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驅動嬰兒座椅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受驅動嬰兒座椅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專利申請基于2013年3月15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N0.61/788,214以及2013年9月16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N0.61/878,256,本專利申請要求上述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優先權并將上述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全部內容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3]本發明大致涉及受驅動嬰兒座椅,并且更具體地涉及能夠受驅動機構驅動而移動的用于嬰兒或幼兒的座椅。
【背景技術】
[0004]多年以來,已經使用幼兒搖籃和嬰兒搖椅來保持、安撫和愉悅嬰兒和幼兒。現有技術的嬰兒搖椅通常由具有一定抗變形力的線材框架構成,該抗變形力小于或等于座椅中的嬰兒的重量。因此,當將兒童安置在座椅中時,他或她的重量在線材結構中產生微小和臨時的變形,該變形然后被線材框架的抗變形力抵消。最終的結果是,兒童相對于地板稍微地向上和向下移動。該運動能夠由護理人員給予座椅以愉悅或安撫J L童。
[0005]幼兒搖籃通常以與用于大齡兒童的秋千裝置大致相同的方式工作,然而,幼兒搖籃經常具有自動的助力機構,該自動的助力機構以如下的方式給予搖籃“推動”以繼續搖擺運動,該方式與父母推動秋千裝置上的大齡兒童以保持大齡兒童離地面一定高度進行搖擺的方式大致相同。
[0006]最近已經進入市場的一些產品難以歸入到搖椅或搖籃種類中。一種這樣的產品包括能夠橫向地移動嬰兒的機動運動,但是該產品僅具有單一機動自由度,因此,能夠產生的運動軌跡是有限的。雖然能夠旋轉座椅使得幼兒在不相同的取向上向后和向前移動,但是仍然僅存在一種可能的運動軌跡。
[0007]基于上述原因和其他原因,期望開發一種改進的嬰兒搖椅。
【發明內容】
[0008]因此,本發明提供一種提供獨特的運動的嬰兒搖椅。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一種嬰兒搖椅包括:底座;軌道,其設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軌道具有在頂部處相接的第一圓弧形部分和第二圓弧形部分;滑架,其包括主體部分、設置在所述主體部分的第一端處的第一輪對以及設置在所述主體部分的第二端處的第二輪對;以及驅動機構,其構造成沿著所述軌道移動所述滑架。所述滑架設置在所述底座的中央部分中并構造成沿著所述軌道駛動。所述第一輪對與所述第二輪對之間的距離比所述第一圓弧形部分的曲率中心與所述第二圓弧形部分的曲率中心之間的距離小。
[0009]代替所述第一圓弧形部分和所述第二圓弧形部分在頂部處相接的情況,可以在所述第一圓弧形狀部分和所述第二圓弧形狀部分的相接處設置緩沖器或行程末尾止擋器。
[0010]此外,所述第一圓弧形部分的曲率中心與所述第二圓弧形部分的曲率中心之間的距離可以小于軌道直徑。所述軌道直徑可以在約16英寸與約48英寸之間。
[0011]所述滑架可以構造成支撐座架部分,所述座架部分可以包括:座椅支撐管,其聯接至所述滑架;以及大致橢圓的座椅,其聯接至所述座椅支撐管的第一端和第二端。然而,這不應該解釋為限制本發明,而應被解釋為所述座架部分的座椅可以具有任意適合的形狀。所述座架部分還可以包括玩具桿,所述玩具桿具有:第一端,其聯接至所述座椅支撐管的所述第二端;以及第二端,其在所述座椅上方延伸。
[0012]所述底座中可以安裝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可以包括:使用者界面,其構造成接收來自使用者的用于控制所述驅動機構的輸入;以及與所述使用者通信的裝置,其用于向所述使用者傳達與所述嬰兒座椅的操作參數相關的信息。這種裝置可以是一個或多個LED、LCD顯示器或任意適合的顯示器。可選的是,所述使用者界面可以與所述底座分開地設置并與所述控制器無線通信。
[0013]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例,一種嬰兒座椅包括:底座;軌道,其設置在所述底座的表面上;滑架,其構造成沿著所述軌道移動;以及驅動機構,其設置在所述底座的所述表面上且用于驅動所述滑架沿著所述軌道移動。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電動機;驅動軸,其由所述電動機驅動;至少一個心軸,其設置為在所述驅動軸上旋轉;以及弦,其連接在所述心軸與所述滑架之間。所述驅動軸的沿第一方向的旋轉向前拉引所述滑架,而所述驅動軸的沿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的旋轉釋放所述滑架,從而允許滑架在無電動機阻力的情況下反向移動。可選的是,所述驅動軸的沿第一方向的旋轉向前拉引所述滑架,并且沿著所述第一圓弧形部分移動座椅質量體,并且所述軌道的所述第二圓弧形部分從所述心軸拉引且“松開”所述弦。
[0014]所述驅動系統還可以包括與所述電動機和所述驅動軸連接的驅使所述驅動軸旋轉的滑輪。所述滑輪可以沿著所述驅動軸的長度居中定位。然而,這不應該解釋為限制本發明,而應被解釋為所述滑輪可以沿著所述驅動軸的所述長度定位在任意適合的位置。所述驅動系統還可以包括設置在所述驅動軸的第一端處的第一心軸以及設置在所述驅動軸的第二端處的第二心軸。所述弦可以具有:第一端,其連接至所述第一心軸;長度,其沿著所述滑架的第一側經由所述滑架的中央部分延伸,并沿著所述滑架的第二側延伸;以及第二端,其連接至所述第二心軸。可選的是,所述弦可以簡單地在所述滑架的兩側進行錨定而不經由所述滑架的所述中央部分鋪設。然而,這不應該解釋為限制本發明,而應被解釋為強度適合的任意材料可以用于制造所述弦。
[0015]所述滑架可以構造成支撐座架部分。所述座架部分可以包括:座椅支撐管,其聯接至所述滑架;以及大致橢圓的座椅,其聯接至所述座椅支撐管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座架部分還可以包括玩具桿,所述玩具桿具有:第一端,其聯接至所述座椅支撐管的所述第二端;以及第二端,其在所述座椅上方延伸。
[0016]所述嬰兒座椅還可以包括安裝在所述底座中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可以包括:使用者界面,其構造成接收來自使用者的用于控制所述驅動機構的輸入;以及與所述使用者通信的裝置,其用于向所述使用者傳達與所述嬰兒座椅的操作參數相關的信息。這種裝置可以是一個或多個LED、IXD顯示器或任意適合的顯示器。多個傳感器可以向所述控制器提供來自所述滑架和所述驅動系統的部件的反饋。
[0017]通過參考附圖閱讀下面的描述和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將會更清楚本公開內容的裝置的這些和其它特征和特性、結構的相關元件和零件組合的操作方法和功能以及制造的經濟性,所有的附圖、描述和權利要求書都構成了說明書的一部分,其中,類似附圖標記表示各個附圖中的對應零件。但是,應該明確地理解,附圖僅僅用于示例和描述目的,而不應該被理解為對本公開內容的裝置的限制。在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除非有明確的相反說明,否則單數形式“一”、“一個”和“所述”還包括復數個所指對象。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受驅動嬰兒座椅的正視透視圖;
[0019]圖2是圖1的受驅動嬰兒座椅的后視透視圖;
[0020]圖3是圖1的受驅動嬰兒座椅的座架部分的側視圖;
[0021]圖4是圖1的受驅動嬰兒座椅在移除了座架部分的情況下的俯視平面圖;
[0022]圖5是圖1的受驅動嬰兒座椅的一部分在移除了座架部分的情況下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