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裝飾材料領域,涉及建筑門窗的一種新型門窗型材,具體涉及一種新型平開扇鋁型材。
背景技術:
平開門窗是當今建筑行業中房屋建設常用的一種窗戶設置方式,具有使用方便,開啟面積大,通風好,密封性好,隔音、保溫、抗滲性能優良。內開式的擦拭方便,外開式的開啟時不占空間等特點得到廣泛應用。一般制作平開窗大多采用木材,鋼材,塑鋼,鋁合金等,鋁合金型材具有重量輕,耐腐蝕,外觀美觀等優點得到廣泛認可。作為制作平開門窗最常用的兩個型材:平開扇型材和壓線型材,這兩種型材在現有技術中屬于獨立不同的兩部件,需要組合才能形成一體應用于門窗中,無形中給施工帶來不便,而且采用兩種型材的組合在密封的效果上較差。另外,現有的平開扇鋁型材在裝配時,與其它鋁型材的接觸面積較小,不能完全密封,導致門窗的隔音效果不好。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將平開扇型材和壓線型材形成一體的、密封效果好、省材省看料的新型平開扇鋁型材,利用本實用新型制備出來的門窗立體感強、美觀、大方。
本實用新型為了實現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平開扇鋁型材,包括一向左倒的“凹”字型腹腔和梯形玻璃槽,所述腹腔由上邊框、下邊框、左邊框和右邊框圍成;所述腹腔的上邊框、下邊框向右延伸與所述梯形玻璃槽相連;與所述上邊框相連的梯形玻璃槽末端設有一凹口向下的凹槽軌道,與所述下邊框相連的梯形玻璃槽末端設有一向內的90度拐角;所述上邊框、下邊框的內壁上均設置有凸起;所述下邊框向左延伸的末端設置有“凹”字形的卡槽;所述左邊框的凹陷連接處均設置有擋板,其中上擋板處設有一凸起。
優選的,所述“凹”字形卡槽右邊設有的擋板與左邊框底部設有的擋板形成一凹槽軌道,不僅增大本新型平開扇鋁型材的強度和穩定性,還起到固定和密封的效果。
優選的,所述上邊框、下邊框與所述梯形玻璃槽的連接處各設有一凹槽,所述下邊框的凹槽與梯形玻璃槽的連接處還設有一凸臺,增加立體感,使制作出來的門窗更加美觀。
優選的,所述凹槽的深度為0.3~1.2mm,長度為3~5mm;所述凸臺的高度為0.2~2.0mm。
優選的,所述上邊框、下邊框、左邊框和右邊框的寬度均為1.2mm;所述右邊框內陷的邊框寬度為1.8mm。這種厚度可以使本實用新型保持重量較輕的同時具有良好的力學性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穩定,裝配過程中與其它鋁型材的接觸面接較大,卡槽起到固定和密封的作用,凹槽增大平開扇鋁型材強度和穩定性的同時也起到了一定的密封效果,有效地增強門窗的密封性,使門窗能達到完全隔音防水的效果;將平開扇與壓線形成一體,省材省看料,方便施工,而且密封效果好;本實用新型制成的門窗,立體感強、美觀、大方。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平開扇鋁型材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截面圖
圖中標號為:1上邊框;2左邊框;3凸起;4擋板;5擋板;6卡槽;7腹腔;8凹槽;9右邊框;10梯形玻璃槽;11凹槽軌道;12凸臺;13下邊框。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平開扇鋁型材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截面圖。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平開扇鋁型材,包括一向左倒的“凹”字型腹腔7和梯形玻璃槽10,腹腔7由上邊框1、下邊框13、左邊框2和右邊框9圍成。腹腔7的上邊框1、下邊框13向右延伸與梯形玻璃槽10相連,連接處各設有一凹槽(8),凹槽(8)的深度為0.3~1.2mm,長度為3~5mm;下邊框13的凹槽8與梯形玻璃槽10的連接處還設有一凸臺12,凸臺12的高度為0.2~2.0mm。凹槽8和凸臺12的設置使制作出來的門窗增加立體感,更加美觀、大方。
與上邊框1相連的梯形玻璃槽10末端設有一凹口向下的凹槽軌道11,與下邊框13相連的梯形玻璃槽10末端設有一向內的90度拐角,梯形玻璃槽10的長幅度設置使得本實用新型在裝配過程中與其它鋁型材的接觸面接較大,有效地增強門窗的密封性,使門窗能達到完全隔音防水的效果;凹槽軌道11和拐角的設置起到雙重密封和固定的效果。而且梯形玻璃槽10帶有一定幅度彎曲效果,使得制成的門窗立體感更強。
上邊框1、下邊框13的內壁上均設置有凸起,增大本新型平開扇鋁型材的強度和穩定性。下邊框13向左延伸的末端設置有“凹”字形的卡槽6,起到固定和密封的效果。下邊框13延伸的長幅度設置使本實用新型在裝配過程中與其它鋁型材的接觸面接較大,有效地增強門窗的密封性,使門窗能達到完全隔音防水的效果。卡槽6右邊設有的擋板5與左邊框2底部設有的擋板5形成一凹槽軌道,不僅增大本的強度和穩定性,還起到固定和密封的效果。左邊框2的凹陷連接處均設置有擋板4,其中上擋板處設有一凸起3。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