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家具、尤其柜類家具,帶有包括側壁、底面以及頂蓋壁的家具主體,該家具主體可經由折疊門裝置被關閉和打開,該折疊門裝置具有至少兩個在折疊門裝置的打開過程的情形中繞水平樞轉軸線可被彼此相對樞轉而在折疊門裝置的關閉過程的情形中繞水平樞轉軸線可被彼此樞轉離開的折疊門元件,其中,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在其打開樞轉運動的過程中沿著垂直定向的滑動導向裝置被可移動地引導且可被轉移到提高的、大致水平定向的打開中間位置中,由該打開中間位置這些折疊門元件通過水平定向的運動可平移地沿著水平導向裝置被移動到其在家具主體內的打開終端位置中。
背景技術:
家具、尤其柜類家具(例如用于廚房的吊柜)一般具有繞垂直定向的軸線可樞轉的門,其在轉移到其打開位置中之后伸入到廚房空間中且在此可能是對于操作人員而言的障礙。
此外已知如下,即,這樣的柜子的門可繞水平的軸線通過樞轉運動被向上樞轉,其中,門在其打開位置中同樣伸入到廚房空間中,然而在提高的位置中,從而使得其對于身材矮小的人員而言不是障礙,然而對于身材高大的人員而言仍然還是障礙。
此外已知帶有折疊門的柜子,該折疊門具有繞水平定向的軸線可樞轉的折疊門元件,這些折疊門元件對于打開運動而言可被彼此相對樞轉且對于關閉運動而言可被彼此樞轉離開。由de1925314a已知一種這樣的帶有兩個可樞轉地彼此固定的折疊門元件的柜類家具,其下部的折疊門元件具有導向體,該導向體接合到設置在家具主體的側壁的前面的內側處的垂直定向的滑動導向裝置中且在折疊門元件彼此相對的樞轉運動期間垂直向上滑動到打開中間位置中。在此,下部的折疊門元件朝向上部的折疊門元件樞轉,從而使得這些折疊門元件在打開中間位置中大致水平地定向。由該打開中間位置,可被彼此相對樞轉的折疊門元件可作為板疊(paket)被移動到柜子內部中,從而使得其在該處在其打開位置中被放置在家具主體的上部的儲物隔間(staufach)中。垂直導向裝置在上部區域中過渡到水平導向裝置中,其中,在折疊門元件的被占據的打開終端位置的情形中這些折疊門元件由家具的外觀面保持可見。對于打開折疊門元件必要的力消耗使得該柜子結構形式僅可很難操作,尤其在打開中間位置中由于折疊門元件的尺寸這些折疊門元件要求提高的力消耗,以便于將這些折疊門元件保持在水平位置中,從而其緊接著可水平移動。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如此地改進一種先前所提及的形式的家具、尤其柜類家具,即,折疊門元件可以降低的力消耗和操作消耗被從關閉位置轉移到打開終端位置中。
為了實現該目的,先前所提及的形式的家具的特征在于如下,即,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可由第一馬達驅動器被移動到其提高的打開中間位置中且從打開中間位置中可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移動到其打開終端位置中。
因此使得如下家具可供使用,在其中借助第一馬達驅動器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可從其關閉位置被轉移到提高的打開中間位置中。這可在無額外的手動力消耗的情形中實現,因為第一馬達驅動器僅用于至少兩個折疊元件彼此相對的樞轉和至少兩個折疊元件從其關閉位置到其垂直提高的且大致水平定向的打開中間位置中的轉移。作為第一馬達驅動器可設置有兩個驅動馬達,其被彼此同步。如下然而同樣是可能的,即,這可由僅一個驅動馬達來完成且其驅動力傳遞到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的例如下部的折疊門元件的兩側上,例如通過牽引器件(例如帶有相關聯的繩索卷筒的拉索)。如果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到達其打開中間位置,第二馬達驅動器承擔進一步的驅動和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從打開中間位置到打開終端位置中的運動過程,其將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可靠地安放在家具主體的內部空間中。在此,零件同樣可如此地構造和布置,即,第一馬達驅動器連同折疊門元件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同樣轉移到終端位置中,在其中第一馬達驅動器被放置在家具主體的內部空間中的兩個折疊門元件之后。
