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支撐結構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擋土樁的排布結構。
背景技術:
在建設地鐵時,地鐵會穿過建筑物附近,而地鐵又需要建設外掛換乘廳來供乘客換乘,由于建筑物已經存在,在建設外掛換乘廳時,外掛換乘廳的施工位置可能距離周圍建筑物較近,且外掛換乘廳形狀不規則,在建設圍護樁時,可能會與周圍建筑物干涉。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擋土樁的排布結構,其能夠減緩與周圍建筑物的干涉。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擋土樁的排布結構,包括圍護樁一,所述圍護樁一包括有下端的灌注樁一和上端的灌注樁二,所述圍護樁一靠近換乘廳基坑的內側間隔均勻排布,靠近建筑物的所述灌注樁二為半圓柱樁,所述半圓柱樁與灌注樁一靠近換乘廳基坑的一側設置且半圓柱樁的直面遠離換乘廳基坑設置。
通過上述方案,圍護樁一包括有灌注樁一和灌注樁二,均勻間隔設置在換乘廳基坑內側,用于換乘廳主體結構基坑的圍護,并兼做側墻結構的承載樁,把靠近建筑物的所述灌注樁二為半圓柱樁,且使半圓柱樁與灌注樁一靠近換乘廳基坑的一側,這樣半圓柱樁就遠離建筑物設置,減少了圍護樁一上端的端面面積,減少了占地空間,進而減少了圍護樁一與建筑物之間的干涉,另外使半圓柱樁的直面遠離換乘廳基坑設置,同時把半圓柱延伸至地面標高,就不需要在圓柱樁的外側另打設一排用于支撐換乘廳頂板以上的基坑土地的圓樁。
進一步的,除去含有所述半圓柱樁的圍護樁一遠離換乘廳基坑的一側,設有間隔均勻排布的頂板擋土圍護樁。
通過上述方案,由于換乘廳頂板結構開挖深度在地面以下5m左右,換乘廳頂板上部土體無有效支檔結構,該部分土體需要在圍護樁一外側再加設頂板擋土維護樁來支擋換乘廳頂板基坑范圍內5m的土體,除去含有所述半圓柱樁的圍護樁一為了減緩頂板擋土圍護樁與建筑物之間的干涉。
進一步的,所述灌注樁一的樁徑為1m,所述頂板擋土圍護樁的樁徑為0.6m。
通過上述方案,灌注樁一的樁徑為1m,頂板擋土圍護樁的樁徑為0.6m,這樣設置在保證支撐圍護作用的情況下減緩了占地面積。
進一步的,所述灌注樁二和灌注樁一內的鋼筋采用直螺紋鋼套筒連接。
通過上述方案,使灌注樁二和灌注樁一內的鋼筋采用直螺紋鋼套筒連接,既能夠使灌注樁二和灌注樁一之間的鋼筋較穩定的連接,連接起來又比較的方便快捷。
進一步的,所述換乘廳基坑內設有盾構接收井,靠近所述盾構接收井外側設有圍護樁二。
通過上述方案,在盾構接收井外側設有圍護樁二,用于支撐圍護盾構接收井。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過圍護樁一和頂板擋土圍護樁的設置,可以對換乘廳基坑周圍的凸體進行較穩定的支撐;
2、通過把靠近建筑物的灌注樁二設置為半圓柱樁,可以減緩圍護樁一與建筑物之間的干涉。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施例用于體現圍護樁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施例用于體現圍護樁二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施例用于體現半圓柱樁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施例用于體現鋼筋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4中A的放大圖;
圖6為本實施例用于體現圍護樁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圍護樁一;11、灌注樁一;12、灌注樁二;121、半圓柱樁;2、直面;3、頂板擋土圍護樁;4、鋼筋;41、直螺紋鋼套筒;5、盾構接收井;51、圍護樁二。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一種檔土樁的排布結構,如圖1、2和6所示,包括有圍護樁一1,圍護樁一1包括有下端的灌注樁一11和上端的灌注樁二12,圍護樁的整體高度為7m,其中灌注樁一11的高度為2m,灌注樁二12的高度為5m。
如圖4和5所示,灌注樁一11和灌注樁二12兩者之間的鋼筋4通過直螺紋鋼套筒41連接,連接方便且牢固。
如圖1所示,圍護樁一1的灌注樁一11的樁徑為1m。
如圖1和2所示,圍護樁一1間隔均與的排布在換乘廳基坑的內側,用于圍護換乘廳基坑的主體結構,并可兼做側墻結構的承載,相鄰的圍護樁一1之間的間距為1.4m。
如圖2和3所示,把靠近建筑物的圍護樁一1上的灌注樁二12設為半圓柱樁121,半圓柱樁121設置在灌注樁一11靠近換乘廳基坑的一側,這樣可以減少灌注樁二12的斷面面積,減少占地空間,從而減緩了圍護樁一1與建筑物之間的干涉。
如圖1和2所示,把半圓柱樁121的直面2遠離換乘廳基坑設置。
由于換乘廳頂板結構開挖深度在地面以下5m左右,換乘廳頂板上部土體無有效支檔結構,在除去含有半圓柱樁121的圍護樁一1遠離換乘廳基坑的一側,設有頂板擋土圍護樁3,頂板擋土圍護樁3間隔均勻排列,該部分土體利用頂板擋土維護樁來支擋換乘廳頂板基坑范圍內5m的土體。
如圖1和2所示,頂板擋土圍護樁3直徑為0.6m,頂板擋土圍護樁3之間的樁距為1.2m,有效樁長為12m,即頂板擋土圍護樁3的整體高度高于圍護樁一15m,可以用于支撐換乘廳頂板基坑范圍內5m的土體。
如圖1和2所示,把半圓柱樁121遠離灌注樁一11的一端延伸至與頂板擋土維護樁等高,利用半圓柱樁121來支撐換乘廳頂板基坑范圍內5m的土體,因此便不需要在半圓柱樁121外另打設一排頂板擋土圍護樁3了,且由于是半圓柱樁121,其截面面積較小,不會與建筑物造成干涉。
在換乘廳基坑內設有盾構接收井5,靠近盾構接收井5邊緣的內側設有圍護樁二51,用于圍護盾構接收井5的結構。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