜亂,也有可能會損壞筆,這時我們就需要用筆筒將這些筆具整理起來,筆筒是文房用具之一,是擱放筆具的專用器物,普通的筆筒大多數都是為一個圓筒,可以將筆放入其內部,由于每個人的習慣不同,使用的筆長度也會不一樣,這樣就會導致長度較短的筆放入到筆筒內部后,就很難取出,影響工作效率,且普通的筆筒結構簡單,當筒體內部灰塵堆積過多,以及筆油泄露到筆筒底部,不容易進行清洗,影響美觀和使用,同時普通的筆筒功能性單一,僅僅只是作為一個擱放筆的工具,實用性不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辦公筆筒,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普通的筆筒結構簡單和功能單一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辦公筆筒,包括微處理器、開關按鈕、液晶觸摸屏、筆筒蓋、夾層、筆槽底、固定裝置和筒體,所述微處理器上方固定安裝有揚聲器,所述液晶觸摸屏下方設置有鋰電池,所述開關按鈕下方設置有筆架,所述筆筒蓋下方設置有筆槽,所述筆槽底下方固定安裝有筆筒底座,且筆槽底上方設置有筆槽,所述夾層與轉動軸相連接,且夾層通過轉動軸與筆槽相連接,所述筆筒底座下方安裝有吸盤,所述轉動軸與筆筒蓋相連接,且轉動軸內部固定安裝有磁鐵,所述固定裝置與轉動軸相連接,所述筒體內部設置有筆槽,且筒體右側安裝有夾層。
優選的,所述夾層分為四層,且夾層旋轉角度范圍為0-90度。
優選的,所述筆槽底可拆卸安裝。
優選的,所述固定裝置為鐵材質,且固定裝置通過磁鐵固定于轉動軸上。
優選的,所述筒體內部分為三種不同高度的筆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多功能辦公筆筒的內部分為三種不同高度的筆槽,可以根據筆的長度將筆放入到對應高度的筆槽內,這樣整體看起來清晰明了,使用方便,同時筆槽下方的筆槽底可以拆卸安裝,當有筆油泄露到筆槽底時,可以將筆槽底拆卸下來進行清洗,能夠有效的提高筆筒的清潔度,設置有夾層,且夾層可以隨轉動軸進行0-90度旋轉,可以將一些小物品放入到夾層內部,轉動軸通過固定裝置固定于筒體上,且固定裝置為鐵材質,是通過磁鐵與轉動軸相連接,將固定裝置取下,就可以將轉動軸取出,這樣將整個夾層就拆卸下來進行清洗,同時液晶顯示屏上可以顯示時間和天氣,在微處理器的作用下,可以設置鬧鐘和播放音樂,可以提醒人們注意時間以及緩解工作壓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正視圖;
圖2為轉動軸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俯視圖。
圖中:1、揚聲器,2、微處理器,3、開關按鈕,4、液晶觸摸屏,5、鋰電池,6、筆架,7、筆筒蓋,8、筆槽,9、夾層,10、筆槽底,11、筆筒底座,12、轉動軸,13、吸盤,14、磁鐵,15、固定裝置,16、筒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辦公筆筒,包括微處理器2、開關按鈕3、液晶觸摸屏4、筆筒蓋7、夾層9、筆槽底10、固定裝置15和筒體16,微處理器2上方固定安裝有揚聲器1,液晶觸摸屏4下方設置有鋰電池5,開關按鈕3下方設置有筆架6,筆筒蓋7下方設置有筆槽8,筆槽底10下方固定安裝有筆筒底座11,筆槽底10可拆卸安裝,且筆槽底10上方設置有筆槽8,夾層9與轉動軸12相連接,夾層9分為四層,且夾層9旋轉角度范圍為0-90度,且夾層9通過轉動軸12與筆槽10相連接,筆筒底座11下方安裝有吸盤13,轉動軸12與筆筒蓋7相連接,且轉動軸12內部固定安裝有磁鐵14,固定裝置15與轉動軸12相連接,固定裝置15為鐵材質,且固定裝置15通過磁鐵14固定于轉動軸12上,筒體16內部設置有筆槽8,筒體16內部分為三種不同高度的筆槽8,且筒體16右側安裝有夾層9。
工作原理:當使用該多功能辦公筆筒時,首先將鋰電池5電量沖滿,按下開關按鈕3,通過液晶觸摸屏4可以看到時間和天氣,在微處理器2的作用下,通過液晶觸摸屏4上可以設置鬧鐘和播放音樂,可以根據筆的長度將筆放入到合適的筆槽8內,當需要休息時,可以臨時將筆放入到筆架6上,就不需要頻繁將筆放入到筆槽8內,通過轉動夾層9可以放入一些回形針和橡皮等一些小物品,筆筒底座11的吸盤13可以將整個筆筒固定在辦公桌上,防止筆筒出現打翻的情況,筆筒蓋7可以防止灰塵進入到筆槽8內部。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