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械式開門裝置,屬于機械開門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進入廠內或走出廠外時,都要打開門后再通過,進入廠內時一推即可打開門,自動門能夠在人到來的時候自動打開,方便人們的通過,自動門解鎖動作與開門動作之間的協調,應用于自動平移門的電子鎖有鎖皮帶的電磁鎖和鎖門體吊掛件的電動鎖,鎖電機的三種。后者用于重型自動平移門,自動平開門的電子鎖有電磁門吸,電子插銷鎖和電子開門器,電子開門的作用力方向不影響門的開啟動作,不易發生誤操作。還有一種帶觸點開關的機械鎖,使鎖與開關結合,鎖不處于開鎖狀態,觸點就不能接觸,不可能發生誤操作,如果自動門接受觸點信號時間過長,控制器會認為信號輸入系統出現障礙。而且自動平移門如果保持開啟時間過長,也會對電氣部件產生損害。由于微波雷達和紅外傳感器并不了解接近自動門的人是否真要進門,而且自動門的成本高,不便于將所有的門都安裝自動門,因此,需要進一步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機械式開門裝置,通過鑰匙將旋轉套筒拆卸,對旋轉手柄進行旋轉,繩索繃緊帶動推進塊頂住門,使門開始收縮,當達到一定的進入空間時,停止旋轉,從而將門打開,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機械式開門裝置,包括門框與墻體,所述門框嵌套于墻體內,所述門框內設有伸縮升降門,所述伸縮升降門內腔設有設有拉桿,所述拉桿底部設有推進塊,且所述推進塊設于所述伸縮升降門外部,所述門框頂部連接滑輪,所述滑輪通過繩索與拉桿連接,所述墻體上固定設有旋轉輪與套環固定伸縮柱,所述繩索一端穿過門框與旋轉輪連接,所述旋轉輪上設有繞線凹槽,所述旋轉輪一側設有旋轉手柄,所述旋轉手柄上設有若干套環,所述套環與所述套環固定伸縮柱嵌套連接。
進一步而言,所述門框底部設有橡膠板,所述橡膠板頂部與推進塊對應設有推進塊放置凹槽。
進一步而言,所述套環固定伸縮柱一側還設有套筒,所述套筒可拆卸,所述套筒通過專用鎖與套環固定伸縮柱鎖緊連接。
進一步而言,所述門框頂部通過掛鉤連接滑輪。
進一步而言,所述旋轉手柄外壁上還設有防滑紋理。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通過鑰匙將旋轉套筒拆卸,對旋轉手柄進行旋轉,繩索繃緊帶動推進塊頂住門,使門開始收縮,當達到一定的進入空間時,停止旋轉,從而將門打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機械式開門裝置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機械式開門裝置套環固定伸縮柱結構圖。
圖中標號:1、門框;2、墻體;3、伸縮升降門;4、拉桿;5、推進塊;6、滑輪;7、繩索;8、旋轉輪;9、套環固定伸縮柱;10、旋轉手柄;11、套環;12、橡膠板;13、套筒;14、掛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所示,一種機械式開門裝置,包括門框1與墻體2,所述門框1嵌套于墻體2內,所述門框1內設有伸縮升降門3,所述伸縮升降門3內腔設有設有拉桿4,所述拉桿4底部設有推進塊5,且所述推進塊5設于所述伸縮升降門3外部,所述門框1頂部連接滑輪6,所述滑輪6通過繩索7與拉桿4連接,所述墻體2上固定設有旋轉輪8與套環固定伸縮柱9,所述繩索7一端穿過門框1與旋轉輪8連接,所述旋轉輪8上設有繞線凹槽,所述旋轉輪8一側設有旋轉手柄10,所述旋轉手柄10一側設有若干套環11,所述套環11與所述套環固定伸縮柱9嵌套連接。
更具體而言,所述門框1底部設有橡膠板12,所述橡膠板12頂部與推進塊5對應設有推進塊放置凹槽,通過橡膠板12,當需要關門時,門會由自身重力下降撞擊門框,可以保護門框,通過放置凹槽可以將門進行無縫閉合。
更具體而言,所述套環固定伸縮柱9一側還設有套筒13,所述套筒13可拆卸,所述套筒13通過專用鎖與套環固定伸縮柱9鎖緊連接,通過套筒13鎖緊可以防止其他人使用。
更具體而言,所述門框1頂部通過掛鉤14連接滑輪6,通過滑輪6連接繩索,可有效減少摩擦。
更具體而言,所述旋轉手柄10外壁上還設有防滑紋理,防止手部脫滑。
本實用新型改進與:通過鑰匙將旋轉套筒拆卸,然后將套環固定伸縮柱向里伸縮,旋轉手柄即可進行旋轉,旋轉的同時帶動繞線凹槽對繩索進行纏繞,繩索繃緊帶動推進塊頂住門,使門開始收縮,當達到一定的進入空間時,停止旋轉,從而將門打開,將套環固定伸縮柱與與套環對齊并向外延伸,從而固定旋轉手輪,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實用性強。
以上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能夠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變更和修改,因此,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凡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基礎上所作的任何顯而易見的改進、替換或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