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石油鉆探行業領域,尤其是一種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
背景技術:
新儀器加工完畢后進行首裝、下井后的儀器更換內部接插件、電路、探測儀以及電池都涉及到安全拆裝,常用外徑尺寸為4.75寸7寸8寸
在石油鉆探行業中探測儀器的首裝和維保過程中,通常不同尺寸規格的隨鉆、鉆挺、鉆頭的安裝拆卸要配套各自的裝配臺面和工具以保證安裝維護需要。
目前不同規格的儀器安裝拆卸及維護時,各自規格必須對應自己的裝配臺來安裝和拆卸。互相之間無法通用,且過長儀器存在裝配困難,特長鉆挺的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存在易撞擊到中心尾架主體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連接軸可伸縮,且尾架主體可橫向移動,恢復原位置后定位正確的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包括底盤、尾架體、伸縮套筒,尾架體頂部的圓筒狀結構內安裝伸縮套筒,伸縮套筒的中心安裝一個伸縮螺桿,伸縮螺桿的左端安裝手輪,尾架體的左端設有尾架端蓋;伸縮螺桿與伸縮套筒螺紋連接,伸縮螺桿的右端通過連接軸連接活動套或大尾椎頂針或小尾椎頂針,活動套的右端連接活動套伸縮筒;尾架體的底部安裝在底盤的滑槽內。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底盤的滑槽的一側設有與滑槽平行設置的定位導向塊,定位導向塊部分伸入滑槽內,尾架體上設有與定位導向塊配合的凹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尾架體通過螺釘與底盤固定。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底盤底部通過直線導軌滑塊安裝在裝配臺臺面頂部的直線導軌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活動套與連接軸之間設有軸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伸縮螺桿與尾架端蓋之間設有軸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安裝活動套伸縮筒的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與安裝大尾椎頂針或小尾椎頂針的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構成一套尾架組件。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連接軸可通過伸縮螺桿旋轉實現伸縮,且尾架主體可在底盤上橫向移動,恢復原位置后定位正確,有效解決了特長鉆挺的安裝和調試過程中易撞擊到中心尾架主體的安全隱患,并且該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安裝在裝配臺臺面的直線導軌上,能夠調節間距,適用于各種類型的待裝配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裝配大尾椎頂針的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小尾椎頂針的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尾架組件的工作示意圖一;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尾架組件的工作示意圖二;
圖6為本實用新型裝配于隨鉆裝配臺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包括底盤1、尾架體2、伸縮套筒3,尾架體2頂部的圓筒狀結構內安裝伸縮套筒3,伸縮套筒3的中心安裝一個伸縮螺桿4,伸縮螺桿4的左端安裝手輪5,尾架體2的左端設有尾架端蓋6;伸縮螺桿4與伸縮套筒3螺紋連接,伸縮螺桿4的右端通過連接軸7連接活動套8或大尾椎頂針9或小尾椎頂針10,活動套8的右端連接活動套伸縮筒11;尾架體2的底部安裝在底盤1的滑槽21內。
上述,底盤1的滑槽21的一側設有與滑槽21平行設置的定位導向塊22,定位導向塊22部分伸入滑槽21內,尾架體2上設有與定位導向塊22配合的凹槽。
上述,尾架體2通過螺釘與底盤1固定。
上述,底盤1底部通過直線導軌滑塊23安裝在裝配臺臺面頂部的直線導軌上。
上述,活動套8與連接軸7之間設有軸承。
上述,伸縮螺桿4與尾架端蓋6之間設有軸承。
安裝活動套伸縮筒11的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與安裝大尾椎頂針9或小尾椎頂針10的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構成一套尾架組件。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及其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安裝于隨鉆裝配臺的裝配臺臺面上,通過底部滑軌以及尾架體與底盤之間的滑槽能夠實現活動套在平面內的XY軸一定限度內的自由運動,并且轉動活動套能夠轉動,有效解決了特長鉆挺的安裝和調試過程中易撞擊到中心尾架主體的安全隱患,并且該自主型隨鉆裝配臺尾架安裝在裝配臺臺面的直線導軌上,能夠調節間距,適用于各種類型的待裝配件。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