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右折疊桌板23的下表面連接,第二固定桿320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第二活動桿321的一端連接,第二活動桿321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底架10連接。
[0028]在底架10的側面上,在第一活動桿311與底架10的連接點33的左側以及在第二活動桿321與底架10的連接點34的右側,分別形成有對第一活動桿311和第二活動桿321進行限位的限位件35。
[0029]具體地說,第一固定桿的上端與左折疊桌板的下表面連接,第一固定桿的下端通過轉動軸與第一活動桿的上端連接,第一活動桿的下端通過轉動軸與框型的底架的下側的橫桿連接,第二固定桿和第二活動桿同樣設置。當然,第一活動桿和第二活動桿的下端可以通過連接件與底架的下側的橫梁連接,也可以與底架的立柱連接。
[0030]另外,在框狀的底架的兩個立柱上,在第一活動桿與底架的連接點的左側以及在第二活動桿與底架的連接點的右側,分別形成有對第一活動桿和第二活動桿進行限位的限位件。其中,限位件可以是設置在立柱上的限位銷,也可以是沿著立柱設置且上端形成傾斜端面的限位柱。另外,限位件不限于設置在底架的立柱上,可以通過連接桿與立柱連接。
[0031]在使用這樣的升降折疊桌時,在使桌板上升時,手動使折疊桌板向上轉動,在折疊桌板轉動的過程中,固定桿和活動桿聯動,處于一條直線,然后將桌板下壓,活動桿向外轉動,活動桿的側面與限位件抵接,通過活動桿與底架之間的連接以及限位件對活動桿的支撐,形成對整個桌板的支撐。
[0032]在使桌板下降時,手動向上抬起桌板,在抬起的過程中,固定桿和活動桿聯動,處于一條直線,然后向內對折疊桌板進行折疊并使整個桌板下降。此時固定桿與活動桿的連接點向內移動,由于兩升降支撐桿不位于同一平面,從而兩升降支撐桿交叉,最終成為固定桿成為水平狀態,活動桿交叉,折疊桌板在豎直方向上延伸且主桌板可以被底架的上表面支撐的折疊狀態。
[0033]通過這樣的升降折疊桌,能夠通過升降機構使桌板升降,且使折疊桌板相對于主桌板折疊,從而能夠在需要吃飯的時候,使桌面上升并展開,滿足多人用餐。另外,在需要折疊桌板時,只要降低桌板進行折疊即可,能夠用作茶幾,還可以折疊后放置在角落。而且折疊桌板較大,能夠大面積折疊,使整個升降折疊桌最小折疊。因此,能夠充分滿足不同空間的要求,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
[0034]另外,第一活動桿311的另一端可以與第二活動桿321的另一端通過齒輪軸40相互嚙合連接。從而在升降折疊桌板時,只要使一側的折疊桌板轉動,就能夠通過齒輪之間的傳動使另一側的折疊桌板同時轉動,升降折疊操作更加方便。
[0035]另外,可以在底架10的下表面形成有滾輪50,從而能夠推動升降折疊桌移動,便于搬運。
[0036]另外,可以在主桌板21的下表面立設由導軌60,在底架的側壁上設置有與導軌配合的導槽70,通過導軌與導槽的配合,能夠引導桌面向下運動,防止桌面在升降過程中晃動,增加桌面升降的穩定性。
[0037]另外,主桌面21的下表面與底架10之間還可以通過輔助升降構件80連接,輔助升降構件可以為氣動彈簧,也可以為液壓推桿或其它種類的推桿,因此在使桌面升降的過程中,能夠省力,降低操作難度,提高升降操作的便利性。
[0038]另外,本實用新型的升降折疊桌,可以由上述的各種結構組合而成,同樣能夠發揮上述的效果。
[0039]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的升降折疊桌進行了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不限定于上述具體的實施方式,只要不脫離權利要求的范圍,可以進行各種各樣的變形或變更。本實用新型包括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的各種變形和變更。
【主權項】
1.一種升降折疊桌,其特征在于, 具有底架、桌板以及設置在所述底架的兩側將所述底架與所述桌板連接的兩組升降機構, 所述桌板包括位于中間的主桌板和位于所述主桌板兩側的左折疊桌板及右折疊桌板,所述左折疊桌板和所述右折疊桌板分別通過鉸鏈與所述主桌板連接, 每組所述升降機構包括第一升降支撐桿和與所述第一升降支撐桿位于不同平面的第二升降支撐桿,所述第一升降支撐桿包括第一固定桿和第一活動桿,所述第二升降支撐桿包括第二固定桿和第二活動桿, 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一端與所述左折疊桌板的下表面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所述第一活動桿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活動桿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所述底架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的一端與所述右折疊桌板的下表面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所述第二活動桿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活動桿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所述底架連接, 在所述底架的側面上,在所述第一活動桿與所述底架的連接點的左側以及在所述第二活動桿與所述底架的連接點的右側,分別形成有對所述第一活動桿和所述第二活動桿進行限位的限位件。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活動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活動桿的另一端通過齒輪軸相互嚙合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升降折疊桌,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架的下表面形成有滾輪。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折疊桌,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桌板的下表面立設由導軌,在所述底架的側壁上設置有與所述導軌配合的導槽。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升降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桌面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架之間還通過輔助升降構件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升降折疊桌,具有底架、桌板以及兩組升降機構,桌板包括主桌板和位于主桌板兩側的左折疊桌板及右折疊桌板,每組升降機構包括第一升降支撐桿和與第一升降支撐桿位于不同平面的第二升降支撐桿,第一升降支撐桿包括第一固定桿和第一活動桿,第二升降支撐桿包括第二固定桿和第二活動桿,第一固定桿的一端與左折疊桌板的下表面連接,第一固定桿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第一活動桿的一端連接,第一活動桿的另一端通過轉動軸與底架連接,第二固定桿和第二活動桿如上述那樣連接,在底架的側面上,在第一活動桿與底架的連接點的左側以及在第二活動桿與底架的連接點的右側,分別形成有對第一活動桿和第二活動桿進行限位的限位件。
【IPC分類】A47B3/00, A47B9/00
【公開號】CN205358702
【申請號】CN201620042495
【發明人】張萬軍
【申請人】張萬軍
【公開日】2016年7月6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