如下被特別優選,當設置有不僅兩個折疊門元件而是三個時,從而使得折疊門元件由其在相應的關閉位置中的相應的高度延伸可較小地設計,從而即使較高的柜子在可看清的柜子深度的情形中同樣可裝備有被電氣驅動的折疊門元件。在此,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的基本結構優選是相同的。
同樣地,這些折疊門元件又可具有四鉸鏈裝置,折疊門元件以其可被樞轉,其中,在兩個折疊門元件之間可設置有簡單的鉸鏈。關聯于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的下部的折疊門元件的四鉸鏈桿裝置或者在下部的折疊門元件的兩側的兩個四鉸鏈桿裝置在此優選布置在導向體處,其在相應的垂直導向裝置中可順沿滑動且在其處作用有牽引器件。該牽引器件可具有另一支撐體,在其處相應地作用有第三折疊門元件的連接元件,該連接元件在打開運動期間被由馬達和下部的折疊門元件帶動直到打開中間位置中,在該打開中間位置中第三折疊門元件尚未被樞轉。只有在被彼此相對樞轉的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到家具主體中的進一步的移入的情形中,第三折疊門元件自動地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移動到第二折疊門元件上。為此可設置有導向裝置或其它合適的控制元件,以便于支持第三折疊門元件到第二折疊門元件上的該樞轉運動。因此,第三折疊門元件在至少兩個折疊門元件的水平平移運動期間被依次樞轉到第二折疊門元件上,從而使得在三個折疊門元件的終端位置中這些折疊門元件作為板疊被放置在家具主體內。
另一設計方案作如下設置,即,第一馬達驅動器可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經由水平導向裝置轉移到被放置在家具主體中的后面的終端位置中和到被放置在家具主體中的前面的工作位置中。在此同樣如此,即,第一馬達驅動器用于如下,即,折疊門元件被轉移到打開中間位置中且第二馬達驅動器然后將第一馬達驅動器和折疊門元件的板疊轉移到后面的終端位置中,據此折疊門元件連同馬達驅動器被放置在家具主體內部中。
在該另外的實施變體方案的情形中,這可在特別低噪聲且無滑差的設計方案中以如下方式實現,即,經由牽引元件(尤其拉繩)第一馬達驅動器和第二馬達驅動器以特別的形式和方式被如此地聯接,即,第二馬達驅動器以近似無端實施的牽引器件(例如拉繩)將第一馬達驅動器經由水平導向裝置連同由折疊門元件構成的板疊取到后面的終端位置中。為此優選地在第二馬達驅動器處設置有一個導向滾輪(führungsrolle)、優選地然而兩個導向滾輪。牽引元件被支撐在該與第二馬達驅動器被運動固定地聯接的導向滾輪處且同樣地被支撐在必要時第二導向滾輪處,在其處于是固定有牽引器件(拉繩)的另一端部。
牽引器件可由第二馬達驅動器的導向滾輪經由轉向裝置(umlenkung)首先沿著緊接著的關聯于第二馬達驅動器的水平導向裝置被引導至前面的固定托架,其平行于第一馬達驅動器相對地在家具主體內由前向后和由后向前被移動。為此,固定托架可與第一馬達驅動器經由橫梁(traverse)相聯接。經由在該固定托架處的轉向裝置,于是牽引元件可對角地延伸穿過家具主體(由固定托架在家具主體的前面的區域中的位置出發)且被引導至后面的轉向裝置,在其處牽引元件又被轉向到平行于水平導向裝置的定向中,在該定向處第一馬達驅動器可被順沿著移動。然后牽引元件圍繞第一馬達驅動器被引導,以便于可帶動該第一馬達驅動器。為此,在第一馬達驅動器處還可設置有特別的導向和/或固定元件。經由在第一馬達驅動器處的轉向裝置,于是牽引元件以其另一端部又可對角地移動穿過家具主體且在此與牽引元件的已被對角引導的區域相交且被引導返回至第二馬達驅動器,以便于在該處被固定在導向滾輪或者第二導向滾輪處。
