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管道溝施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管道溝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
背景技術:
現行的管道溝蓋板通常由多塊長方形蓋板拼接而成,橫跨于長長的管道溝兩側邊沿上。蓋板主要為花紋鋼板加筋結構或鋼鐵框架內澆筑混凝土結構兩種。打開蓋板時,需要多名人力或用起吊設備順次移開蓋板,再在管道溝四周搭建臨時安全防護腳手圍欄。臨時防護圍欄和移開的蓋板,占地面積較大,妨礙人員、設備通行,且圍欄中部橫檔阻斷管道溝內作業的貫通連續性。使用完再拆除圍欄,拼裝回蓋板。這些操作繁瑣,費時費力,也不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管道溝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揭示了一種自動折疊蓋板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框架及至少一個折疊蓋板結構,所述至少一個折疊蓋板結構設置于所述支撐框架,并覆蓋于所述支撐框架的開口,每一個折疊蓋板結構包括至少二個蓋板及至少一個折疊機構,至少二個蓋板的一個連接所述支撐框架的一端,其他蓋板設置于所述支撐框架,每一個折疊機構設置于相鄰的二個蓋板間;其中所述折疊機構包括連動板、齒輪固定座、多個齒輪組、第一配重臂、第二配重臂及多個滑輪組,所述連動板設置于相鄰的所述二個蓋板間,其通過多個門間連接件連接位于左側的蓋板,所述齒輪固定座設置于所述連動板及位于右側的蓋板間,所述多個齒輪組設置于所述齒輪固定座的下方,每一個齒輪組包括相嚙合的第一齒輪、第二齒輪、第三齒輪及第四齒輪,所述第一齒輪連接的所述蓋板,所述第四齒輪連接位于右側的所述蓋板,所述第一配重臂設置于所述第二齒輪,所述第二配重臂設置于所述第三齒輪;所述二個滑輪組分別設置于所述齒輪固定組的兩端,并滑設于所述支撐框架兩側的滑軌。
根據本申請的一實施方式,上述每一個齒輪組包括第一托臂及第二托臂,所述第一齒輪通過所述第一托臂連接位于左側的所述蓋板,所述第二齒輪通過所述第二托臂連接位于右側的所述蓋板。
根據本申請的一實施方式,上述每一個滑輪組包括二個輪架、二個滑輪及二個限位輪,所述二個輪架設置于所述齒輪固定座的兩側,所述二個滑輪分別樞接于所述二個輪架,所述二個限位輪分別樞接于所述二個輪架,并位于對應的滑輪的下方。
根據本申請的一實施方式,上述第一齒輪、第二齒輪、第三齒輪及第四齒輪依序沿著所述齒輪固定座的下緣設置,所述第一齒輪與所述第四齒輪相對,所述第二齒輪與所述第三齒輪相對。
根據本申請的一實施方式,上述至少一個折疊蓋板結構包括第一折疊蓋板結構及第二折疊蓋板結構,所述第一折疊蓋板結構及第二折疊蓋板結構設置于所述支撐框架,并覆蓋所述支撐框架的開口,所述第一折疊蓋板結構連接所述支撐框架的第一端緣,所述第二折疊蓋板結構連接所述支撐框架的第二端緣。
根據本申請的一實施方式,上述折疊蓋板結構包括第一蓋板、折疊機構及第二蓋板,所述第一蓋板其一側通過多個鉸鏈組件連接于所述支撐框架的第一端緣的垂直面,所述折疊機構連接所述第一蓋板的另一側,所述第二蓋板連接所述折疊機構,所述折疊機構的連動板設置于第一蓋板與第二蓋板間,其一側通過所述多個門間連接件連接所述第一蓋板的另一側,所述齒輪固定座設置于所述連動板與第二蓋板間,所述多個齒輪組的第一齒輪連接所述第一蓋板,所述第四齒輪連接所述第二蓋板。
根據本申請的一實施方式,上述還包括至少一個面板,所述至少一個面板覆蓋于所述至少一個折疊蓋板結構,所述至少一個面板的至少一個插銷插設置于位于所述支撐框架的側緣的至少一個插銷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可以獲得包括以下技術效果:
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利用重力杠桿平衡原理自動折疊或展開多個蓋板,其僅使用人工就可以開啟或關閉,無須使用機械工具將其吊起,達到省時省力的作用。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開啟時折疊后的多個蓋板集中于管道溝的一端緣,如此讓管道溝的開口完全露出,方便工人進入維修。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的示意圖。
圖2為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齒輪組的示意圖。
圖3為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滑輪組的示意圖。
圖4為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的使用狀態圖。
圖5為本申請第二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的示意圖。
圖6為本申請第三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的示意圖。
圖7A為本申請第四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的示意圖。
圖7B為本申請第四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的使用狀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以圖式揭露本申請的多個實施方式,為明確說明起見,許多實務上的細節將在以下敘述中一并說明。然而,應了解到,這些實務上的細節不應用以限制本申請。也就是說,在本申請的部分實施方式中,這些實務上的細節是非必要的。此外,為簡化圖式起見,一些習知慣用的結構與組件在圖式中將以簡單的示意的方式繪示之。
關于本文中所使用之“第一”、“第二”等,并非特別指稱次序或順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申請,其僅僅是為了區別以相同技術用語描述的組件或操作而已。
