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云母紙,具體涉及一種高強度云母紙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云母是一類含水鋁硅酸鹽類的總稱,云母具有絕緣、耐高溫等優良特性,在涂料、油漆、消防以及電氣行業具有很廣泛的應用。其中將云母制成云母紙是目前云母最廣泛的應用途徑之一。目前,云母紙已具備片云母制品相對應的全部品種。工業上主要利用云母紙的絕緣性和耐熱性,以及抗酸堿性用做作電氣設備和電工器材的絕緣材料。但是,云母紙的機械強度還有待進一步的提高。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高強度云母紙,該高強度云母紙具有很高的機械強度,彌補了云母紙在應用過程中的機械強度差的缺陷。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高強度云母紙,該高強度云母紙由云母片、脲醛樹脂、玻璃纖維、聚丙烯酰胺、乙二胺四乙酸和水制漿后抄造制成;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水,云母片的用量為200-300重量份,脲醛樹脂的用量為36-45重量份,玻璃纖維的用量為10-25重量份,聚丙烯酰胺的用量為5-10重量份,乙二胺四乙酸的重量份為4-10重量份。本發明中為了提高云母紙的成型效果,優選地,所述云母片的厚徑比為60-90。本發明中為了提高云母紙的強度,優選地,所述玻璃纖維的長度為0.3-0.6mm。本發明中,所用述聚丙烯酰胺以及脲醛樹脂的重均分子量可以在寬的范圍內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云母紙的強度,優選地,所述聚丙烯酰胺的重均分子量為0.5-2.5萬,所述脲醛樹脂的重均分子量為2-4萬。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上述高強度云母紙的制備方法,包括:1)將云母片水洗、烘干得到干云母片;2)將干云母片進行煅燒得到云母粉;3)將云母片粉、脲醛樹脂、玻璃纖維、聚丙烯酰胺、乙二胺四乙酸與水進行攪拌混合制得云母紙漿;4)將云母紙漿抄造制得高強度云母紙;其中,所述水洗工序直至水的濁度≤12°為止,所述云母粉的尺寸為100-200目。優選地,所述清洗工序中液固比為4-6,清洗的次數為2-3次。優選地,所述煅燒的溫度為850-950℃。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以云母片為主要的原料,加入了脲醛樹脂、玻璃纖維用以提高云母紙的機械強度。加入聚丙烯酰胺、乙二胺四乙酸等助劑,用以提高原料的成漿效果并促進了云母紙的成型。本發明的其他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具體實施方式以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以下將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實施例1選擇厚徑比為65的云母片,在清水中水洗3遍直至水的濁度為9°,將水洗后的云母片烘干后在850℃下煅燒1.5h得到云母粉,云母粉的規格選擇為120目;將母片粉、脲醛樹脂(重均分子量為2萬)、玻璃纖維(長度為0.3mm)、聚丙烯酰胺(重均分子量為0.5萬)、乙二胺四乙酸與水的重量配比為200:36:10:5:4:100進行攪拌混合制得云母紙漿;將所得云母紙漿抄造制得高強度云母紙A1。實施例2選擇厚徑比為80的云母片,在清水中水洗3遍直至水的濁度為10°,將水洗后的云母片烘干后在900℃下煅燒1.0h得到云母粉,云母粉的規格選擇為180目;將母片粉、脲醛樹脂(重均分子量為3萬)、玻璃纖維(長度為0.5mm)、聚丙烯酰胺(重均分子量為2.0萬)、乙二胺四乙酸與水的重量配比為250:40:20:8:8:100進行攪拌混合制得云母紙漿;將所得云母紙漿抄造制得高強度云母紙A2。實施例3選擇厚徑比為85的云母片,在清水中水洗3遍直至水的濁度為11°,將水洗后的云母片烘干后在950℃下煅燒0.5h得到云母粉,云母粉的規格選擇為200目;將母片粉、脲醛樹脂(重均分子量為4萬)、玻璃纖維(長度為0.6mm)、聚丙烯酰胺(重均分子量為2.5萬)、乙二胺四乙酸與水的重量配比為300:45:25:10:10:100進行攪拌混合制得云母紙漿;將所得云母紙漿抄造制得高強度云母紙A3。對比例1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制得高強度云母紙B1,所不同的是未加入脲醛樹脂。對比例2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制得高強度云母紙B2,所不同的是未加入玻璃纖維。對比例3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制得高強度云母紙B3,所不同的是未加入聚丙烯酰胺。對比例4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制得高強度云母紙B4,所不同的是未加入乙二胺四乙酸。對比例1將高強度云母紙A1-A3以及高強度云母紙B1-B4先在150℃下處理2h,然后再于-15℃下處理2h,最后按照國標GB/T13022-91的方法進行抗拉強度(Rm/Mpa)和收縮率(δ/%)的參數測試,具體結果見表1。表1Rm/Mpaδ/%A159.22.1A258.52.3A360.12.0B145.64.3B246.13.2B352.53.5B455.33.6以上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發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此外,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明所公開的內容。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