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室外管線設計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綜合管廊。
背景技術:
綜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筑物。根據綜合管廊內容納的工程管線類型不同,可分為干線綜合管廊(容納城市主干工程管線)、支線綜合管廊(容納城市配給工程管線)及纜線管廊(容納電力電纜和通信線纜,不能滿足人員通行)。給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氣、熱力、電力、通信等市政管線均可納入綜合管廊。
但現有的綜合管廊設計方式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市政排水管道(雨水管及污水管)的設置問題。市政排水管道為重力流管道,通常需按一定坡度埋設,且埋深及管徑均較大,而綜合管廊一般不設縱坡,排水管道在管廊中排布很不美觀。有一種方案是增設提升設備將重力流排水管道變為壓力流排水管道后再納入綜合管廊,這樣無疑也增加投資且對綜合管廊的運行和維護增加了難度。另外,市政排水管道的清通、通氣等問題也困擾著本領域技術人員,所以即使在增大投資的情況下,將市政排水管道納入綜合管廊,那么隨之帶來了市政排水管道清通、通氣以及排水支管如何接入等技術難題依然存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綜合管廊,以解決現有的管廊設置排水管的問題以及管廊地下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綜合管廊,包括:管廊本體、地板結構以及排水管設施;所述管廊本體內部中空形成管室,所述地板結構位于所述管廊本體中,并將所述管室分成上下分布的上管室和下管室,所述排水管設施設置于所述下管室中。
可選的,所述排水管設施包括若干段依次連接的雨水管和若干段依次連接的污水管。
可選的,所述排水管設施還包括雨水管墩和污水管墩,所述雨水管設置于所述雨水管墩上,所述污水管墩設置于所述污水管墩上。
可選的,所述雨水管的位置高于或低于所述污水管所處的位置。
可選的,所述排水管設施還包括若干檢查井,相鄰兩段的污水管或相鄰兩段的雨水管均通過一檢查井連通,每個檢查井均與所述上管室相通。
可選的,還包括若干通氣管,每個通氣管的一端連通任一檢查井,通氣管的另一端通向大氣。
可選的,還包括素土結構,所述地板結構鋪設在所述素土結構上,所述素土結構通過素土回填所述下管室形成。
可選的,所述地板結構為混凝土結構或鋼板結構,所述地板結構具有一流水溝。
可選的,還包括若干爬梯,所述上管室頂部具有若干管廊入口,每個管廊入口處均設置一爬梯。
可選的,所述上管室內設置有電纜支架、給水管、再生水管、冷凍水管、熱力管中的一種或多種。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另外一種綜合管廊,包括:管廊本體、分隔墻、地板結構以及排水管設施;所述管廊本體內部中空形成管室,所述分隔墻將所述管室分隔成左右分布的第一室和第二室,所述地板結構位于所述第一室或所述第二室中,并將所述第一室或所述第二室分成上下分布的上管室和下管室,所述排水管設施設置于所述下管室。
可選的,所述分隔墻上開設有若干門洞。
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綜合管廊中,綜合管廊將各類管線集中,由原有的平面化布置改為管廊內上下分割的立體化布置,有效的節約了土地,提高了地下空間的利用率;進一步,在下管室設置排水管設施,并設置檢查井,解決了以往綜合管廊設計中市政排水管道清通、通氣和支管接入難的問題;進一步的,將設置好的排水管設施埋覆于素土中,提高了排水管設施的穩定性,減小地震等災害對管線的影響。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中綜合管廊的某一截面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中綜合管廊的另一截面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中綜合管廊的截面示意圖;
圖中:10-管廊本體;11-管廊入口;12-分割墻;20-地板結構;21-流水溝;30-素土墊層;41-雨水管墩;42-污水管墩;51-電纜支架;52-再生水管道支架;53-冷凍水管支架;60-爬梯;70-檢查井;71-通氣管。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思想在于提供一種可容納城市雨水管和污水管的綜合管廊,所采取的方案是在綜合管廊中部搭設地板結構,將綜合管廊分成上下兩部分,下部分設置排水管設施,上部分設置電纜架、壓力流管道設施,從而保證了地板結構上部整潔美觀的問題;另外通過在排水管上設置的檢查井解決綜合管廊內排水管道清通、通氣以及排水支管接入等問題。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提出的綜合管廊作進一步詳細說明。根據下面說明和權利要求書,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將更清楚。需說明的是,附圖均采用非常簡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準的比例,僅用以方便、明晰地輔助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
實施例一