請參閱圖1,其是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的示意圖;如圖所示,本申請提供一種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其設置于管道溝2的開口21,并用于管道溝2的維修。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包括支撐框架10、第一蓋板11、折疊機構12及第二蓋板13,支撐框架10設置于管道溝的開口,并具有開口101、第一端緣102、第一側緣103、第二端緣104及第二側緣105,第一端緣102、第一側緣103、第二端緣104及第二側緣105依序圍繞在開口101的周圍,第一端緣102與第二端緣104相對,第一側緣103與第二側緣105相對,當支撐框架10設置于管道溝2時,第一端緣102、第一側緣103、第二端緣104及第二側緣105設置于管道溝2的開口21周圍的路面,開口101對應管道溝2的開口21。
第一蓋板11設置于支撐框架10的開口101內,即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側緣103及第二側緣105間,第一蓋板11的一側通過多個鉸鏈組件14連接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的垂直面106。折疊機構12設置于管道溝2的兩側的水平面22上,并位于第一蓋板11的另一側,且連接第一蓋板11的另一側。第二蓋板13設置于折疊機構12的一側,并靠近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且與第一蓋板11相對,第二蓋板13的一側連接折疊機構12。
欲開啟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時,通過拉動第一蓋板11并相對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向上翻轉,第一蓋板11啟動折疊機構12,折疊機構12自動帶動第二蓋板13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移動,并與第一蓋板11疊合,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豎立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上,讓管道溝2的開口21露出。欲關閉本申請的折疊蓋板結構1時,通過拉動第二蓋板13相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向下翻轉,第二蓋板13啟動折疊機構12,折疊機構12自動帶動第一蓋板11及第二蓋板13覆蓋于支撐框架10的開口101上。
下述詳細說明折疊機構12的細部結構,折疊機構12包括連動板121、齒輪固定座122、多個齒輪組123及二個滑輪組124。連動板121設置于第一蓋板11與第二蓋板13間,其一側通過多個門間連接件15與第一蓋板11的另一側連接。齒輪固定座122設置于連動板121與第二蓋板13間,多個齒輪組123設置于齒輪固定座122的下方,請一并參閱圖2,其是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齒輪組123的示意圖;如圖所示,每一個齒輪組123包括第一齒輪1231、第二齒輪1232、第三齒輪1233及第四齒輪1234,第一齒輪1231、第二齒輪1232、第三齒輪1233及第四齒輪1234沿著齒輪固定座122的下緣依序設置并相互嚙合,第一齒輪1231靠近連動板121,第四齒輪1234靠近第二蓋板13,第一齒輪1231與第四齒輪1234相對,第二齒輪1232與第三齒輪1233相對。第一齒輪1231通過第一托臂125與連動板121連接,第四齒輪1234通過第二托臂126與第二蓋板13連接,第一配重臂128及第二配重臂129分別設置于第二齒輪1232及第三齒輪1233。再一并參閱圖3,其是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滑輪組124的示意圖;如圖所示,二個滑輪組124分別設置于齒輪固定座122的兩端,并分別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側緣103及第二側緣105的滑軌106上。每一個滑輪組124包括二個輪架1241、二個滑輪1242及二個限位輪1243,二個輪架1241設置于齒輪固定座122的兩側,二個滑輪1242分別樞接于二個輪架1241,其滑設于對應的滑軌106上。二個限位輪1243分別樞接于二個輪架1241,并位于對應的滑輪1242的下方,其抵接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側緣103及第二側緣105的垂直面上。
請一并參閱圖4,其是本申請第一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的使用狀態圖;如圖所示,欲開啟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時,先拉動第一蓋板11相對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向上翻轉,第一蓋板11通過多個門間連接件15帶動連動板121相對齒輪固定座122向上翻轉,并通過第一托臂125帶動第一齒輪1231作順時針轉動,第一齒輪1231帶動第二齒輪1232作逆時針轉動,第二齒輪1232帶動第一配重臂128作逆時針轉動,第一配重臂128的重力提供將連動板121向上翻轉的動力,以推動第一蓋板11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翻轉;同時第二齒輪1232帶動第三齒輪1233作順時針轉動,第三齒輪1233帶動第二配重臂129作順時針轉動,第二配重臂129的重力提供將第二蓋板13向上翻轉的動力,以使第三齒輪1233帶動第四齒輪1234作逆時針轉動,第四齒輪1234通過第二托臂126帶動第二蓋板13相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向上翻轉。
