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座椅套用塑料卡開槽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私家車的保有量越來越大,使用者在使用私家車的過程中一般都會給私家車的座椅安裝上座椅套,汽車座椅套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在汽車座椅套上安裝塑料卡,且需要在塑料卡上開槽,目前在塑料卡上開槽的過程主要依靠人工來完成,即工作人員通過刀片對塑料卡進行切割,這樣一來,不僅存在塑料卡開槽效率低,工作人員勞動強度大的缺點,而且通過手工在塑料卡上開槽,存在開槽部位不平整,不均勻的缺點,同時由于刀片過于鋒利,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提高塑料卡開槽效率和開槽質量,且能夠消除安全隱患的汽車座椅套用塑料卡開槽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座椅套用塑料卡開槽裝置,包括機架,機架上安裝有用于對塑料卡進行開槽的開槽模,開槽模中貫穿有沿開槽模長度方向設置的可供待開槽的塑料卡插入的通孔,開槽模的側壁上設置有與通孔連通的且由上至下貫穿開槽模的開槽口,開槽口上方的機架上安裝有第一氣缸,第一氣缸的活塞桿上安裝有可插入到開槽口中以實現對塑料卡開槽的開槽刀頭,開槽口下方的機架上設置有廢料出口,機架上安裝有用于將開槽完成后的塑料卡從開槽模中推出的推料機構,推料機構包括安裝在機架上的第二氣缸,第二氣缸的活塞桿上安裝有可插入到通孔中以將開槽模中開槽完成后的塑料卡推出的推料桿。
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座椅套用塑料卡開槽裝置,其中,推料桿包括第一套筒、第二套筒及用于連接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的連桿,連桿一端插入到第一套筒中,另一端插入到第二套筒中,連桿位于第一套筒一側的端部設置有以防止連桿從第一套筒中脫出的第一環形臺階,連桿位于第二套筒一端的端部設置有以防止連桿從第二套筒中脫出的第二環形臺階,第一套筒與第二套筒之間的連桿外部套設有彈簧,第一套筒遠離連桿的一端與第二氣缸的活塞桿固定,第二套筒遠離連桿的一端插入在通孔中,第一套筒的內壁上設置有用于與第二氣缸的活塞桿相抵的環形凸起。
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座椅套用塑料卡開槽裝置,其中,開槽模遠離第二氣缸的一端連接有出料斗。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機械化的方式實現了對塑料卡的開槽作業,與傳統采用人工在塑料卡上開槽的方式相比,提高了塑料卡的開槽效率,降低了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而且開槽刀頭能夠一次性實現對塑料卡的開槽作業,能夠確保塑料卡上開槽部位的平整,同時工作人員無需使用刀片,消除了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處放大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開槽刀頭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開槽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5為開槽前的塑料卡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開槽完成后的塑料卡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6所示的汽車座椅套用塑料卡開槽裝置,包括機架1,機架1上安裝有用于對塑料卡進行開槽的開槽模2,開槽模2中貫穿有沿開槽模2長度方向設置的可供待開槽的塑料卡插入的通孔21,開槽模2的側壁上設置有與通孔21連通的且由上至下貫穿開槽模2的開槽口22,開槽口22上方的機架1上安裝有第一氣缸3,第一氣缸3的活塞桿上安裝有可插入到開槽口22中以實現對塑料卡開槽的開槽刀頭31,開槽口22下方的機架1上設置有廢料出口,機架1上安裝有用于將開槽完成后的塑料卡從開槽模2中推出的推料機構,推料機構包括安裝在機架1上的第二氣缸4,第二氣缸4的活塞桿上安裝有可插入到通孔21中以將開槽模2中開槽完成后的塑料卡推出的推料桿5。
推料桿5包括第一套筒51、第二套筒52及用于連接第一套筒51和第二套筒52的連桿53,連桿53一端插入到第一套筒51中,另一端插入到第二套筒52中,連桿53位于第一套筒51一側的端部設置有以防止連桿53從第一套筒51中脫出的第一環形臺階531,連桿53位于第二套筒52一端的端部設置有以防止連桿53從第二套筒52中脫出的第二環形臺階532,第一套筒51與第二套筒52之間的連桿53外部套設有彈簧54,第一套筒51遠離連桿53的一端與第二氣缸4的活塞桿固定,第二套筒52遠離連桿53的一端插入在通孔21中,第一套筒51的內壁上設置有用于與第二氣缸4的活塞桿相抵的環形凸起511。
開槽模2遠離第二氣缸4的一端連接有出料斗6。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過程是:通過手工將待開槽的塑料卡完全插入到開槽模的通孔中,第一氣缸帶動開槽刀頭下移,開槽刀頭下移到開槽口中時,實現對塑料卡的開槽作業,塑料卡開槽完成后,第一氣缸帶動開槽刀頭復位,第二氣缸帶動推料桿移動,推料桿將開槽模中開槽完成后的塑料卡從開槽模中推出,從而實現對塑料卡的開槽。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