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配于集塵室,并且利用抽吸動作開始時產生的導管內的負壓對第I中繼導管與上述流入口之間的接合部、以及第2中繼導管與上述流出導管之間的接合部兩者施加均勻的力,在這些接合部得到良好的氣密性。
[0280]也可以是,在上述第I中繼導管和第2中繼導管的上述集塵室側的端部分別配置有具有可撓性的密封構件。這樣的話,利用密封構件良好地保持第I中繼導管與上述流入口之間的氣密性、以及第2中繼導管與上述流出導管之間的氣密性。上述密封構件在實施方式中相當于裝配于集塵室前方的襯墊124和125。
[0281]本實用新型優選的方式還包括將在此示出的多個方式中的幾種方式組合后的方式。
[0282]關于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具體地描述的話,流入口的內壁從圓筒狀塵杯的內壁部向切線方向突出,在集塵單元裝配于吸塵器主體的狀態下,使來自吸塵器主體的第I中繼導管的空氣流入。第I中繼導管相當于所述實施方式中的橫中繼導管。
[0283]另外,流出導管將經過配置于塵杯的中心軸附近的內筒單元的流出口從塵杯流出的空氣向吸塵器主體的第2中繼導管引導。第2中繼導管相當于所述實施方式中的導管和縱中繼導管。
[0284]在本實用新型中“前方”是從上側觀看吸塵器主體時主體抽吸口所在的方向,是當用戶保持抽吸軟管直行時吸塵器主體所追隨的行進方向。另外,“比集塵室靠前方配置”表示,當將集塵室按前方側和后方側一分為二時的前方側,包括配置于集塵室的斜前方的方式。
[0285]除了所述實施方式以外,還可得到關于本實用新型的各種變形例。這些變形例不應理解為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在本實用新型中應包括與權利要求書等同的含義和上述范圍內的所有變形。
[0286]附圖標記說曰月
[0287]1:電動吸塵器、100:吸塵器主體、101:底盤、102:下部第I箱體、102a:配線板殼體、103:第2箱體、103a:上部開口、103b:窗、103c:窗框、104:下部第I箱體罩、104a:橫中繼導管、104b:縱中繼導管、104c:終端部、105:導管、106:電動送風機、107:第3箱體、108:線盤、109:加強梁、110:環狀車輪主體、111:環狀車輪引導件、112:環狀車輪罩、113:圓弧狀裝飾罩、114:上部第I箱體、115:手提手柄、116:萬向支架、117:萬向車輪、119:殼體底板、120:印刷配線板、121:過濾器、122:臺座、123:端子罩、124、125、126:襯墊、127、128:線盤支撐板、131:插入插頭、132:制動按鈕、133:排氣口、138:下部流路、139:主體抽吸口、140:環狀車輪、141:中央開口、150:集塵室、300:抽吸軟管部、301:抽吸軟管、302:延長管、303:吸入部、304:手摳手柄、305:操作部、306:連接部、500:集塵單元、501:塵杯、503:流入口、530:內筒單元、533:內筒、533b:流出口、535:擋塵件、535a:凸緣部、535b:大徑筒部、535c:小徑筒部、537:杯罩、550:過濾單元、570:杯罩單元、571:流出導管、700:集塵單元、701a:流入口、701:塵杯、702:擋塵件、703:內筒、703a:流出口、704:杯罩、705:過濾單元、706:流出導管、712:吸塵器主體、715:導管、716:電動送風機、717:排氣口、719:集塵室、720:主體抽吸口、721:中繼導管、740:蓋子罩、741:蓋子手柄。
【主權項】
1.一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具備抽吸軟管部和吸塵器主體,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 集塵單元,其連接著上述抽吸軟管部并利用回旋氣流進行集塵; 電動送風機,其從上述抽吸軟管部經由上述集塵單元抽吸空氣;以及 線盤,其能抽出地收納用于向上述電動送風機供給電力的電源線, 上述集塵單元以回旋氣流的軸朝向重力方向的方式配置, 上述電動送風機和上述線盤將上述集塵單元夾在中間而配置為一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電動送風機和上述線盤以上述電動送風機成為前方側、上述線盤成為后方側的方式將上述集塵單元夾在中間而配置為一列。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 排氣口,其設于上述吸塵器主體的后部,排出來自上述電動送風機的排氣;以及下部流路,其配置于上述集塵單元的下部,將來自上述電動送風機的排氣向上述排氣口引導。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吸塵器主體構成為具備具有中央開口的環狀車輪,能經由上述中央開口從外面目視上述集塵單元的集塵狀況。