此外,當第一蓋板11持續相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向上翻轉時,第一蓋板11拉動連動板121相對于齒輪固定座122向上翻轉,并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靠近,連動板121帶動齒輪固定座122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移動,二個滑輪組124沿著二個滑軌106移動,并輔助帶動齒輪固定座122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移動,進而帶動向上翻轉的第二蓋板13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移動,并與第一蓋板11相疊合,使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的第一蓋板11、連動板12及第二蓋板13折疊起來,并豎立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上,讓支撐框架10的開口101露出。
欲關閉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時,拉動第二蓋板13相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向下翻轉,第二蓋板13通過第二托臂126帶動第四齒輪1234作順時針轉動,第四齒輪1234帶動第三齒輪1233作逆時針轉動,第三齒輪1233帶動第二配重臂129作逆時針轉動,第二配重臂129的重力提供第二蓋板13向下翻轉的動力,使第二蓋板13自動向下翻轉。第三齒輪1233帶動第二齒輪1232作順時針轉動,第二齒輪1232帶動第一配重臂128作順時針轉動,第一配重臂128的重力提供連動板121向下翻轉的動力。第二齒輪1232帶動第一齒輪1231作逆時針轉動,第一齒輪1231通過第一托臂125帶動連動板121相對于齒輪固定座122向下翻轉。當連動板121相對于齒輪固定座122持續向下翻轉時,連動板121通過多個門間連接件15帶動第一蓋板11相對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向下翻轉,同時連動板121推動齒輪固定架122往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移動,齒輪固定架122帶動第二蓋板13往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移動,最后第一蓋板11、折疊機構12及第二蓋板13覆蓋于支撐框架10的開口101。
請參閱圖5,其是本申請第二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的示意圖;如圖所示,上述實施方式的第一蓋板11、折疊機構12及第二蓋板13為一組折疊蓋板結構,本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設有第一折疊蓋板結構16a及第二折疊蓋板結構16b,第一折疊蓋板結構16a及第二折疊蓋板結構16b設置于支撐框架10上,并覆蓋于支撐框架10的開口101,第一折疊蓋板結構16a的第一蓋板11連接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第二折疊蓋板結構16b的第一蓋板11連接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開啟本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時,第一折疊蓋板結構16a自動往支撐框架10的第一端緣102折疊,第二折疊蓋板結構16b自動往支撐框架10的第二端緣104折疊。
請參閱圖6,其是本申請第三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的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設有多個蓋板17及多個折疊機構12,多個折疊機構12分別設置于相鄰的二個蓋板17間,蓋板17及折疊機構12的數量根據管道溝的長度進行調整。本實施方式的多個蓋板17與多個折疊機構12的連接結構與第一實施方式相同,于此不再贅述。
請參閱圖7A及圖7B,其是本申請第四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的示意圖及使用狀態圖;如圖所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更包括至少一個面板18,至少一個面板18設置于支撐框架10,并覆蓋于至少一個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6,以維持路面的平整。本實施方式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1于使用時,先掀開至少一個面板18,再將至少一個面板18的至少一個插銷181插設于支撐框架10的第一側緣103或第二側緣105的插銷槽108,使至少一個面板18與折疊后的折疊蓋板結構形成護欄,維護工人對管道溝的施工安全。
綜上所述,本申請的一或多個實施方式中,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利用重力杠桿平衡原理自動折疊或展開多個蓋板,其僅使用人工就可以開啟或關閉,無須使用機械工具將其吊起,達到省時省力的作用。本申請的自動折疊蓋板結構開啟時折疊后的多個蓋板集中于管道溝的一端緣,如此讓管道溝的開口完全露出,方便工人進入維修。
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申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理的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括在本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