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帶螺紋的預制UHPC管樁及其制作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樁基礎的較大沉降尤其是不均勻沉降會導致原本超靜定的結構產生很大的次內力,引起結構的開裂甚至破壞。特別在軟土地區對樁基的抗沉降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對于摩擦型樁往往需要增加樁長來獲得較大的摩阻力,這樣就大大增加了造價,在水面上的建筑物其樁更容易受地下水等其他作用影響而發生拔起破壞,其對上部結構也會造成嚴重的破壞,而且后期的維修矯正費用高難度大。傳統的預制樁中只有實心方樁、管樁,其強度差,不能夠提供很大的機械咬合力和摩阻力。同時,一般預制樁常采用靜壓法和錘擊法的施工方法,其打樁速度較慢且施工會造成噪聲污染。現有樁的沉降或拔起會造成上部結構的破壞,而摩擦型樁常需要增加樁長來保證足夠的土摩阻力,從而引起的造價的增加。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螺紋的預制UHPC管樁及其制作施工方法。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一種技術方案是,一種帶螺紋的預制UHPC管樁,包括混凝土管樁體,混凝土管樁體由樁帽、樁身、樁底錐,樁帽設置在樁身上部,樁底錐為倒錐形且設置在樁身下部,樁身外周由上至下設置有螺旋狀的混凝土肋,混凝土肋從樁底錐等螺距盤旋延伸至樁帽,混凝土肋表面設置有合金鋼片。
進一步的,所述合金鋼片包裹在混凝土肋外,合金鋼片通過膨脹螺絲與樁身相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混凝土管樁體、混凝土肋均為超高性能混凝土制作而成。
進一步的,所述混凝土管樁體內設置有加強筋條。
一種帶螺紋的預制UHPC管樁的制作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預制澆筑模具:根據實際設置混凝土管樁體的各項參數,并根據參數設計制作模具;(2)制作混凝土管樁體:向澆筑模澆筑超高性能混凝土制作混凝土管樁體,將完成澆筑的模具放在離心機上,利用離心機使模具的混凝土管樁體做持續的圓周運動使其成型,隨后拆除磨具并對成型的混凝土管樁體進行后期的蒸養;(3)包裹合金鋼片:待混凝土管樁體強度達到要求時,用電錘在混凝土管樁體上打孔,并在混凝土肋上包裹合金鋼片,用膨脹螺絲將合金鋼片錨固在混凝土管樁體上;(4)打樁:將打樁錘與樁頭連接,安裝吊起,打樁錘向樁帽施加向下的壓力,同時打樁錘通過自身旋轉帶動混凝土管樁體轉動,使混凝土管樁體快速下沉。
進一步的,在步驟(2)中,先在模具內設置加強筋條,然后在向模具內整澆超高性能混凝土。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管樁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強度好,改善了樁基的沉降問題,利用超高性能混凝土流動性好,容易支模成型,強度高的特點,使混凝土肋具有很高的強度,能承受很大土壓力而不被壓壞,能夠提供很大的機械咬合力和摩阻力,混凝土肋表面包裹合金鋼片,很好的保護了混凝土肋,并使混凝土管樁體像一個帶刃的鉆子,利于樁體旋轉壓入式打樁施工,大大加快了該類預制樁的打樁速度。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混凝土管樁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混凝土管樁體與打樁錘連接方式示意圖;
圖3為合金鋼片與混凝土管樁體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中:
1-混凝土管樁體;2-混凝土肋;3-合金鋼片;4-膨脹螺絲;5-樁帽;6-打樁錘;7-螺栓;8-活動卡口;9-樁底錐。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3所示,一種帶螺紋的預制UHPC管樁,包括混凝土管樁體,混凝土管樁體由樁帽、樁身、樁底錐,樁帽設置在樁身上部,樁底錐為倒錐形且設置在樁身下部,樁身外周由上至下設置有螺旋狀的混凝土肋,混凝土肋從樁底錐等螺距盤旋延伸至樁帽,混凝土肋表面設置有合金鋼片,合金鋼片可很好的保護了混凝土肋,并使混凝土管樁體像一個帶刃的鉆子。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合金鋼片包裹在混凝土肋外,合金鋼片通過膨脹螺絲與樁身相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混凝土管樁體、混凝土肋均為超高性能混凝土制作而成。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混凝土管樁體內設置有加強筋條。
一種帶螺紋的預制UHPC管樁的制作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預制澆筑模具:根據實際設置混凝土管樁體的各項參數,根據混凝土管樁體的具體使用情況和施工需要,設計樁長、直徑、混凝土肋的螺距、肋厚等參數,并根據參數設計制作模具,;(2)制作混凝土管樁體:向澆筑模澆筑超高性能混凝土制作混凝土管樁體,將完成澆筑的模具放在離心機上,利用離心機使模具的混凝土管樁體做持續的圓周運動使其成型,隨后拆除磨具并對成型的混凝土管樁體進行后期的蒸養;(3)包裹合金鋼片:待混凝土管樁體強度達到要求時,用電錘在混凝土管樁體上打孔,并在混凝土肋上包裹合金鋼片,用膨脹螺絲將合金鋼片錨固在混凝土管樁體上;(4)打樁:將打樁錘與樁頭連接,安裝吊起,打樁錘向樁帽施加向下的壓力,同時打樁錘通過自身旋轉帶動混凝土管樁體轉動,使混凝土管樁體快速下沉。
在本實施例中,在步驟(2)中,根據實際強度需要,為增強整體結構強度,可先在模具內設置加強筋條,然后在向模具內整澆超高性能混凝土。
上列為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