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園林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便攜式園林放樣工具。
背景技術:
由于營造特殊的園林藝術效果的需要,在目前的園林施工中,常常需畫出許多彎曲或不規則的線條作為施工參考線,最方便簡易的放線方式是施工人員直接用手抓一把石灰然后沿線路逐量放出,這種方式不借助工具,節省成本,但施工人員一般需要彎腰才能較好地完成放線,增加了施工強度,且石灰對施工人員的皮膚也有腐蝕作用,因此這種方式不值得推廣。
有一種手推滾輪式放線工具,在滾輪中部設置一個石灰粉倉,并在滾輪邊緣設置若干通孔,手推推動滾輪轉動時,石灰便從各通孔中漏出,實現放線。但這種放線工具適合在平整的場地上使用,適合直線等規則線條的放線,石灰在下料過程中會阻塞漏孔。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攜式園林放樣工具,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便攜式園林放樣工具,包括箱體、出料管、轉動輪、電機、進料管、活動管和蓋體,所述箱體的下側壁體固定接通有出料管,出料管內設置有轉動輪,所述轉動輪的兩端分別固定連接有與出料管相轉動連接的第一轉動柱,第一轉動柱延伸出出料管的外側且固定連接有第一帶輪,所述轉動輪的表面均勻開設有若干儲料槽,所述箱體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固定板,固定板上安裝有電機,電機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第二帶輪,所述第一帶輪和第二帶輪通過傳動皮帶相連接,所述箱體的上部固定接通有進料管,進料管的上部鉸接有活動管,活動管的上部鉸接有蓋體,所述活動管的內壁固定連接有篩網,篩網的下部安裝有振動電機,所述活動管和進料管上分別安裝有相互配合使用的塔扣。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料筒的內部設置有第二轉動柱,第二轉動柱的表面呈放射狀均勻分布有若干連接板,連接板遠離第二轉動柱的一端固定連接有固定柱,固定柱上纏繞有鋼線,鋼線的另一端纏繞在第二轉動柱上,所述第二轉動柱延伸出出料管且第二轉動柱上固定連接有第三帶輪,所述第三帶輪通過傳動皮帶與第一帶輪相連接。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箱體的下部四個角分別固定連接有套筒,套筒的內部設置有延伸出套筒下部的活動柱,活動柱的表面下側活動套接有移動環,移動環通過頂緊螺栓與活動柱相連接,所述活動柱的表面套接有螺旋彈簧,螺旋彈簧的兩連接端分別與移動環和套筒相連接,所述活動柱的底端安裝有自鎖萬向腳輪。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活動管上安裝有第一按鈕開關。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箱體的側面安裝有蓄電池,蓄電池的外殼上安裝有第二按鈕開關。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箱體的上部固定連接有u型提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石灰粉通過篩網落入到箱體內,而雜質截留在篩網上,打開塔扣即可方便將活動管圍繞鉸接處活動,便于倒出雜質,轉動輪轉動的過程中,儲料槽將石灰粉帶下來,而第二轉動柱帶動鋼線轉動,對石灰粉撞擊,避免石灰粉粘結影響放樣效果,通過頂緊螺栓的作用便于調節移動環的位置,從而便于調節箱體的高度。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便攜式園林放樣工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述的放樣工具的外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便攜式園林放樣工具,包括箱體1、出料管2、轉動輪3、電機10、進料管13、活動管14和蓋體18,所述箱體1的下側壁體固定接通有出料管2,出料管2內設置有轉動輪3,所述轉動輪3的兩端分別固定連接有與出料管2相轉動連接的第一轉動柱4,第一轉動柱4延伸出出料管2的外側且固定連接有第一帶輪8,所述轉動輪3的表面均勻開設有若干儲料槽,所述箱體1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固定板9,固定板9上安裝有電機10,電機10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第二帶輪11,所述第一帶輪8和第二帶輪11通過傳動皮帶相連接,所述箱體1的上部固定接通有進料管13,進料管13的上部鉸接有活動管14,活動管14的上部鉸接有蓋體18,所述活動管14的內壁固定連接有篩網16,篩網16的下部安裝有振動電機17,所述活動管14和進料管13上分別安裝有相互配合使用的塔扣15;將蓋體18打開,將石灰粉倒入到活動管14內,由于振動電機的作用,使石灰粉通過篩網16落入到箱體1內,而雜質截留在篩網16上,打開塔扣15即可方便將活動管14圍繞鉸接處活動,便于倒出雜質,通過第二按鈕開關使電機10啟動,從而使轉動輪3和第二轉動柱5轉動,轉動輪3轉動的過程中,儲料槽將石灰粉帶下來,而第二轉動柱5帶動鋼線7轉動,對石灰粉撞擊,避免石灰粉粘結影響放樣效果,通過頂緊螺栓26的作用便于調節移動環24的位置,從而便于調節箱體1的高度。
所述出料筒2的內部設置有第二轉動柱5,第二轉動柱5的表面呈放射狀均勻分布有若干連接板6,連接板6遠離第二轉動柱5的一端固定連接有固定柱,固定柱上纏繞有鋼線7,鋼線7的另一端纏繞在第二轉動柱5上,所述第二轉動柱5延伸出出料管2且第二轉動柱5上固定連接有第三帶輪12,所述第三帶輪12通過傳動皮帶與第一帶輪11相連接。
所述箱體1的下部四個角分別固定連接有套筒23,套筒23的內部設置有延伸出套筒23下部的活動柱,活動柱的表面下側活動套接有移動環24,移動環24通過頂緊螺栓26與活動柱相連接,所述活動柱的表面套接有螺旋彈簧25,螺旋彈簧25的兩連接端分別與移動環24和套筒23相連接,所述活動柱的底端安裝有自鎖萬向腳輪27。
所述活動管14上安裝有第一按鈕開關19。
所述箱體1的側面安裝有蓄電池21,蓄電池21的外殼上安裝有第二按鈕開關22。
所述箱體1的上部固定連接有u型提手20。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將蓋體18打開,將石灰粉倒入到活動管14內,由于振動電機的作用,使石灰粉通過篩網16落入到箱體1內,而雜質截留在篩網16上,打開塔扣15即可方便將活動管14圍繞鉸接處活動,便于倒出雜質,通過第二按鈕開關使電機10啟動,從而使轉動輪3和第二轉動柱5轉動,轉動輪3轉動的過程中,儲料槽將石灰粉帶下來,而第二轉動柱5帶動鋼線7轉動,對石灰粉撞擊,避免石灰粉粘結影響放樣效果,通過頂緊螺栓26的作用便于調節移動環24的位置,從而便于調節箱體1的高度。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設置”、“相連”及“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