按照第二馬達驅動器的轉向(順時針;逆時針),牽引元件的其中一個端部區域于是可由關聯于該端部區域的導向滾輪展開而牽引元件的另一端部區域通過第二馬達驅動器的另外的導向滾輪被卷起地移動。這在第二馬達驅動器的轉向變換的情形中于是可恰被反轉,從而使得首先被卷起的端部區域被展開而首先被展開的端部區域被卷起,其中,相應地以一個且相同的牽引元件可按照第二驅動器的轉向執行牽引的、即卷起的運動,以此可實現無滑差的運動過程。按照牽引元件在哪個方向上拉動,將折疊門元件拉入到家具主體中的第一馬達驅動器被直至帶到后面的終端位置中或從后面的終端位置被帶到前面的位置中,據此折疊門元件又被轉移到其垂直的關閉位置中,其通過自重或其通過由第一馬達驅動器的馬達輔助。第一馬達驅動器可在其側通過可卷起的牽引元件(拉繩)用于折疊門元件的舉升運動或者在三個折疊門元件的情形中至少用于兩個折疊門元件的被彼此相對樞轉的向上運動。為此,第一馬達驅動器優選設有第一牽引器件且同樣地設有第二牽引器件,其被平行地且同時移動,其中,其中一個牽引器件作用在至少一個折疊門元件的側面區域處而另一牽引器件作用在相對而置的側面區域處。
總的來說,由此得出帶有非常小地構建的電動驅動器的非常低噪聲的無滑差的運行。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另外的有利的設計方案由另外的從屬權利要求、下面的說明和附圖得出。其中:
圖1以示意性的截面側視圖形式顯示了折疊門裝置從其關閉位置到打開中間位置中的打開運動的過程中的用于根據本發明的家具的折疊門裝置的一個實施例;
圖2顯示了在其打開中間位置中的根據圖1的折疊門裝置的實施例;
圖3顯示了在從打開中間位置到打開終端位置中的運動開始時折疊門裝置的根據圖1和2的實施例;
圖4顯示了在折疊門裝置在其打開/關閉位置中和封蓋在其關閉運動的過程中的被占據的終端位置的情形中的根據圖1至3的折疊門裝置的實施例;
圖5顯示了帶有關閉的封蓋的根據圖4的實施例;
圖6示意性地以透視性的部分圖示形式顯示了在關閉的折疊門裝置的情形中根據由內部的視圖的根據圖1至5的實施例的折疊門裝置;
圖7放大地剖面地顯示了由后面朝向帶有推鏈的第二馬達驅動器的透視視圖;
圖8剖面地透視性地顯示了側面由后方朝向在其打開終端位置中的折疊門裝置的視圖;
圖9以透視性的視圖形式顯示了在折疊門裝置的折疊狀態中的折疊門裝置和兩個在后面的終端位置中處在折疊門裝置的打開位置中的馬達驅動器的一個備選的實施例;
圖10顯示了在折疊門元件的提高的打開中間位置中的根據圖9的實施例;
圖11顯示了在折疊門元件的打開過程開始時的根據圖9和10的折疊門裝置的實施例;
圖12顯示了朝向在移入到家具主體中的折疊門元件下方可見的情形下在折疊門元件的打開位置中的根據圖9至11的實施例的頂視圖;且
圖13顯示了在折疊門元件的打開中間位置中的類似于圖12的圖示。
具體實施方式
在圖1中顯示了用于家具的通常以1編號的折疊門裝置。該家具出于更好的清晰性的原因未被進一步示出且應具有設有側壁、底面以及頂蓋壁和后壁的家具主體。該家具可構造成立式家具,然而同樣可構造成吊柜家具且在其內部中具有存儲空間和/或設備對象。在所顯示的實施例中,折疊門裝置由上部的折疊門元件2、第二或者中間的折疊門元件3和下部的折疊門元件4構成。折疊門元件2和3經由鉸鏈5彼此相連接,其中,在折疊門元件3與4之間同樣設置有鉸鏈6。折疊門元件在箭頭2.1的方向上、折疊門元件3在箭頭3.1的方向上且折疊門元件4在箭頭4.1的方向上被樞轉。折疊門元件2和3相應地經由四鉸鏈裝置7和8被樞轉,其中,折疊門元件3具有導向體9,其在垂直定向的滑動導向裝置10中被向上和向下可滑動地引導。該導向體9設置在兩側、即在兩個設置在家具主體的側壁處垂直的滑動導向裝置10處。
其設置有設有附圖標記11的第一馬達驅動器和布置在家具主體中的后面的區域中的第二馬達驅動器12。帶有驅動軸的例如可具有電動機的第一馬達驅動器11在家具主體的兩側具有繩索14.1被卷繞到其上的繩索卷筒13,該繩索作用在折疊門元件3的導向體9處。其同樣可設置有僅布置在中間的繩索卷筒。帶有其繩索卷筒13的第一馬達驅動器11在水平導向裝置14中經由滾輪15被引導,從而使得帶有繩索卷筒13的第一馬達驅動器11在第二馬達驅動器12的方向上由該第二馬達驅動器被移動,在帶動折疊門元件2,3和4的情形下。此外,在圖1中還(部分)可見推鏈16,其在轉向滾輪16.1中被引導且可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12驅動。第二馬達驅動器12可具有一個電動機或同樣地可具有多個被彼此同步的電動機。
