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可活動的座椅單元的扶手組件以及一種包括所述扶手組件的可活動的座椅單元。
背景技術:
1、在現有技術中已知多種用于可活動的座椅,例如具備多位置變換功能的沙發或座椅等。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于沙發、座椅的舒適性要求也日益提高。在已知的設計中,可活動的座椅單元通常具備聯動機構,以實現例如在坐姿位置、tv姿位置和躺姿位置之間的變換,在所述座椅單元從坐姿位置變換至tv姿位置時,座椅單元的腳凳向前伸出,靠背與坐席部之間的角度基本不變,在所述座椅單元從tv姿位置向躺姿位置變換時,腳凳較之休閑位置進一步向前且向上抬升,靠背顯著后仰。在該類座椅單元的現有設計中,必須借助輔助框架將聯動機構與靠背、扶手和坐席部相連。
2、然而輔助框架的使用一方面導致所需零件數量進一步增多,組裝工序增加;另一方面受輔助框架所限,使得座椅單元下方的可通過高度大大降低,進而妨礙正常的清掃維護工作。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結構更簡單、組裝工序更少、維護更方便的座椅單元。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可活動的座椅單元的扶手組件,所述座椅單元包括聯動機構,所述座椅單元借助所述聯動機構能夠在坐姿位置與伸展位置之間變換,所述扶手組件包括:位置固定地支撐在地面上的扶手件;與所述扶手件直接固定連接的扶手基板。根據本發明,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單元的前后方向延伸,所述扶手基板在面向所述聯動機構的一側上與所述聯動機構直接樞轉連接,并且在所述扶手基板面向所述扶手件的一側上設置向外突伸的至少一個加強件,所述加強件沿座椅單元的橫向在整個扶手件上延伸。
3、在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所述伸展位置包括tv姿位置和/或躺姿位置,這取決于扶手組件所應用的座椅單元的具體結構。
4、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座椅單元包括帶有坐框的聯動機構、與坐框的前部樞轉連接的靠背組件、與坐框后部樞轉連接的腿部伸展裝置,坐席部附接至所述坐框,靠背附接至靠背組件,腳凳附接至腿部伸展裝置前端,其中,所述聯動機構能夠使座椅單元至少在坐姿位置與tv姿位置和/或與躺姿位置之間變換。在所述坐姿位置中,腳凳部收攏在坐席部下方;在所述tv姿位置中,腳凳向上且向前伸展,靠背基本保持向上豎立;在所述躺姿位置中,腳凳進一步向前且向上抬升,靠背向后傾斜。
5、在另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座椅單元也可以僅在坐姿位置與tv姿位置或僅在坐姿位置與躺姿位置之間變換。
6、優選地,所述扶手件雙層地構造,其包括在座椅單元的橫向上相互平行布置的內板和外板,所述加強件的自由端部包括固定端面,其中,所述扶手基板與所述內板固定連接,所述固定端面與所述外板固定連接。
7、在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通過帶有加強件提高了扶手基板的強度,其中,加強件在座椅橫向上的延伸使得使用者落座在座椅單元上時的力分布被優化,減少在扶手件上過于集中的壓強,改善力分布的均勻性。由此,可以省去原本必須額外安裝在聯動機構與扶手件之間的輔助框架,僅僅利用扶手基板就能實現聯動機構與扶手件之間牢固且可靠的連接。
8、特別優選地,所述加強件包括前加強件、后加強件和中部加強件。由此,進一步實現了均勻的力分布。
9、優選地,所述固定端面構造為固定凸緣。
10、優選地,所述扶手件包括與所述內板和外板固定連接的底部板。在所述底部板上固定連接有主支腳件,利用所述主支腳件將所述扶手件固定支撐在地面上。當所述主支腳件與地面之間的高度為5-14cm時,所述坐框的最前端在坐姿位置中相對于地面的高度為28-37cm。
