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鋼護筒應用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鋼護筒加外護罩結構。
背景技術:
施工水域鉆孔灌注樁時,若采用非筑島圍堰法或沉井圍堰法進行施工,則在樁孔水下砼灌注結束后,為確保樁頂砼的標高滿足設計要 求,通常的做法有兩種,一種是將鋼護筒廢棄,不予起拔,另一種是 在樁孔開鉆前利用袋裝粘土對護筒進行圍護,但是,采用前種方法時鋼護筒無法全部回收,浪費太大,后種方法的利用盡管可以保證鋼護筒的全部回收,但施工準備工作量大,竣工后需對河道進行疏浚,且 樁頂砼外觀的規則性甚差,枯水期樁頂裸露部分極不美觀,而且施工 成本甚高,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提出一種鋼護筒加外護罩結構。
技術實現要素:
現有技術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為彌補現有技術不足,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結構簡單,連接緊密,樁頂規則美觀,施工費用低,保證了施工質量的鋼護筒加外護罩結構。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鋼護筒加外護罩結構,包括吊環、鋼筋刃腳、鋼護筒、鋼筋骨架、水體和淤泥區;所述吊環設置在整體的左右兩側的頂端,并且與鋼護筒通過鋼絲繩連接;所述鋼筋刃腳設置在整體的底部,并且規則垂直焊接在一起;所述鋼護筒設置在整體中間的左右兩側,并且垂直位于兩個吊環的正下方;所述鋼筋骨架設置在鋼護筒的外側,并且與鋼筋骨架焊接連接;所述水體設置在整體的外圍;所述淤泥區設置在水體的底部。
作為本發明的優化技術方案:所述鋼護筒安放完畢后再安放護罩;鋼筋骨架是由鋼筋焊成多個直徑不等的圓箍并焊接豎向鋼筋骨架,并且鋼筋骨架為圓臺內空心骨架。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鋼護筒安放完畢后,再安放護罩,使護罩借助其自身重量沉人原狀土層,然后用粘土將鋼護簡與護罩之間的環狀間隙填實,四周以鐵絲固定,水下砼灌注結束時,可立即起拔鋼護筒,待砼初凝后,再起拔護罩,可以保證鋼護筒全部回收,不造成浪費,鋼筋骨架是由鋼筋焊成多個直徑不等的圓箍并焊接豎向鋼筋骨架,用鐵絲綁扎其優點是改善結構受力性能,提高工效,節約鋼材及降低成本。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吊環;2、鋼筋刃腳;3、鋼護筒;4、鋼筋骨架;5、水體;6、淤泥區。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鋼護筒加外護罩結構,包括吊環1、鋼筋刃腳2、鋼護筒3、鋼筋骨架4、水體5和淤泥區6;所述吊環1設置在整體的左右兩側的頂端,并且與鋼護筒3通過鋼絲繩連接;所述鋼筋刃腳2設置在整體的底部,并且規則垂直焊接在一起;所述鋼護筒3設置在整體中間的左右兩側,并且垂直位于兩個吊環1的正下方;所述鋼筋骨架4設置在鋼護筒3的外側,并且與鋼筋骨架4焊接連接;所述水體5設置在整體的外圍;所述淤泥區6設置在水體的底部。
作為本發明的優化技術方案:所述鋼護筒3安放完畢后再安放護罩;鋼筋骨架4是由鋼筋焊成多個直徑不等的圓箍并焊接豎向鋼筋骨架4,并且鋼筋骨架4為圓臺內空心骨架。
作為本發明的施工注意事項:鋼護筒柴油錘施打,保證鋼護筒入土深土,鋼護筒制作驗收通過后,在鋼護筒頂和鋼護筒尖以不同的記號予以區分,同時帶線在護筒上用白油漆將長度刻度表標識其上,施工要求按港口工程技術規范有關篇章執行,鋼護筒的傾斜度偏差不大于1﹪,最后四排鋼護筒要求進入巖面,復核河床標高,推算鋼護筒理論入土深度的標高,護筒下沉過程中,及時對河床進行拋投砂袋等措施。
該鋼護筒安放完畢后,再安放護罩,使護罩借助其自身重量沉人原狀土層,然后用粘土將鋼護簡與護罩之間的環狀間隙填實,四周以鐵絲固定,水下砼灌注結束時,可立即起拔鋼護筒,待砼初凝后,再起拔護罩,可以保證鋼護筒全部回收,不造成浪費,鋼筋骨架是由鋼筋焊成多個直徑不等的圓箍并焊接豎向鋼筋骨架,用鐵絲綁扎其優點是改善結構受力性能,提高工效,節約鋼材及降低成本。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