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生產中所使用的多級牽伸裝置中七輥牽伸機的改進方法及裝置領域,特別是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
背景技術:
目前國際上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碳纖維和芳綸并稱為三大高性能纖維,其中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具有高強度、高模量、低密度的特點,在輕質復合材料中顯示出巨大的優勢,在現代化戰爭與防御裝備、航海航空航天、個體防護等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民用領域也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因此,開發和應用這種纖維具有重要意義。在生產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的工序中,采用白油作為溶解溶脹料來溶解和溶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形成溶液,再通過雙螺桿擠出機擠出凍膠絲束后,再通過萃取除掉絲束中含有的白油,再通過干燥工序將絲束中含有的萃取劑進行分離,從而得到純凈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制得的純凈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需再一定溫度下進行多級超倍拉伸,拉伸主要通過前后兩臺七輥牽伸機的速度不同來進行拉伸。現有七輥牽伸機的七個牽引輥長度相同,橡膠壓輥壓于第七根牽引輥上,長度略短于牽引輥。在實際操作牽絲過程中,人員帶絲延第一個牽引輥呈“S”型逐一繞至第七個牽引輥,在往第七個牽引輥上繞絲時,因第七牽引輥與橡膠壓輥長度相近,沒有足夠的操作空間,易造成壓手事故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因此,設計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設計了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
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包括七輥牽引機本體,所述七輥牽引機本體內設有第一牽引輥,所述第一牽引輥斜下方設有第二牽引輥,所述第一牽引輥一側設有第三牽引輥,所述第二牽引輥一側設有第四牽引輥,所述第三牽引輥一側設有第五牽引輥,所述第四牽引輥一側設有第六牽引輥,所述第五牽引輥一側設有第七牽引輥,所述第七牽引輥上設有橡膠壓輥,所述第七牽引輥的長度加長,所述橡膠壓輥的長度適當加長。
所述橡膠壓輥的長度為有效長度。
所述橡膠壓輥的外側邊緣處與第七牽引輥的邊緣處之間的距離為操作空間。
所述第一個牽伸引呈“S”型逐一繞至第七個牽引輥。
所述七輥牽引機本體內靠近上端有四根牽引輥,四根牽引輥下方有三根牽引輥。
利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制作的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本裝置可適當減少操作難度,并能有效減少壓手事故的發生。同時也增加了牽伸機的可用幅寬。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的側視圖;
圖中,1、七輥牽引機本體;2、第一牽引輥;3、第二牽引輥;4、第三牽引輥;5、第四牽引輥;6、第五牽引輥;7、第六牽引輥;8、第七牽引輥;9、橡膠壓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具體描述,如圖1-2所示,一種高強高模聚乙烯纖維七輥牽伸機,包括七輥牽引機本體(1),所述七輥牽引機本體(1)內設有第一牽引輥(2),所述第一牽引輥(2)斜下方設有第二牽引輥(3),所述第一牽引輥(2)一側設有第三牽引輥(4),所述第二牽引輥(3)一側設有第四牽引輥(5),所述第三牽引輥(4)一側設有第五牽引輥(6),所述第四牽引輥(5)一側設有第六牽引輥(7),所述第五牽引輥(6)一側設有第七牽引輥(8),所述第七牽引輥(8)上設有橡膠壓輥(9),所述第七牽引輥(8)的長度加長,所述橡膠壓輥(9)的長度適當加長;所述橡膠壓輥(9)的長度為有效長度;所述橡膠壓輥(9)的外側邊緣處與第七牽引輥(8)的邊緣處之間的距離為操作空間;所述第一個牽引輥(2)呈“S”型逐一繞至第七個牽引輥(8);所述七輥牽引機本體(1)內靠近上端有四根牽引輥,四根牽引輥下方有三根牽引輥。
本實施方案的特點為,在常規七輥牽伸機裝置的基礎上,加長第七根輥的長度,同時適當加長橡膠壓輥的長度。加長第七個輥的長度,可適當減少操作難度,并能有效減少壓手事故的發生。同時也增加了牽伸機的可用幅寬,本裝置可適當減少操作難度,并能有效減少壓手事故的發生。同時也增加了牽伸機的可用幅寬。
在本實施方案中,實施案例1:包括七輥牽引機本體,七輥牽引機本體內設有第一牽引輥,第一牽引輥斜下方設有第二牽引輥,第一牽引輥一側設有第三牽引輥,所述第二牽引輥一側設有第四牽引輥,第三牽引輥一側設有第五牽引輥,第四牽引輥一側設有第六牽引輥,第五牽引輥一側設有第七牽引輥,第七牽引輥上設有橡膠壓輥,第七牽引輥的長度加長,橡膠壓輥的長度適當加長,橡膠壓輥的長度為有效長度,橡膠壓輥的外側邊緣處與第七牽引輥的邊緣處之間的距離為操作空間,因橡膠壓輥壓在第七個輥上,在牽絲過程中,絲束延前六個輥運行到第七個輥時,易因操作不當造成橡膠壓輥壓手的現象,加長了第七牽引輥和橡膠壓輥,可適當減少操作難度,并能有效減少壓手事故的發生,同時也增加了牽伸機的可用幅寬。
上述技術方案僅體現了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優選技術方案,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對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變動均體現了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