5.一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具備抽吸軟管部和吸塵器主體,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 集塵單元,其連接著上述抽吸軟管部并利用回旋氣流進行集塵; 電動送風機,其從上述抽吸軟管部經由上述集塵單元抽吸空氣; 線盤,其能抽出地收納用于向上述電動送風機供給電力的電源線; 第I箱體,其收納上述電動送風機; 第2箱體,其收納上述集塵單元并在側面具有第I窗部;以及 第3箱體,其收納上述線盤, 上述第2箱體以上述集塵單元的回旋氣流的軸朝向重力方向且能經由上述第I窗部從外面目視上述集塵單元的集塵狀況的方式配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吸塵器主體還具備具有第2窗部的環狀車輪, 上述第I窗部和第2窗部構成為,至少一部分相對,能經由上述第I窗部和第2窗部從外面目視上述集塵單元的集塵狀況。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第I窗部和第2窗部是分別設于上述第2箱體的側面和上述環狀車輪的中央部的開口。
8.根據權利要求5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第I箱體、第2箱體以及第3箱體在上述吸塵器主體中配置為一列。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第2箱體以被夾在上述第I箱體和第3箱體之間的方式配置。
10.一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具備抽吸軟管部和吸塵器主體,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 集塵單元,其連接著上述抽吸軟管部; 電動送風機,其從上述抽吸軟管部經由集塵單元抽吸空氣; 線盤,其能抽出地收納用于向上述電動送風機供給電力的電源線; 第I箱體,其收納上述電動送風機; 第2箱體,其收納上述集塵單元;以及 第3箱體,其收納上述線盤, 上述第I箱體、第2箱體以及第3箱體配置為一列,第2箱體夾在中間,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將上述第I箱體和第3箱體連接的2個加強梁。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第2箱體在上部具有上部開口, 上述集塵單元裝配為能從上述2個加強梁之間經由上述上部開口脫離。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第I箱體和第3箱體以上述第I箱體成為前方側、上述第3箱體成為后方側的方式將上述第2箱體夾在中間而配置為一列。
13.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環狀車輪,上述環狀車輪的一部分支撐于上述加強梁并具有中央開口。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第2箱體構成為,在側面具有窗,能經由上述中央開口和上述窗從外面目視上述集塵單元的集塵狀況。
15.一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具備抽吸軟管部和吸塵器主體, 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 集塵單元,其連接著上述抽吸軟管部;以及 電動送風機,其從上述抽吸軟管部經由上述集塵單元抽吸空氣, 上述電動送風機配置于比上述集塵單元靠前方側, 上述吸塵器主體還具備下部流路,上述下部流路配置于上述集塵單元的下方并將來自上述電動送風機的排氣向后方引導。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吸塵器主體還具備能抽出地收納用于向上述電動送風機供給電力的電源線的線盤, 上述電動送風機和上述線盤將上述集塵單元夾在中間而配置為一列。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來自上述電動送風機的排氣經由上述線盤向上述吸塵器主體的機外排出。
18.根據權利要求15至1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吸塵器主體還具備搭載有控制上述電動送風機的控制部件的印刷配線板, 上述印刷配線板配置在上述下部流路內。
