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傳動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安裝在型材腔內;
傳動件,與所述殼體滑動配合;
驅動件,轉動地安裝在所述殼體內并可驅動所述傳動件相對所述殼體滑動,所述驅動件包括限位部、以及與所述傳動件配合的驅動部;
彈性定位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定位塊、以及與所述定位塊連接并安裝在所述殼體內的彈性件,所述定位塊上設置有帶解鎖部的限位孔;
其中,所述限位部穿過所述殼體和所述限位孔并將所述定位塊扣緊在所述殼體的側壁上,當所述驅動件旋轉并使所述限位部剛好與所述解鎖部配合時,所述定位塊脫離所述限位部的約束并彈出所述殼體的側壁以與所述型材相抵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還包括帶有軸孔的軸本體,所述限位部設置在所述軸本體的端部,所述驅動部設置在所述軸本體的中部,所述軸本體的直徑小于所述限位孔的直徑。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部上設置有與所述傳動件相配合的輪齒。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件包括傳動桿和提升齒條,所述提升齒條與所述輪齒配合并固定安裝在所述傳動桿上,所述傳動桿與所述殼體滑動配合。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為沿所述軸本體的徑向延伸并凸出所述軸本體表面的凸耳,所述凸耳凸出所述軸本體表面的高度與所述軸本體橫截面的半徑之和大于所述限位孔的半徑。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耳的數(shù)量的兩個,所述兩凸耳位于所述軸本體橫截面的同一直徑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兩所述凸耳為圓弧形的片狀結構,所述解鎖部為設置在所述限位孔側壁上并沿所述限位孔的軸向延伸的兩圓弧形槽,所述圓弧形槽的橫截面尺寸大于所述凸耳的橫截面尺寸。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塊為板狀結構,所述定位塊上還設置有用于固定執(zhí)手組件的固定孔;所述彈性件為彈簧,所述定位塊與所述殼體上均設置有套接所述彈簧的導向柱。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置有垂直于所述殼體的側壁的兩限位件,所述限位件包括導向板和與所述導向板垂直連接的擋條,所述定位塊可滑動的設置在兩所述導向板之間,所述定位塊上設置有與所述擋條相對應的卡條。
10.一種門窗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傳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