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環境保護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吸塵器。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的吸塵器的工作原理是吸塵器電機高速旋轉,從吸入口吸入空氣,使塵箱產生一定的真空,灰塵通過地刷、接管、手柄、軟管、主吸管進入塵箱中的濾塵袋,灰塵被留在濾塵袋內,過濾后的空氣再經過一層過濾片進入電機,這層過濾片是防止塵袋破裂灰塵吸入電機的一道保護屏障,進入電機的空氣經電機流出,由于電機運行中碳刷不斷的磨損,因此流出吸塵器前又加了一道過濾網。由此可見,現有的吸塵器結構復雜、損耗成本過大,且污染物容易堆積在網,使用一段時間之后吸塵器的凈化效果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吸塵器以解決上述問題。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吸塵器,所述吸塵器包括殼體、結構板和抽風機;
所述殼體用于容納空氣凈化液,所述殼體開設有空氣進口和空氣出口;
所述結構板包括多個,多個所述結構板設置于所述殼體的內部以形成空氣通道和水浸混合室,所述空氣通道連通所述空氣進口和空氣出口,所述水浸混合室的開口朝向所述殼體的底壁且與所述底壁存在間隔,當所述殼體內容納有空氣凈化液時,所述水浸混合室內部的上部空間能夠形成易于氣泡爆破的氣室;
所述抽風機包括風扇,所述風扇設置于所述空氣通道。
進一步地,所述空氣進口和空氣出口開設于所述殼體的側壁;
所述結構板包括空氣進口導流板、第一氣流隧道頂板和水浸隔板;
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面向所述空氣進口,且位于所述殼體的內部靠近所述空氣進口的位置處,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與所述底壁存在間隔;
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設置于開設有空氣出口的側壁和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之間,且與開設有所述空氣出口的側壁存在間隔以形成連通所述空氣進口和空氣出口的空氣通口;
所述水浸隔板設置有至少兩塊,至少兩塊所述水浸隔板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所述水浸隔板位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和底壁之間且與所述底壁存在間隔,相鄰的兩塊水浸隔板與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組合形成一水浸混合室。
進一步地,所述水浸隔板設置有三塊,包括第一水浸隔板、第二水浸隔板和第三水浸隔板,所述第一水浸隔板靠近所述空氣進口,所述第三水浸隔板靠近所述空氣出口,所述第二水浸隔板設置于所述第一水浸隔板和第三水浸隔板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結構板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三水浸隔板的第一氣泡隧道隔板,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位于開設有空氣出口的側壁和所述第三水浸隔板之間且與開設有空氣出口的側壁存在間隔。
進一步地,所述結構板還包括第二氣流隧道頂板,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設置于開設有空氣出口的側壁且與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存在間隔,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與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處于同一水平面。
進一步地,所述結構板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的第四水浸隔板,所述第四水浸隔板位于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和第一氣泡隧道隔板之間且與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存在間隔。
進一步地,所述結構板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四水浸隔板的第二氣泡隧道隔板,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位于所述第四水浸隔板和第三水浸隔板之間且與第三水浸隔板存在間隔。
進一步地,所述結構板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的第五水浸隔板,所述第五水浸隔板位于所述第三水浸隔板和第四水浸隔板之間且與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存在間隔。
進一步地,所述風扇設置于所述殼體的頂壁和第一氣流隧道頂板之間,所述風扇在所述底壁的正投影與所述空氣通口在所述底壁的正投影重合。
進一步地,所述結構板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殼體的頂壁和第一氣流隧道頂板之間的空氣出口氣流隔板,所述空氣出口氣流隔板位于所述風扇和空氣進口導流板之間且與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存在間隔以形成電氣控制室。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吸塵器,所述吸塵器結構簡單,且所述殼體的內部用于容納空氣凈化液,所述殼體的內部形成有至少一個水浸混合室,當所述殼體內容納有空氣凈化液時,所述水浸混合室內部的上部空間能夠形成易于氣泡爆破的氣室,從而使得所述吸塵器具有良好的吸塵凈化效果。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吸塵器的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吸塵器的剖面圖。
圖3圖2的另一視角的剖面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吸塵器的剖面圖。
各附圖標記對應的名稱如下所示:
100-殼體,110-頂壁,120-底壁,130-第一側壁,131-空氣進口,140-第二側壁,141-空氣出口,150-第三側壁,160-第四側壁;
200-結構板,210-空氣進口導流板,220-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30-水浸隔板,231-第一水浸隔板,232-第二水浸隔板,233-第三水浸隔板,234-第四水浸隔板,235-第五水浸隔板,241-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2-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50-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60-空氣出口氣流隔板;
300-抽風機,310-風扇,320-電機;
400-空氣通口;