19.一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具備: 電動送風機,其配置于吸塵器主體的前方側并且是連接著抽吸軟管的一側; 線盤,其配置于上述吸塵器主體的后方側并卷繞電源線; 集塵單元,其配置于上述電動送風機和上述線盤之間并積存經過上述抽吸軟管被抽吸的塵埃; 一對主輪,其配置于集塵單元的左右兩側;以及 小腳輪,其位于比上述電動送風機的重心的位置靠后方且比上述主輪靠前方的位置與地面接觸。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小腳輪安裝于上述吸塵器主體的底面,具有:相對于上述吸塵器主體被自如地支撐的萬向支架、和能轉動地安裝于該萬向支架的車輪, 在上述吸塵器主體中,從前側的下部朝向底面的上述萬向支架的前端部形成第I曲面, 在上述萬向支架中,下表面從前端部朝向安裝有上述車輪的部分形成第2曲面。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當上述小腳輪和上述主輪被置于水平面時, 上述萬向支架相對于吸塵器主體繞鉛直軸自如地轉動,且 上述第2曲面向下凸并隨著從前端部向后端部而下降。
22.根據權利要求19至2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主輪位于比上述線盤的重心的位置靠前方的位置與地面接觸。
23.—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具備: 吸塵器主體,其包括: 抽吸包含塵埃的空氣的主體抽吸口、 具有有底圓筒狀的塵杯,在塵杯內使上述空氣回旋而對塵埃進行離心分離的旋風式集塵單元、和 使上述主體抽吸口與上述塵杯連通的中繼導管;以及 抽吸軟管部,其包括: 抽吸軟管、和 位于該抽吸軟管的一端并能裝拆地與上述主體抽吸口連接的連接部, 上述主體抽吸口配置于吸塵器主體的前方且從吸塵器主體的左右方向的中心靠左右任一側的位置, 上述中繼導管從上述主體抽吸口朝向后方延伸并使空氣從沿著上述塵杯的切線的方向流入上述塵杯。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塵杯在與上述主體抽吸口相同的左右任一側具有沿著切線向前方延伸的流入口, 上述中繼導管使上述主體抽吸口與上述流入口連通。
25.根據權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連接部在上述抽吸軟管側的一端位于吸塵器主體的左右方向的中心部、且另一端與上述主體抽吸口對應而從吸塵器主體的左右方向的中心靠左右任一側的狀態下裝配于上述吸塵器主體。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抽吸軟管具有圓形的截面,上述流入口具有多邊形的截面,上述連接部形成為截面隨著從抽吸軟管側的端部朝向上述主體抽吸口側的端部而逐漸地從圓形向上述多邊形變化。
27.—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具備: 主體抽吸口,其在前方連接著抽吸軟管來抽吸包含塵埃的空氣; 集塵單元,其包括:具有使來自上述主體抽吸口的空氣流入的流入口并使上述空氣回旋而對塵埃進行離心分離的塵杯、和將流出的空氣向主體側引導的流出導管; 集塵室,其中插入、裝配有上述集塵單元; 第I中繼導管,其使上述主體抽吸口和上述流入口連通; 抽吸用的電動送風機;以及 第2中繼導管,其使集塵單元的流出導管和上述電動送風機連通, 上述第I中繼導管和第2中繼導管以及上述電動送風機均配置于比上述集塵室靠前方的位置。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塵杯具有圓筒狀的內壁部,沿著該圓筒的軸向插入上述集塵室,并且上述流入口向上述內壁部的切線方向突出, 上述流入口以隨著從插入方向的前端側朝向后端側而向上述切線方向的突出量變大的方式形成。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流出導管具有朝向上述切線方向的前端部,以隨著從上述插入方向的前端側朝向后端側而向上述切線方向的突出量變大的方式傾斜。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流入口的前端與上述流出導管的前端是大致齊平面。
31.根據權利要求27至3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在上述第I中繼導管和第2中繼導管的上述集塵室側的端部分別配置有具有可撓性的密封構件。
【專利摘要】一種電動吸塵器,具備抽吸軟管部(300)和吸塵器主體(100),上述吸塵器主體具備:集塵單元(500),其連接著上述抽吸軟管部并利用回旋氣流進行集塵;電動送風機(106),其從上述抽吸軟管部經由上述集塵單元抽吸空氣;以及線盤(108),其能抽出地收納用于向上述電動送風機供給電力的電源線,上述集塵單元以回旋氣流的軸朝向重力方向的方式配置,上述電動送風機和上述線盤將上述集塵單元夾在中間而配置為一列。
【IPC分類】A47L9-00, A47L9-26, A47L9-24, A47L9-16
【公開號】CN204562013
【申請號】CN201390000729
【發明人】太田圭, 佐藤航
【申請人】夏普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3年9月13日
【公告號】WO2014050614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