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沙發領域,尤其是指一種組合沙發。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展及制造工藝的提高,人們不斷地追求優質的生活體驗,尤其在家具領域,沙發是家居設備里必不可少的家具之一,也是一種比較占據居室空間的家具之一。沙發的空間位置占據太大,使得其他物件難以放置,另外,人們對沙發舒適度的要求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其用于坐靠的功能。目前的沙發具有許許多多不同的樣式,按照大小分,有單人、雙人、三人以上的沙發,但是這些沙發的大小往往固定,其尺寸在出廠時都已經確定。這種固定的方式在搬運、擺設時往往會造成麻煩,而且無法根據用戶自己的意愿來進行調整,只能有一種形式。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能夠自由組合擺放,使用方便的組合沙發。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組合沙發,結構簡單,能夠自由組合擺放,搬運方便,實用性強。為了解決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組合沙發,包括兩側的扶手結構、若干單體沙發和躺椅沙發,所述扶手結構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和躺椅沙發的兩側均設有連接部件,所述單體沙發和躺椅沙發均包括可分離的基座、沙發墊、靠背,單體沙發包括端部沙發和中間沙發,所述端部沙發外側設有固定口,通過連接部件將所述扶手結構、所述單體沙發和躺椅沙發相互連接起來,能夠隨意調整沙發的組合方式,并且拆裝方便,便于移動。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扶手結構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和躺椅沙發的兩側均設有凹槽。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連接部件設置在所述凹槽內,防止連接部件暴露在外面,消除安全隱患,而且連接牢固,節省空間。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連接部件設置為磁鐵塊,且所述磁鐵塊通過粘貼片吸附在所述扶手結構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和躺椅沙發的兩側。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固定口呈L型,所述扶手機構設置在所述固定口內,限定扶手機構,連接牢固。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固定口的底部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與所述扶手結構匹配,進一步牢固扶手結構。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基座設為空心腔體,空心腔體形成一個儲物槽,能夠容納物品,增強沙發的實用性。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沙發,還可以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單體沙發與所述躺椅沙發的底部均設有支腳,支腳支撐沙發脫離地面,方便搬運沙發,而且便于打掃房間,防止沙發受潮,且所述支腳上設有伸縮結構,根據需求調整沙發的高度。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是通過間接部件將多個單體沙發及躺椅沙發連接起來,單體沙發及躺椅沙發連接結構簡單,搬運便捷,組裝方便,而且其組合結構能夠根據需求任意調整,可坐可躺,節省空間。另外單體沙發及躺椅沙發內部為空腔結構,能夠實現儲存功能,增強沙發的實用性。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或者優選地描述,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組合沙發的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組合沙發的端部沙發的示意圖;
其中:1.扶手結構 2.單體沙發 21.端部沙發 22.中間沙發 3.躺椅沙發 4.連接部件 5.基座 6.固定口 7.凹槽 9.限位槽 10.支腳 11.伸縮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參考附圖1和圖2對本實用新型一種組合沙發的實施例做進一步說明:
一種組合沙發,包括兩側的扶手結構1、若干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所述扶手結構1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的兩側均設有連接部件4,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均包括可分離的基座5、沙發墊、靠背,單體沙發2包括端部沙發21和中間沙發22,所述端部沙發21外側設有固定口6,通過連接部件4將所述扶手結構1、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相互連接起來,能夠隨意調整沙發的組合方式,并且拆裝方便,便于移動。
所述扶手結構1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的兩側均設有凹槽7。所述連接部件4設置在所述凹槽7內,防止連接部件4暴露在外面,消除安全隱患,而且連接牢固,節省空間。
所述連接部件4設置為磁鐵塊,且所述磁鐵塊通過粘貼片吸附在所述扶手結構1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的兩側。
所述固定口6呈L型,所述扶手機構1設置在所述固定口6內。
所述固定口6的底部設有限位槽9,所述限位槽9與所述扶手結構1匹配。
所述基座5設為空心腔體,空心腔體形成一個儲物槽,能夠容納物品,增強沙發的實用性。
所述單體沙發2與所述躺椅沙發3的底部均設有支腳10,支腳10支撐沙發脫離地面,方便搬運沙發,而且便于打掃房間,防止沙發受潮,且所述支腳10上設有伸縮結構11,根據需求調整沙發的高度。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