11、在這種實施方式中,主支腳件直接安裝在扶手件上。與原本難以承受座椅單元自重和使用者體重的扶手件相比,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利用加強件改善了扶手件的強度和受力均勻性,使得扶手件能夠借助主支腳件牢固且可靠地支撐在地面上。
12、優選地,所述扶手基板包括在座椅單元的高度方向上向上突伸的基板延伸件,其中,所述基板延伸部與扶手件的內板固定連接。
13、優選地,所述扶手基板具有直線狀的下邊緣。優選地,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單元的前后方向在所述扶手件的長度的至少85%上延伸。特別優選地,所述扶手基板沿座椅單元的前后方向在所述扶手件的整個長度上延伸。
14、優選地,所述扶手組件包括前橫向連接件和后橫向連接件,其中,所述前橫向連接件和后橫向連接件在兩個扶手基板之間延伸。
15、在這種實施方式中,前后橫向連接件直接連接在扶手基板之間,由此構成牢固的框架結構,省去了原本需要的輔助框架,進而減少了在座椅單元下方所需零件,在該處提供了更多可用空間,以確保清掃維護工作的正常進行,例如允許掃地機器人從座椅單元下方順利通過。
16、根據本發明的扶手組件可以用于單人位或多人位式的座椅單元。在單人位式的可活動座椅單元中,座椅單元包括僅一個坐席部、位于坐席部兩側的一組扶手件和用于所述扶手件的一組扶手基板;在多人位式的可活動的座椅單元中,座椅單元則包括多個坐席部、一組扶手件和用于所述扶手件的一組扶手基板,該扶手件和所配屬的扶手基板位于座椅單元的最外側,而在座椅單元中部則通常不設置扶手件,而僅相應地設置了中間基板。優選地,所述扶手組件還包括至少兩個相鄰的中間基板,其中,所述中間基板沿座椅單元的前后方向延伸,其中一個中間基板在面向所述聯動機構的一側上與所述聯動機構直接樞轉連接,并且在該中間基板背離所述聯動機構的一側上與其中另一個中間基板固定連接。
17、優選地,所述中間基板在背離所述聯動機構的一側上具有插接件,利用所述插接件實現所述至少兩個中間基板的固定連接。
18、優選地,所述扶手組件包括前橫向連接件和后橫向連接件,其中,所述前橫向連接件和后橫向連接件在扶手基板與中間基板之間延伸。
19、特別優選地,所述扶手組件包括輔助支腳件,其中,所述輔助支腳件直接或間接地固定連接至中間基板。
20、特別優選地,在所述前橫向連接件與所述中間基板之間和/或在所述后橫向連接件與所述中間基板之間布置輔助加強件,其中,輔助支腳件固定連接在所述輔助加強件上。
21、在此所述的固定連接可以借助螺紋連接、鉚接、插接等方式實現。在材料適于焊接工藝時,也可以借助焊接實現固定連接。
22、優選地,所述中間基板具有直線狀的下邊緣。
23、此外,為解決所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可活動的座椅單元,所述座椅單元包括至少一個聯動機構和上述扶手組件。
24、優選地,所述聯動機構包括坐框、樞轉連接在所述坐框后部的靠背組件和樞轉連接在所述坐框前部的腿部伸展裝置。當所述腿部伸展裝置的最前端與地面高度為28-37cm時,所述坐框的最前端在坐姿位置中相對于地面的高度為28-37cm。
25、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座椅單元包括至少三個聯動機構,其中,所述扶手組件包括布置在位于座椅單元兩端的聯動機構的外側的兩個扶手基板和分別布置在相鄰的聯動機構的相互面對的側面上的中間基板,其中,相鄰的中間基板相互連接,從而將相鄰的聯動機構相連。優選地,中間基板通過插接、鉚接或螺紋連接相連。
26、在此要說明的是,本技術中所述“前后方向”是就座椅單元或機械伸展裝置的腿部伸展裝置的伸展方向而言的,具體來說,“前方”是指朝向腿部伸展裝置的方向,“后方”是指朝向靠背的方向。“橫向”是就在水平面上與座椅單元或聯動機構的前后方向垂直的方向而言的,換言之,“橫向”是指座椅單元的扶手件的厚度方向。“高度方向”是就與所述“前后方向”、“橫向”均垂直的方向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