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挖泥船,特別是涉及一種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
背景技術:
現有挖泥船從一個河道轉移至另一個河道,往往由于水路不同,其轉移及移動常常需要借助大型機械,很容易發生危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以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包括一船體,所述船體上設置有挖泥裝置,所述船體的左右兩側分別一前一后的設置有移動裝置,所述移動裝置形成于所述船體側面,所述移動裝置依次固定連接有形成于所述船體側面的固定支架、支撐臂及車輪,所述支撐臂沿第一方向擺動連接于所述固定支架,所述支撐臂沿第二方向擺動連接于所述固定支架,所述第一方向與第二方向垂直。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所述第一方向為水平方向,所述第二方向為豎直方向。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所述車輪滾動方向與所述支撐臂延伸方向平行。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還包括第三驅動裝置,所述第三驅動裝置驅動所述車輪轉動。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還包括第一驅動裝置,所述第一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支撐臂沿第一方向擺動。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還包括第二驅動裝置,所述第二驅動裝置驅動所述支撐臂沿第二方向擺動。
更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所述第二驅動裝置包括一液壓泵,所述液壓泵的一端固定支撐于所述固定支架,另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支撐臂靠近所述車輪的一端。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所述挖泥裝置可拆卸安裝于所述船體。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所述挖泥裝置包括一升降臂、連接固定于所述升降臂末端的挖斗。
優選的,在上述的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中,所述船體上方設置有駕駛室。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通過前后左右設置的移動裝置,移動裝置可以在水平方向及豎直方向擺動,可以將船體支撐起來后向前或向后推進;當支撐臂支撐起來后可以通過車輪驅動,將船體當成汽車一般運行。
具體實現方式為:
1、在草地、泥地或剛離開水面的地帶,通常地段較為不利,不能直接通過車輪行走,可以將四條支撐臂抬起擺動至前方,然后向下擺動將船體支撐起來,然后向后擺動,實現將船體整體向前推進;
2、當行走條件變好時,可以將支撐臂向下擺動支撐起船體后通過車輪行走,可以直接行使上運送車輛,或者路途較近時可以直接行使至目的地,十分方便,無需借用大型機械。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中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結合圖1所示,可在陸地上行走的挖泥船,包括一船體100,船體100上設置有挖泥裝置200,船體100的左右兩側分別一前一后的設置有移動裝置300,移動裝置300形成于船體100側面,移動裝置300依次固定連接有形成于船體100側面的固定支架310、支撐臂320及車輪330,支撐臂320沿第一方向擺動連接于固定支架310,支撐臂320沿第二方向擺動連接于固定支架310,第一方向與第二方向垂直。第一方向為水平方向,第二方向為豎直方向。
通過前后左右設置的移動裝置,移動裝置可以在水平方向及豎直方向擺動,可以將船體支撐起來后向前或向后推進;當支撐臂支撐起來后可以通過車輪驅動,將船體當成汽車一般運行。
車輪330滾動方向與支撐臂320延伸方向平行。
當支撐同時擺動至垂直于船身側面時,四個車輪同滾動方向是一致的,這時候就可以實現通過車輪滾動行走來將船體移動。
還包括第三驅動裝置,第三驅動裝置驅動車輪330轉動。
還包括第一驅動裝置,第一驅動裝置驅動支撐臂320沿第一方向擺動。
還包括第二驅動裝置340,第二驅動裝置340驅動支撐臂320沿第二方向擺動。第二驅動裝置340包括一液壓泵341,液壓泵341的一端固定支撐于固定支架310,另一端固定連接支撐臂320靠近車輪330的一端。
由于支撐臂沿第二方向即豎直方向擺動時需要支撐起船體,支撐臂承受的力較大,所以采用液壓泵的形式驅動,而第一驅動裝置只需普通驅動即可,但是都應當屬于本申請的范圍。
進一步地,挖泥裝置200可拆卸安裝于船體100。
挖泥裝置可拆卸,即船體可以安裝多種裝置,比如清淤裝置,來實現清淤功能,都應當屬于本申請的范圍。
進一步地,挖泥裝置200包括一升降臂210、連接固定于升降臂210末端的挖斗220。
進一步地,船體100上方設置有駕駛室400。
船只移動方式的具體實現方式為:
1、在草地、泥地或剛離開水面的地帶,通常地段較為不利,不能直接通過車輪行走,可以將四條支撐臂抬起擺動至前方,然后向下擺動將船體支撐起來,然后向后擺動,實現將船體整體向前推進;
2、當行走條件變好時,可以將支撐臂向下擺動支撐起船體后通過車輪行走,可以直接行使上運送車輛,或者路途較近時可以直接行使至目的地,十分方便,無需借用大型機械。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僅是本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申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申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