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改進的溢流管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大多數設置在馬桶水箱內排水閥上的溢流管大多為簡單的直管結構,而溢流管的溢流能力主要取決于溢流管的管徑大小,而對于小水箱而言,溢流管所占空間一般受到限制,溢流管的管徑需要設置較小,這樣溢流管的溢流能力可能出現無法滿足要求的情況,故,為了滿足溢流能力的要求,在設計排水閥時就必須為溢流管留出足夠的空間,確保其管徑足夠大,但這會造成材料成本及空間的浪費,使得水箱內各部件的設計局限性較大。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提高溢流能力的改進的溢流管。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改進的溢流管,所述溢流管包括直管段,所述溢流管的出水端的內徑沿該溢流管內的水流方向漸變大以形成向外敞開的擴口結構,所述擴口結構與所述直管段連接。
優選的,所述擴口結構的外徑與所述溢流管的直管段的外徑一致,所述溢流管的出水端的內壁通過設置帶斜面的倒角以形成所述擴口結構。
優選的,所述倒角的斜面為直面或弧面。
優選的,所述溢流管的直管段末端連接一設置在溢流管的出水端的喇叭狀管段,所述喇叭狀管段上形成所述擴口結構。
優選的,所述擴口結構具有一錐度,所述錐度范圍為10°-90°。
優選的,所述擴口結構沿所述溢流管內的水流方向的長度在所述溢流管直徑的1/8~2之間的范圍內。
優選的,所述溢流管縱向設置在馬桶水箱的排水閥的中部或側部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使得溢流管的出水端的內徑沿該溢流管內的水流方向漸變大以形成向外敞開的擴口結構,從而提高溢流管的溢流能力,使得小管徑的溢流管也能滿足規定的溢流能力要求,節約成本及空間,設計自由度更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改進的溢流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改進的溢流管的立體半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溢流管設置在中部設有連接管的排水閥上的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溢流管設置在中部未設有連接管的排水閥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說明,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如圖1和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的溢流管,溢流管1包括直管段,溢流管1的出水端的內徑沿該溢流管1內的水流方向漸變大以形成向外敞開的擴口結構10,擴口結構10與直管段連接,也即,擴口結構10的內徑大于溢流管1的直管段的內徑,這樣,溢流管1的直管段內的水流在溢流管1的出水端的擴口結構10處因通流截面變大,在變截面處產生低壓,該低壓將對水流產生吸附作用,促使水流往溢流管1的出水端加速流動,從而提高溢流速度,提高溢流管1的溢流能力,使得小管徑的溢流管1也能滿足規定的溢流能力要求,節約成本及空間,設計自由度更大。
本實施例的擴口結構10的外徑與溢流管1的直管段的外徑一致,溢流管1的出水端的內壁通過設置帶斜面20的倒角以形成擴口結構10,倒角的斜面20可以是直面或弧面,不受限制。
具體的,擴口結構10具有一錐度,錐度范圍優選為10°-90°,更優選為30°-60°,可使得水流更順暢,該擴口結構10沿溢流管1內的水流方向的長度優選為在溢流管1的直徑的1/8~2之間的范圍內。
如圖3所示,溢流管1為縱向設置在馬桶水箱的排水閥2的中部,排水閥2的中部還設置一上下貫通的連接管24,連接管24的底端連接排水閥2的止水盤21,頂端連接排水閥2的提拉桿22,溢流管1插入連接管24內并與連接管24密封套接,本實施例的連接管24的底端從上至下穿過止水盤21,溢流管1的出水端的擴口結構10插至連接管24的底部,該擴口結構10可以選擇位于排水閥2的止水盤21之上方或下方或與止水盤21位置平齊,具體位置不受限制,只要其插至連接管24的底部范圍即可,擴口結構10流出的水可經連接管24的底端流至排水閥2的排水口23,或者直接流至排水閥2的排水口23。
或者,如圖4所示,排水閥2的中部也可以不設置上下貫通的連接管24,而是將溢流管1的底端(出水端)直接與排水閥2的止水盤21連接,溢流管1的頂端與排水閥2的提拉桿22連接,也即,這里的溢流管1同時作為連接管用,省去了連接管24,提拉桿22通過溢流管1拉動止水盤21向上打開排水閥2的排水口23,此時,擴口結構10設于排水閥2的止水盤21之下方并位于排水閥2的排水口23內,如此也能實現本實用新型提高溢流管1溢流能力的目的。
當然,除了圖3和圖4所示的,溢流管1也可以選擇縱向設置在排水閥2的側部(未圖示),改進的溢流管1的溢流能力不受溢流管1的設置位置的限制。
另外,也可以是在溢流管1的直管段末端連接一設置在溢流管1的出水端的喇叭狀管段(未圖示),喇叭狀管段上形成所述擴口結構10,此時,擴口結構10的內徑和外徑均大于所述直管段的外徑,如此也是可行的。
盡管結合優選實施方案具體展示和介紹了本實用新型,但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在形式上和細節上對本實用新型做出各種變化,均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