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防撞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
背景技術:
現今市場上出現眾多防撞桶產品,但是市場上流行的防撞桶產品在使用中存在許多問題,一方面,市場上的防撞桶大都固定在地面上,無法進行自由移動,另一方面,市場上的防撞桶沒有安裝LED閃爍燈,夜晚無法給人帶來照明,且大部分防撞桶沒有安裝箭頭指示標志,無法給行人提供正確的路線。
因此,急需一種集移動、照明、指示等功能于一體的公路防撞桶以解決上述防撞桶的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包括底座和桶體,所述底座的上方固定安裝有桶體,底座的表面一側安裝有電源開關,另一側安裝有電池,所述桶體的表面一側嵌設有光敏感應器,桶體的上部表面裝設有四面環繞的LED閃爍燈,所述LED 閃爍燈的下方貼設有箭頭指示標志,所述桶體的上方安裝有桶蓋,且桶蓋的表面裝設有四面環繞的反光片,桶蓋的上方嵌設有拎手,所述底座底部四個拐角處安裝有移動裝置。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桶體為空心的四棱臺體,桶蓋與桶體相適配,桶蓋為可拆卸結構。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移動裝置包括制動器、滾輪和支撐柱,所述支撐柱垂直插設在底座的下方,支撐柱貫穿支撐板并通過螺母連接有擋板,所述擋板與滾輪轉軸連接,且滾輪上安裝有制動器。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支撐柱為可伸縮結構,且其表面嵌設有長度調節裝置,所述長度調節裝置為壓力式調節。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光敏感應器的輸出端與LED閃爍燈的輸入端相連。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光敏感應器和LED閃爍燈均與電源開關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功能多樣,通過在桶蓋上安裝反光片,當司機看到反射的光線時可以給司機一些警示,從而可以提高駕駛者駕駛車輛的安全性,通過在桶體上安裝箭頭指示標志,可以給路過的行人及司機提供正確的方向,通過光敏感應器對該防撞桶的LED閃爍燈進行控制,使其在白天時熄滅,夜晚時亮起閃爍,反光片與LED閃爍燈相互配合從而提醒司機謹慎駕駛,此外,桶體下方安裝的移動裝置,也可以方便對防撞桶進行移動,從而減輕相關工作人員的負擔。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的移動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中:1-反光片、2-箭頭指示標志、3-光敏感應器、4-底座、5-移動裝置、 51-長度調節裝置、52-螺母、53-制動器、54-滾輪、55-擋板、56-支撐板、57- 支撐柱、6-電源開關、7-電池、8-桶體、9-LED閃爍燈、10-桶蓋、11-拎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包括底座4和桶體8,底座4的上方固定安裝有桶體8,底座4的表面一側安裝有電源開關6,另一側安裝有電池 7,桶體8的表面一側嵌設有光敏感應器3,桶體8的上部表面裝設有四面環繞的LED閃爍燈9,LED閃爍燈9的下方貼設有箭頭指示標志2,用于對方向做指示性提醒,桶體8的上方安裝有桶蓋10,且桶蓋10的表面裝設有四面環繞的反光片1,桶蓋10的上方嵌設有拎手11,底座4底部四個拐角處安裝有移動裝置 5。
桶體8為空心的四棱臺體,桶蓋10與桶體8相適配,桶蓋10為可拆卸結構。
移動裝置5包括制動器53、滾輪54和支撐柱57,支撐柱57垂直插設在底座4的下方,支撐柱57貫穿支撐板56并通過螺母52連接有擋板55,擋板55 與滾輪54轉軸連接,且滾輪54上安裝有制動器53,用于制動滾輪54,對該可移動式公路防撞桶進行固定。
支撐柱57為可伸縮結構,且其表面嵌設有長度調節裝置51,長度調節裝置 51采用壓力調節,具體操作是上拉或下壓桶體8,長度調節裝置51因壓力的減小或增加,而帶動支撐柱57伸長或縮短,以此可按需要將該裝置調整到合適的高度。
光敏感應器3的輸出端與LED閃爍燈9的輸入端相連,LED閃爍燈9的亮滅由光敏感應器3控制。
光敏感應器3和LED閃爍燈9均與電源開關6電性連接。
工作原理:當使用該裝置時,使用者將防撞桶移至復雜路段,打開電源開關 6,白天時LED閃爍燈9為關閉狀態,夜晚時LED閃爍燈9由光敏感應器3控制其亮滅,通過反光片1和LED閃爍燈9的相互配合能夠給公路上的駕駛人員有效的提醒和警示,當相關工作人員將該裝置移動到合適的位置后,只需按下移動裝置5上的制動器53即可使得滾輪54固定不動,此外,對桶體8進行提拉或下壓可以調節底座4與地面的高度,以此使該防撞桶更適合各種路段的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