510-第一水浸混合室,520-第二水浸混合室,530-第三水浸混合室,540-第四水浸混合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實用新型的選定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請參閱圖1、圖2和圖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吸塵器包括殼體100、結構板200和抽風機300。
所述殼體100用于容納空氣凈化液(圖2中虛線以下為空氣凈化液),所述殼體100開設有空氣進口131和空氣出口141。所述結構板200包括多個,多個所述結構板200設置于所述殼體100的內部以形成空氣通道和水浸混合室,所述空氣通道連通所述空氣進口131和空氣出口141,所述水浸混合室的開口朝向所述殼體100的底壁120且與所述底壁120存在間隔。當所述殼體100內容納有空氣凈化液時,所述水浸混合室內部的上部空間能夠形成易于氣泡爆破的氣室。所述抽風機300包括風扇310,所述風扇310設置于所述空氣通道。
本實施例中,所述殼體100的形狀可以有多種。例如,所述殼體100可以為球形或截面為矩形、梯形的殼體100。本實施例中,所述殼體100為截面為矩形的殼體100。
當所述殼體100為截面為矩形的殼體100時,所述殼體100除包括頂壁110、底壁120外,還包括設置于所述頂壁110和底壁120之間的第一側壁130、第二側壁140、第三側壁150和第四側壁160。所述第一側壁130、第二側壁140、第三側壁150和第四側壁160構成一框架結構,所述底壁120設置于所述框架結構內且位于所述框架結構的一端面以形成一無蓋的外殼。所述頂壁110蓋設于所述外殼以形成所述殼體100。可選的,所述頂壁110可拆卸的蓋設于所述殼體100。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側壁130面向所述第二側壁140,所述第三側壁150面向所述第四側壁160。
本實施例中,所述殼體100開設有空氣進口131和空氣出口141。可選的,所述空氣進口131開設于所述第一側壁130,所述空氣出口141開設于所述第二側壁140且面向所述空氣進口131。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空氣進口131和空氣出口141也可以開設于所述殼體100的其他位置,例如,開設于所述殼體100的頂壁110、第三側壁150或第四側壁160。在所述吸塵器的使用過程中,所述空氣出口141還連接有吸塵管(圖中未示出)。
本實施例中,所述結構板200包括空氣進口導流板210、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和水浸隔板230。
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210面向所述空氣進口131,且位于所述殼體100的內部靠近所述空氣進口131的位置處,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210與所述底壁120存在間隔。可選的,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210平行于所述第一側壁130。
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設置于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和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210之間,且與開設有所述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存在間隔以形成連通所述空氣進口131和空氣出口141的空氣通口400。本實施例中,所述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即為第二側壁140。可選的,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與所述底壁120平行且位于所述空氣出口141的下方。
所述水浸隔板230設置有至少兩塊,至少兩塊所述水浸隔板230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所述水浸隔板230位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和底壁120之間且與所述底壁120存在間隔,相鄰的兩塊水浸隔板230與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組合形成一水浸混合室,當所述殼體100內容納有空氣凈化液時,所述水浸混合室內部的上部空間能夠形成易于氣泡爆破的氣室。
本實施例中,所述風扇310設置于所述頂壁110和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之間,且所述風扇310在所述底壁120的正投影與所述空氣通口400在所述底壁120的正投影重合。
所述抽風機300還包括連接于所述風扇310的電機320。所述電機320的設置位置有多種選擇,例如,設置于所述殼體100的內部,也可以設置于所述殼體100的外部。本實施例中,所述電機320設置于所述殼體100的外部且位于所述頂壁110的上方。此外,本實施例中,所述電機320為變頻電機320。在所述吸塵器的實際使用過程中,可以根據現場環境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電機320工作頻率。
可選的,所述水浸隔板230設置有三塊,包括第一水浸隔板231、第二水浸隔板232和第三水浸隔板233,所述第一水浸隔板231靠近所述空氣進口131,所述第三水浸隔板233靠近所述空氣出口141,所述第二水浸隔板232設置于所述第一水浸隔板231和第三水浸隔板233之間。
通過上述設置,所述第一水浸隔板231和第二水浸隔板232之間形成第一水浸混合室510,所述第二水浸隔板232和第三水浸隔板233之間形成第二水浸混合室520。
需要說明的是,所述水浸隔板230的設置數量除以上所述外,還可以為四個、五個或者六個等其他數量。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所述水浸隔板230的設置數量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
所述水浸隔板230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的設置方式可以有多種。例如,所述水浸隔板230可以固定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也可以可拆卸的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當所述水浸隔板230可拆卸的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時,在所述吸塵器的使用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安裝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的數量。
請參閱圖4,本實施例中,所述結構板200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三水浸隔板233的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位于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和所述第三水浸隔板233之間且與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存在間隔。本實施例中,所述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即為第二側壁140。此外,可選的,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設置于所述第三水浸隔板233的靠近所述底壁120的一端面。可選的,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與所述底壁120平行。
