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利設施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
背景技術:
對于農田的灌溉,一般大多地區是采用高水位挖引渠進行漫灌的形式,這種傳統的灌溉形式水資源浪費較大,作業效率低,成本高。新型的灌溉技術多采用噴灌或滴灌等方式,這種灌溉方式對水質的要求相對較高,不能有水草、沙石、泥土等雜物,容易堵塞管道或噴頭。由于現實中多數地區水資源較匱乏,對農田的灌溉多采用深井抽水的方式,水中沙石較多,常常造成灌溉的設備堵塞,不好清理,影響灌溉作業,也增大了作業勞動強度。
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供了一種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包括管道本體、進水管和轉軸,所述進水管設置在管道本體的左上端,所述轉軸設置在管道本體內,所述轉軸的左端連接有電機,所述轉軸上設置有螺旋攪拌裝置,所述管道本體內設置有隔板一,所述隔板一內設置有濾網一,所述管道本體內部的右端設置有隔板二,所述隔板二的內設置有濾網二,所述隔板一的左下端設置有第一出沙口,所述隔板二的左下端設置有第二出沙口,所述第一出沙口和第二出沙口的下端連接有排沙管道。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進水管設置有開關閥。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機與轉軸之間設置有減速器。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濾網一的網孔孔徑大于濾網二的網孔孔徑。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管道本體的右上端設置有出水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本管道用于灌溉中排沙除雜的工作,水從進水管進入管道內,在電機的作用下,轉軸帶動螺旋攪拌裝置進行轉動,可以放置水中的沙子對濾網一和濾網二造成堵塞,且能夠加快沙子的排出,濾網一的網孔孔徑大于濾網二的網孔孔徑,水通過濾網一時能夠過濾掉較大體積的沙子,過濾網二能夠過濾掉體積較小的沙子,且沙子從第一出沙口和第二出沙口被排出,起到了很好的排沙作用,同時水中的其他雜質也被過濾掉,避免對灌溉造成影響。
附圖說明
圖1為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管道本體、2-進水管、3-轉軸、4-電機、5-螺旋攪拌裝置、6-隔板一、7-隔板二、8-濾網一、9-濾網二、10-軸承座、11-第一出沙口、12-第二出沙口、13-排沙管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包括管道本體1、進水管2和轉軸3,所述進水管2設置在管道本體1的左上端,所述轉軸3設置在管道本體1內,所述轉軸3的左端連接有電機4,所述轉軸3上設置有螺旋攪拌裝置5,所述管道本體1內設置有隔板一6,所述隔板一6內設置有濾網一7,所述管道本體1內部的右端設置有隔板二7,所述隔板二7的內設置有濾網二9,所述隔板一6的左下端設置有第一出沙口11,所述隔板二7的左下端設置有第二出沙口12,所述第一出沙口11和第二出沙口12的下端連接有排沙管道13。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防堵塞功能的水利管道,本管道用于河水的排沙工作,水從進水管2進入管道內,在電機4的作用下,轉軸3帶動螺旋攪拌裝置5進行轉動,可以放置水中的沙子對濾網一8和濾網二9造成堵塞,且能夠加快沙子的排出,濾網一8的網孔孔徑大于濾網二9的網孔孔徑,水通過濾網一8時能夠過濾掉較大體積的沙子,過濾網二9能夠過濾掉體積較小的沙子,且沙子從第一出沙口11和第二出沙口12被排出,起到了很好的排沙作用。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本管道用于灌溉中排沙除雜的工作,水從進水管進入管道內,在電機的作用下,轉軸帶動螺旋攪拌裝置進行轉動,可以放置水中的沙子對濾網一和濾網二造成堵塞,且能夠加快沙子的排出,濾網一的網孔孔徑大于濾網二的網孔孔徑,水通過濾網一時能夠過濾掉較大體積的沙子,過濾網二能夠過濾掉體積較小的沙子,且沙子從第一出沙口和第二出沙口被排出,起到了很好的排沙作用,同時水中的其他雜質也被過濾掉,避免對灌溉造成影響。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