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工裝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批放置支架。
背景技術:
在產品組裝過程中,經常會用到電批來安裝螺絲。在產品的豎直面上安裝螺絲時,電批可以用彈力繩吊掛,然后沿豎直方向鎖緊螺絲;但在產品的水平面上安裝螺絲的情況下,卻要避免采取吊掛電批的方式,否則彈力繩會將電批的尾部向上拉,使得電批容易將螺絲打歪或導致電批頭與螺絲打滑。
現有技術中,在水平方向使用電批鎖定螺絲之后,往往將電批隨意放置在工作臺上。這不但影響工作臺面的5S,還會導致電批壓壞物料的風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批放置支架,能夠在電批水平裝完螺絲之后,將電批進行收納,避免電批隨意放置。
一種電批放置支架,包括:底板、左側板、右側板和固定板,所述左側板、所述固定板及所述右側板均凸設在所述底板上且依次首尾相連;所述左側板上設有貫穿所述左側板板厚的第一卡槽,所述右側板上設有貫穿所述右側板板厚的第二卡槽,所述第二卡槽與所述第一卡槽的位置對應;所述固定板上設有固定部。
其中,所述固定部為固定孔。
其中,所述固定部為卡環。
其中,所述第一卡槽與所述第二卡槽的數量均為兩個。
其中,所述左側板、所述固定板、所述右側板以及所述底板均由電木材料制成。
其中,所述電批放置支架一體成型。
由此,本實用新型的電批放置支架,通過設置底板、左側板、右側板和固定板,在左側板上設有用于卡持電批頭部的第一卡槽、右側板上設有用于卡持電批尾部的第二卡槽,以將電批收納在電批放置支架中;通過在固定板上設置固定部,將電批放置支架固定在工作臺上的工具區,使電批與工作臺上的物料區分開,從而避免電批在工作臺上隨意放置,保持工作臺面整潔,并防止電批壓壞工作臺上的物料。
附圖說明
為更清楚地闡述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特征和功效,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來對其進行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第一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10包括底板14、左側板11、右側板13和固定板12。本實施例中,電批放置支架10使用電木材料一體成型。電木材料具有較高機械強度和良好的絕緣特性,適用于制造電氣類產品工裝。在其他實施例中,電批放置支架可以使用其他材料制造;和/或電批放置支架的各個部件可以分別加工然后組裝為一體。
具體的,如圖1所示:左側板11、固定板12及右側板13依次首尾相連凸設在底板14的端面上,所述端面為底板14支撐整個電批放置支架10的大面。即左側板11、固定板12、右側板13及底板14圍成一個開放式的盒狀結構,此盒狀結構一面不設擋板,便于人員將電批放入或取出。左側板11上設有貫穿左側板11板厚的第一卡槽110,右側板13上設有貫穿右側板13板厚的第二卡槽130,第二卡槽130與第一卡槽110的位置對應。人員將電批放入時,第一卡槽110與第二卡槽130分別將電批頭部與尾部卡持,從而將電批收納在電批放置支架10中。固定板12上設有固定部,電批放置支架10中通過此固定部固定在工作臺上的工具區,使電批放置支架10與物料區分開,保持工作現場的5S(即生產現場中開展以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和素養為內容的生產管理)質量。本實施例中,所述固定部包括固定孔120和121。通過固定孔120和121將電批放置支架10螺接在工作臺上。
由此,本第一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10,通過設置底板14、左側板11、右側板13和固定板12,在左側板11上設有第一卡槽110、右側板13上設有與第一卡槽110對應的第二卡槽130,以將電批收納在電批放置支架10中;通過在固定板12上設置固定孔120和121,將電批放置支架10固定在工作臺上的工具區,使電批與工作臺上的物料區分開,從而避免電批在工作臺上隨意放置,保持工作臺面整潔,防止電批壓壞工作臺上的物料。
如圖2所示,在本第二實施例中,與上述第一實施例不同的是,電批放置支架20的固定板22上的所述固定部包括卡環220與221,通過卡環220與221將電批放置支架20掛設在工作臺上的工具區。
如圖3所示,在本第三實施例中,與上述第一實施例不同的是,電批放置支架30的左側板31上設有兩個所述第一卡槽,分別為第一卡槽310和第一卡槽311。對應的,右側板33上設有兩個所述第二卡槽,分別為第二卡槽330和第二卡槽331。本實施例的電批放置支架30,能夠同時收納兩個電批。即一個第一卡槽310與一個第二卡槽330分別卡持一個電批的頭部與尾部。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左側板上的第一卡槽和所述右側板上的第二卡槽的數量不限于為兩個,可以根據具體需要予以設置。
如圖4所示,在本第四實施例中,與上述第三實施例不同的是,電批放置支架40的固定板42上的上的所述固定部包括卡環420與421,通過卡環420與421將電批放置支架40掛設在工作臺上的工具區。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的想到各種等效的修改或替換,這些修改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