參閱圖1,其示出的是綜合管廊的某一截面示意圖。綜合管廊的主體結構為管廊本體10,管廊本體10內部中空形成管室,在管室中部具有一地板結構20,地板結構20水平設置,并將管室分成上下分布的上管室和下管室,在下管室中設置排水管設施,在上管室中設置其他管線設施。其中,管廊本體10和地板結構20通常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進一步,排水管設施包括若干段依次連接的雨水管和/或若干段依次連接的污水管。城市的雨水管和污水管通常為重力流管道,為了便于雨水管和污水管的排布,排水管設施還包括雨水管墩41和/或污水管墩42,所述雨水管設置于所述雨水管墩41上,所述污水管墩42設置于所述污水管墩上。具體的,雨水管墩41和污水管墩42通常為混凝土結構,且在雨水管墩41和污水管墩42上設置凹面以便于容納雨水管和污水管。
由于雨水管和污水管通常會接入一些支流管道,為了便于支流管道的排布,在本實施例中,可設置雨水管的高度不等于污水管的高度,從而使兩者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使支流管道更好的排布。
參閱圖2,排水管設施還包括若干檢查井70,相鄰的污水管均通過所述檢查井依次連接,每個檢查井70均通向所述上管室。檢查井70可以為鋼筋混凝土結構,一般采用預制結構拼裝。具體的連接方式為:檢查井70的下部開設有兩個相對的圓孔,污水管連接在圓孔上,從而在污水流動的過程中,依次通過一段污水管流入一檢查井70,再從檢查井70流入下一段污水管。當需要對污水管清通的時候,操作人員在上管室進入檢查井70,對相鄰的兩端污水管進行清通工作。
進一步,為了實現污水管的通氣功能,可在每個檢查井70上設置通氣管71,每個通氣管71的一端連通檢查井70,通氣管71的另一端通向大氣圖2中示出的是通氣管71的一部分,其余部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介入到地面的建筑,并依附在建筑上通向建筑頂部,通向大氣。
進一步,為了便于地板結構20的鋪設,可在雨水管、污水管以及檢查井70都設置好以后,先在下管室內素土回填,并形成素土結構30,地板結構20鋪設在素土結構30上,素土結構30通過素土回填所述下管室形成,所以素土結構30的形狀有賴于已鋪設的雨水管、污水管以及檢查井70。
當下管室沒有做素土回填時,地板結構20可通過在下管室澆筑鋼筋混凝土立柱的方式來支撐地板結構20。
其中,地板結構20除了為混凝土結構也可以是鋼板結構,且地板結構20具有一流水溝21,用于上管室積水的流淌。
進一步,綜合管廊,還包括若干爬梯60,上管室頂部具有若干管廊入口11,每個管廊入口11處均設置一爬梯60。平時工作人員可通過管廊入口11進入管廊,一般的,在管廊入口11上設置有門。
上管室主要用于設置有電纜支架、給水管、再生水管、冷凍水管、熱力管中的一種或多種。
實施例二
參閱圖3,本實施例提供一種綜合管廊,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在管廊本體一側增加一室。從而適應了管線較多較復雜的地下綜合管廊。
具體的,包括:管廊本體10、分隔墻12、地板結構20以及排水管設施;管廊本體10內部中空形成管室,分隔墻12將管室分隔成左右分布的第一室和第二室,地板結構20位于第一室或第二室中,并將第一室或第二室分成上下分布的上管室和下管室,排水管設施設置于下管室。進一步,所述分隔墻12上開設有若干門洞,用于連通第一室和第二室。在第一室內,包括:電纜支架51、再生水管道支架52、冷凍水管支架53,三者可分別設置于第一室內的側墻上。
從圖3中可以看出,綜合管廊通過分隔墻12分為左右相鄰的第一室和第二室,其中第一室設置電纜、冷凍水供回水管與給水管同室,第一室底部有素土,素土上鋪設地板結構20,同樣設置流水溝21,在地板結構20上設置各種管線設施;第二室的結構同實施例一中的管廊結構相同,第二室的下管室容納污水管、雨水管,第二室的上管室容納再生水管、電纜等。
第一室和第二室內的流水溝21將各類廢水引至綜合管廊兩端集水井內,并通過潛污泵排至管廊外。
綜上所述,市政排水管道與其它管線同艙布置。由于市政排水管道通常埋深較深,電力電信電纜、各類壓力管道的埋深較淺,因此在該管廊設計中,在上部設置電纜支架及給水管道或再生水管道等壓力管道。下部設置市政雨水管道及市政污水管道。進一步的,市政雨水管道及市政污水管道均設置在素土中,素土深度可按市政排水管道在綜合管廊內起點時的最小埋深確定。素土上鋪設地板結構,地板結構上設置流水溝。地板結構厚度由流水溝所需深度確定。更進一步的,管廊深度根據所納入的排水管道最低點確定。管廊寬度需要使所納入的市政雨水管道及市政污水管道滿足最小間距,且市政雨水管道及市政污水管道在綜合管廊內可交錯設置檢查井。在綜合管廊內設置檢查井后,使綜合管廊內的排水管道可以得到有效的清通,并且市政排水支管可在檢查井處接入。考慮到設置在綜合管廊內的市政污水管道可能產生廢氣的問題,在各污水管所連接的檢查井處均設置通氣管,并將通氣管接至綜合管廊外與大氣聯通。
所以,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綜合管廊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綜合管廊將各類管線集中,由原有的平面化布置改為管廊內上下分割的立體化布置,有效的節約了土地,提高了地下空間的利用率;進一步,在下管室設置排水管設施,并設置檢查井,解決了以往綜合管廊設計中市政排水管道清通、通氣和支管接入難的問題;進一步的,將設置好的排水管設施埋覆于素土中,提高了排水管設施的穩定性,減小地震等災害對管線的影響。
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對于實施例公開的系統而言,由于與實施例公開的方法相對應,所以描述的比較簡單,相關之處參見方法部分說明即可。
上述描述僅是對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范圍的任何限定,本實用新型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根據上述揭示內容做的任何變更、修飾,均屬于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