本實施例中,所述結構板200還包括位于所述殼體100內部的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設置于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且與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存在間隔。本實施例中,所述開設有空氣出口141的側壁即為第二側壁140。需要說明的是,此時,連通所述空氣進口131和空氣出口141的空氣通口400即為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與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之間形成的間隔。
可選的,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與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處于同一水平面。
為了加強凈化效果,本實施例中,所述結構板200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的第四水浸隔板234,所述第四水浸隔板234位于所述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和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之間且與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存在間隔。
為了進一步地加強凈化效果,可選地,所述結構板200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四水浸隔板234的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位于第四水浸隔板234和所述第三水浸隔板233之間且與第三水浸隔板233存在間隔。此外,可選的,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設置于所述第四水浸隔板234的靠近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的一端面。可選地,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與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平行。
同樣為了加強凈化效果,可選的,所述結構板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的第五水浸隔板235,所述第五水浸隔板235位于所述第三水浸隔板233和第四水浸隔板234之間且與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存在間隔。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側壁140、第二氣流隧道頂板250和第四水浸隔板234組合形成第三水浸混合室530。所述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第三水浸隔板233和第五水浸隔板235組合形成第四水浸混合室540。
本實施例中,所述結構板200還包括設置于所述頂壁110和第一氣流隧道頂板220之間的空氣出口氣流隔板260,所述空氣出口氣流隔板260位于所述風扇310和空氣進口導流板210之間且與所述空氣進口導流板210存在間隔以形成電氣控制室。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吸塵器在投入使用之前,所述殼體100的內部將預先灌入空氣凈化液(圖4中虛線以下為空氣凈化液),預先灌入所述殼體100的空氣凈化液淹沒所述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但未及所述第五水浸隔板235。所述殼體100內灌入所述空氣凈化液之后,所述第一水浸混合室510、第二水浸混合室520和第三水浸混合室530的內部的下部分將被空氣凈化液淹沒、所述第一水浸混合室510、第二水浸混合室520和第三水浸混合室530的內部的上部空間能夠形成易于氣泡爆破的氣室。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空氣凈化液可以是活化水、消毒水,也可以是未經任何化學處理、物理處理的自然狀態的水。
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吸塵器的使用過程中,使用者觸發啟動命令,電機320工作帶動所述風扇310轉動,污濁物被氣流帶動從所述空氣進口131進入所述殼體100,在撞擊到空氣進口導流板210后改變流向,向下運動進入空氣凈化液。由于風扇310轉動產生的氣流使得所述殼體100內部的空氣凈化液不斷波動,從而使得進入所述殼體100的帶有污濁物的氣體在所述空氣凈化液內形成多個大小不一的氣泡。所述氣泡在進入所述第一水浸混合室510內部的上部空間形成的氣室之后爆破,產生多個帶動能的水顆粒。這些帶動能的水顆粒在氣室內相互碰撞破碎又產生更多帶動能的水顆粒并在第一水浸混合室510內部的上部空間形成的氣室內相互碰撞破碎。同時,這些帶動能的水顆粒又撞擊氣室的內壁和空氣凈化液液面使得第一水浸混合室510內的空氣凈化液因上述原因和氣泡爆破影響而產生較強的波動,把氣泡爆破釋放出來的污濁物浸入空氣凈化液中。
同時,由于風扇310不停地旋轉運動從而使一部分經過所述第一水浸混合室510但沒有得到凈化的污濁空氣以氣泡的形式進入第二水浸混合室520內部的上部空間形成的氣室并以上述凈化原理繼續進行空氣凈化動作。同樣,由于風扇310不停地旋轉運動從而使一部分經過所述第二水浸混合室520但沒有得到凈化的污濁空氣以氣泡的形式進入第三水浸混合室530內部的上部空間形成的氣室并以上述凈化原理繼續進行空氣凈化動作。
此后,未在所述第三水浸混合室530內部的上部空間形成的氣室內爆破的氣泡將經所述第一氣泡隧道隔板241和第二氣泡隧道隔板242之間的通道進入所述第四水浸混合室540,由于所述第四水浸混合室540靠近所述風扇310,當風扇310轉動時,由于第四水浸混合室540內的狀態接近于真空狀態,且靠近所述風扇310的位置處的真空度大于遠離所述風扇310的位置處的真空度,所以第四水浸混合室540內下方的空氣凈化液處于較大的波動的狀態,進入所述第四水浸混合室540內的所有氣泡幾乎完全爆破,使得氣泡內攜帶的污濁物浸入空氣凈化液中,最終潔凈的空氣從所述空氣出口141排到所述殼體100的外部。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吸塵器,所述吸塵器結構簡單,且所述殼體100的內部用于容納空氣凈化液,所述殼體100的內部形成有至少一個水浸混合室,當所述殼體100內容納有空氣凈化液時,所述水浸混合室內部的上部空間能夠形成易于氣泡爆破的氣室,從而使得所述吸塵器具有良好的吸塵凈化效果。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設置”、“相連”、“連接”、“安裝”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上”、“下”、“內”、“外”、“頂”、“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實用新型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僅用于區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