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基坑工程施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回收圍護結構的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基坑圍護樁通常采用灌注樁、工法樁或預制樁,但經過多年的實踐發現:灌注樁的施工成本較高,需采用大型機械設備,施工工藝相對復雜;工法樁依靠剛性樁承載,剛性樁通常為型鋼,基坑施工完成后往往由于型鋼變形,難以實現回收利用,其經濟圍護深度一般為8m左右,在一定范圍內受到了限制;普通預制樁施工過程引起擠土效應,作為圍護樁時,需承受較大彎矩和剪力,而現有的接樁技術難以保證接樁的質量,現有施工技術很大程度上限制預制樁的推廣,難以實現預制樁的回收利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可回收圍護結構的施工方法,施工后便于圍護結構的回收利用。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可回收圍護結構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按照設計要求確定圍護結構型式和剛度,根據土層情況和圍護結構的尺寸選擇引孔直徑、成槽寬度;
b.施工準備作業,圍護結構的運輸和搬運,測量放線開挖導槽,根據土層性質和導槽的深度確定是否安裝導槽護壁或護筒,必要時可適當取土,并設定施工標志;
c.引孔作業,鉆機就位,開啟水泵,啟動鉆機噴水引孔,引孔速度根據引孔機械類型、土層性質、噴水壓力和流量情況綜合確定,當鉆桿長度不足時,根據鉆機類型選擇適當鉆方法并接長鉆桿;
d.當引孔到達設計深度時,停止引孔鉆進,引孔為一次鉆進成孔或多次鉆進成孔;
e.成孔結束后,吊裝圍護結構,確定并修正圍護結構的垂直度,在引孔中心位置插入圍護結構,然后在自重或輔助設備作用下沉至設計深度;
f.基坑開挖完成并回填結束后,使用起重設備將圍護結構撥出并回收,孔內回填建筑垃圾、砂石或黏土料。
進一步地,所述圍護結構為便于組裝、接長及拆卸的圍護構件,包括預制樁、裝配式地連墻、大型鋼混工字梁、鋼管混凝土樁中的至少一種。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b中,導槽的寬度大于圍護結構的寬度,導槽的深度根據圍護結構的深度和置換率確定,導槽根據土層性質和導槽深度確定是否安裝護壁結構,護臂結構為圓形護筒、方形護筒、鋼板樁護壁中的一種,必要時可適當取土。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c中,引孔設備為單軸或多軸攪拌機、旋噴樁機、潛孔鉆機、成槽機中的一種,引孔設備鉆進過程中具有噴氣、噴水、噴漿中的至少一種功能。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c中,引孔的直徑或寬度根據土層性質確定,大于等于圍護結構的直徑或寬度,同時引孔采用等直徑或寬度、變直徑或寬度中的一種,引孔的懸臂端偏大,嵌固端偏小。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c中,當采用噴漿引孔時,圍護結構外圍固化土相互搭接形成止水帷幕,圍護結構表面涂抹便于圍護結構回收的減摩劑。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e中,圍護結構在自重或輔助設備作用下沉至設計標高時,其頂部高出設計標高0.4m-0.6m,當圍護結構底部土體性質較差時,圍護結構周圍設有防止其下沉的固定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e中,圍護結構施工完成后單獨或聯合支撐結構共同圍護基坑安全,支撐結構包括預應力錨索、鋼支撐、裝配式預應力魚腹梁、混凝土支撐體系中的至少一種。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通過鉆機設備引孔,減小了圍護結構的下沉阻力和擠土作用,施工過程中將土體就地攪拌,無泥漿排放;攪拌土或泥漿保證引孔的成形和質量,同時將減小圍護結構與土體的摩擦力,便于圍護結構的施工和回收。當圍護結構質量較小時,無需大型設備,依靠自重或輔助設備下沉至設計深度,大幅縮短了工期,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環保效應。
當然,實施本發明的任一產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時達到以上所述的所有優點。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引孔鉆機就位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護壁或護筒段引孔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安裝護壁或護筒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的取土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圍護結構引孔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的鉆機移位與圍護結構安裝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的圍護結構下沉至設計深度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的護壁或護筒回收示意圖;
圖9為本發明的基坑開挖示意圖;
圖10為本發明的基坑回填示意圖;
圖11為本發明的圍護結構回收與孔洞回填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11所示,本實施例為一種可回收圍護結構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按照設計要求確定圍護結構型式和剛度,根據土層情況和圍護結構的尺寸選擇引孔直徑、成槽寬度;
b.施工準備作業,圍護結構的運輸和搬運,測量放線開挖導槽,根據土層性質和導槽的深度確定是否安裝導槽護壁或護筒,必要時可適當取土,并設定施工標志;
c.引孔作業,鉆機就位,開啟水泵,啟動鉆機噴水引孔,引孔速度根據引孔機械類型、土層性質、噴水壓力和流量情況綜合確定,當鉆桿長度不足時,根據鉆機類型選擇適當鉆方法并接長鉆桿;
d.當引孔到達設計深度時,停止引孔鉆進,引孔為一次鉆進成孔或多次鉆進成孔;
e.成孔結束后,吊裝圍護結構,確定并修正圍護結構的垂直度,在引孔中心位置插入圍護結構,然后在自重或輔助設備作用下沉至設計深度;
f.基坑開挖完成并回填結束后,使用吊車或塔吊將圍護結構撥出并回收,孔內回填建筑垃圾、砂石或黏土料。
圍護結構為便于組裝、接長及拆卸的圍護構件,包括預制樁、裝配式地連墻、大型鋼混工字梁、鋼管混凝土樁中的至少一種。
步驟b中,導槽的寬度大于圍護結構的寬度,導槽的深度根據圍護結構的深度和置換率確定,導槽根據土層性質和導槽深度確定是否安裝護壁結構,護臂結構為圓形護筒、方形護筒、鋼板樁護壁中的一種,必要時可適當取土。
步驟c中,引孔設備為單軸或多軸攪拌機、旋噴樁機、潛孔鉆機、成槽機中的一種,引孔設備鉆進過程中具有噴氣、噴水、噴漿中的至少一種功能。
步驟c中,引孔的直徑或寬度根據土層性質確定,大于等于圍護結構的直徑或寬度,同時引孔采用等直徑或寬度、變直徑或寬度中的一種,引孔的懸臂端偏大,嵌固端偏小。
步驟c中,當采用噴漿引孔時,圍護結構外圍固化土相互搭接形成止水帷幕,圍護結構表面涂抹便于圍護結構回收的減摩劑。
步驟e中,圍護結構在自重或輔助設備作用下沉至設計標高時,其頂部高出設計標高0.5m左右,當圍護結構底部土體性質較差時,圍護結構周圍設有防止其下沉的固定結構。
步驟e中,圍護結構施工完成后單獨或聯合支撐結構共同圍護基坑安全,支撐結構包括預應力錨索、鋼支撐、裝配式預應力魚腹梁、混凝土支撐體系中的至少一種。
步驟f中,基坑開挖完成并回填后,采用吊車或塔吊起重設備將圍護結構拔出并回收,圍護結構回收后對孔洞進行及時回填。
以上公開的本發明優選實施例只是用于幫助闡述本發明。優選實施例并沒有詳盡敘述所有的細節,也不限制該發明僅為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顯然,根據本說明書的內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變化。本說明書選取并具體描述這些實施例,是為了更好地解釋本發明的原理和實際應用,從而使所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能很好地理解和利用本發明。本發明僅受權利要求書及其全部范圍和等效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