在圖2中,折疊門元件2和3通過折疊門元件3借助于拉繩14.1的提升被由馬達驅動器11轉移到提高的位置中。在此,其將直到那時尚未被樞轉的第三折疊門元件4一起舉升到提高的位置中。這與折疊門元件2和3的打開中間位置相符。由該位置起,第二馬達驅動器12以如下方式承擔折疊門元件2,3和4到其打開終端位置中的進一步的運動,即,第一馬達驅動器的推鏈16連同繩索卷筒13對于被卷起的繩索14.1而言在朝向第二馬達驅動器12的方向上被拉動,其中,第三折疊門元件4在導向裝置17中到達且同樣地在朝向第二折疊門元件3的方向4.1上樞轉,據此折疊門元件2,3,4作為板疊沿著水平導向裝置14滑動地以如下方式被帶到打開終端位置中,即,推鏈16將折疊門元件2,3,4的板疊移動到在折疊門裝置的上部區域中的空間中且在該折疊門裝置的經裝配的狀態中移動到家具主體的上部的內部區域中。這通過推鏈16的根據圖3和4不可見的下部的回行段實現,其中,推鏈16在此在箭頭16.2的方向上被移動。
在此,推鏈16同樣到達到與封蓋18的接觸中,該封蓋在推鏈16的上部的回行段的運動期間被從上部的導向裝置14中移出直至終端止擋且在該處在重力作用下被帶到在圖5中所顯示的位置中,在其中折疊門元件2,3和4被放置在其中的空間連同第一驅動器11通過封蓋18被封閉。
在相反的情況中,在折疊門裝置1的關閉運動開始時封蓋18通過推鏈16的反向運動首先被帶到其打開位置中,據此折疊門元件2,3和4連同驅動馬達11又從折疊門裝置1的內部空間中被移出,以便于關閉家具主體。這在無操作人員的額外的力消耗的情形中實現。馬達同樣可以自動的順序或通過特殊的操作元件被激活。
在圖9至13中顯示了帶有兩個馬達驅動器11和12的折疊門裝置和家具的一種備選的實施變體方案。圖9顯示了折疊門裝置的狀態,如其當折疊門裝置被打開、即折疊門元件2,3,4被折疊成板疊且其處在家具內的結構底面1.1上方時得出的那樣。如下是顯而易見的,即,第二馬達驅動器12處在結構底面1.1的后面的區域中,第一馬達驅動器11然而同樣,其可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沿著水平導向裝置14由前面的工作位置移動到該后面的終端工作位置中。此外可見固定托架20,其經由橫梁(quertraverse)21運動聯接地與第一馬達驅動器11相連接。在第一馬達驅動器11中,牽引器件(拉繩)22和23在相應的導向滾輪中被卷起和展開,從而經由馬達驅動器11(如由圖11可見的那樣)舉升折疊門元件。牽引器件23經由拉索導向裝置24被由第一馬達驅動器11的相應的導向滾輪引導至固定托架20且可由該處(圖11)被引導至在折疊門元件3處的相應的固定位置,從而使得牽引元件22和23作用在折疊門元件3的相應地相對而置的側面區域處。
在圖10中顯示了在打開中間位置中的折疊門元件2,3和4的位置。在該位置中,馬達驅動器12被激活且具有第一馬達驅動器11和固定托架20,其經由橫梁21被運動同步,由圖9可見的后面的終端位置轉移到在結構底面1.1處的前面的位置中,在其中折疊元件2,3和4處在打開中間位置中。為此,在馬達驅動器12處設置有兩個導向滾輪,其中,在每個導向滾輪處固定有牽引器件的一個端部。馬達驅動器12可恰如同馬達驅動器11那樣反向移動地被驅動,從而使得相應的導向滾輪一次順時針且一次逆時針旋轉,以便于可實施折疊門元件2,3和4的相應的拉入運動或者拉出運動。由第二馬達驅動器12的導向滾輪(具體地未進一步可見),牽引元件(優選拉繩)經由第一轉向裝置25被引導且其后平行于在圖10中右側的水平導向裝置延伸,在該處到達固定托架20,在其處牽引元件被如此地順沿引導,即,其可實現帶動。
其后牽引元件經由另外的轉向裝置26被轉向且對角地經由結構底面1.1延伸至另一轉向裝置27,其因此在結構底面1.1的相對而置的側面上處在結構底面1.1的后面的區域中。在該處,牽引元件又被轉向且平行于在圖10中左側的水平導向裝置14延伸,然后到達至第一馬達驅動器11,在其處牽引元件在相應的第一馬達驅動器11的帶動可能性的情形下又被轉向,且然后又對角地經由結構底面1.1延伸地在28處到達第二馬達驅動器12的導向滾輪中。
如果馬達驅動器12逆時針移動,在28處的牽引器件的端部被由第二馬達驅動器12在該處的導向滾輪拉動,其中,牽引器件的第一端部由另一滾輪展開。
因此其涉及牽引器件的相應端部的持續的卷起和展開,帶有第一馬達驅動器11、固定托架20和折疊門元件2,3和4的相應的帶動。
因此,按照第二馬達驅動器的轉向使得上述零件的低噪聲、無滑差的運動過程成為可能。
圖11顯示了再次在打開運動開始期間的相應的零件。
在圖12和13中,相應的馬達驅動器11和12和固定托架的位置的變化過程一次類似于圖9且一次類似于圖10示出。在該處可見如下,即,在圖12中第一馬達驅動器處在結構底面1.1的后面的左側端部區域中,恰如同固定托架20那樣,與之相反在圖13中第一馬達驅動器11處在結構底面1.1的前面的區域中,恰如同固定托架20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