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整經機設備應用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整經機的卷收裝置。
背景技術:
整經機主要分為分批整經機和分條整經機兩大類,分批整經機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傳統的滾筒式摩擦傳動整經機,另一類是新型整經軸直接傳動的整經機。滾筒式摩擦傳動整經的加壓方法是依靠重錘、經軸臂的重量及經軸本身的重量,老機改造后采用了水平加壓的方式;自筒子架上筒子引出的經紗,先穿過夾紗器與立柱間的間隙經過斷頭探測器,向前穿過導紗瓷板,再經導紗棒,穿過伸縮筘,繞過測長輥后卷繞到經軸上。紗線從筒子架上的筒子引出后,經導桿、后筘、導桿、光電斷頭自停片、分絞筘、定幅筘、測長輥以及導輥逐條卷繞到滾筒上,倒軸時滾筒上的全部經紗隨織軸的轉動按雙點劃線由逆時針方向退出,再卷到織軸上。在經編行業中,整經是經編的重要前道工序,整經是將一定根數的經紗按規定的長度和寬度平行卷繞在經軸或織軸上的工藝過程。傳統的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的功能比較單一,而且卷收的效率較低,并且受經紗的大小限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整經機的卷收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整經機的卷收裝置,包括整經機工作面板和減震消聲器,所述整經機工作面板上安裝有控制箱體和固定架,所述控制箱體的前表壁安裝有LED液晶顯示屏幕和控制按鍵,所述控制按鍵位于LED液晶顯示屏幕的下方,所述固定架上安裝有驅動電機,且固定架的左側安裝有推桿,所述推桿的末端安裝有把手,所述驅動電機與旋轉主軸通過皮帶連接,所述旋轉主軸上安裝有第一卷收輪,所述第一卷收輪與第二卷收輪之間安裝有經紗收集裝置。
優選的,所述減震消聲器安裝在固定架上,且減震消聲器位于驅動電機的右側。
優選的,所述第二卷收輪左側安裝有位移調節裝置。
優選的,所述驅動電機上安裝有電機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整經機工作面板的底部安裝有萬向子自鎖輪。
優選的,所述萬向子自鎖輪共設有四個,且四個萬向子自鎖輪分別安裝在整經機工作面板的底部四個拐角處。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科學合理,使用方便高效;通過調節位移調節裝置,可以縮小第一卷收輪和第二卷收輪之間的位移,從而經紗收集裝置可以卷收不同規格的經紗,提高了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的多功能性;通過整經機工作面板的底部安裝有四個萬向自鎖輪,使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移動十分的方便;通過固定架的底部安裝有減震消聲器,可以將驅動電機產生的噪音消除,并且減小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產生的振動,提高了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的工作的穩定性;通過控制按鍵可以控制電機的轉動速度,從而加快了經紗收集裝置收集經紗的收集速度,提高了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的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經紗收集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整經機工作面板;2-控制按鍵;3-控制箱體;4-LED液晶顯示屏幕;5-把手;6-推桿;7-固定架;8-皮帶;9-第一卷收輪;10-旋轉主軸;11-經紗收集裝置;12-減震消聲器;13-電機控制器;14-驅動電機;15-萬向子自鎖輪;16-位移調節裝置;17-第二卷收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整經機的卷收裝置,包括整經機工作面板1和減震消聲器12,整經機工作面板1上安裝有控制箱體3和固定架7,控制箱體3的前表壁安裝有LED液晶顯示屏幕4和控制按鍵2,控制按鍵2位于LED液晶顯示屏幕4的下方,固定架7上安裝有驅動電機14,且固定架7的左側安裝有推桿6,推桿6的末端安裝有把手5,驅動電機14與旋轉主軸10通過皮帶8連接,旋轉主軸10上安裝有第一卷收輪9,第一卷收輪9與第二卷收輪17之間安裝有經紗收集裝置11,第二卷收輪17左側安裝有位移調節裝置16,整經機工作面板1的底部安裝有萬向子自鎖輪15,減震消聲器12安裝在固定架7上,且減震消聲器12位于驅動電機14的右側,萬向子自鎖輪15共設有四個,且四個萬向子自鎖輪15分別安裝在整經機工作面板1的底部四個拐角處,驅動電機14上安裝有電機控制器13。
具體使用方式:本發明工作中,通過打開控制箱體3的前表壁上的控制按鍵2,控制驅動電機14的運行速度,驅動電機14與旋轉主軸10通過皮帶8傳動連接,從而使經紗收集裝置11的轉動來收集經紗,并且調節位移調節裝置16,經紗收集裝置11保證了卷收不同規格的經紗,減震消聲器12可以降低驅動電機14產生的噪音以及振動現象,提高了整經機的卷收裝置的穩定性。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