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生活用具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多功能茶壺。
背景技術:
現有的茶壺包括壺體和茶葉筒,茶葉筒為圓筒狀,茶葉筒上開口配有蓋子,茶葉筒上開口處設有外沿,外沿搭在壺體的上開口上,茶葉筒整體懸在壺體內,茶葉筒下開口通過螺紋連接有不銹鋼漏網,但現有的茶壺均是從壺體的上開口處直接倒入開水來泡茶,不具有煮茶功能,而且不能對倒入的水進行過濾殺菌,衛生狀況不甚理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茶壺,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茶壺,包括茶壺本體,所述茶壺本體右側設置有手柄,所述茶壺本體內下部設置有加熱腔,所述加熱腔底部設置有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通過電源進線與外部的插頭相連通;所述茶壺本體內上部右側設置有加液腔,所述加液腔左側設置有茶葉容置腔;所述加液腔下端設置有濾芯,所述濾芯上端位于加液腔內,所述濾芯下端延伸至加熱腔內;所述濾芯上下兩端均設置有多個通流孔,所述濾芯內設置有多個交錯布置的導流板,所述導流板呈水平狀,所述濾芯內填充有殺菌濾料;所述加液腔上端設置有加液口,所述加液口上設置有螺紋連接的蓋子;所述茶葉容置腔下端設置有與加熱腔連通的開口,所述茶葉容置腔內上部設置有環形擋塊,所述茶葉容置腔通過環形擋塊懸掛有茶葉筒;所述茶葉筒上端設置有外翻的翻邊,所述翻邊上設置有弧形提手,所述茶葉筒下端設置有多個侵泡孔;所述茶葉容置腔上端設置有茶葉進口,所述茶葉進口處設置有帶握塊的翻蓋;所述茶壺本體上端左側設置有出水口。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茶壺本體為上大下小設置,且茶壺本體上端面為左高右低傾斜設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殺菌濾料為活性炭。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新型具有過濾、殺菌及煮茶功效,導流板的設置,在不提高濾芯總高度的情況下,極大的提高了水在濾芯內的行程,使得殺菌濾料與水有充分的接觸時間,從而提升過濾殺菌效果,提高水質,保證人們飲茶衛生;通過茶葉筒的設置使得茶水分離,不影響飲茶口感,而且使得茶葉的更換變的方便;翻蓋及蓋子的設置,提高了茶壺本體的密閉情況,安全衛生。
綜上所述,本新型有過濾、殺菌及煮茶功效,提高水質,保證人們飲茶衛生,使得茶水分離,不影響飲茶口感,而且使得茶葉的更換變的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多功能茶壺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茶壺本體,2-加熱腔,3-加熱裝置,4-電源進線,5-插頭,6-手柄,7-濾芯,8-導流板,9-通流孔,10-加液腔,11-加液口,12-蓋子,13-茶葉容置腔,14-環形擋塊,15-翻邊,16-茶葉進口,17-翻蓋,18-握塊,19-弧形提手,20-茶葉筒,21-出水口,22-侵泡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一種多功能茶壺,包括茶壺本體1,所述茶壺本體1右側設置有手柄6,所述茶壺本體1內下部設置有加熱腔2,所述加熱腔2底部設置有加熱裝置3,所述加熱裝置3通過電源進線4與外部的插頭5相連通;所述茶壺本體1內上部右側設置有加液腔10,所述加液腔10左側設置有茶葉容置腔13;所述加液腔10下端設置有濾芯7,所述濾芯7上端位于加液腔10內,所述濾芯7下端延伸至加熱腔2內;所述濾芯7上下兩端均設置有多個通流孔9,所述濾芯7內設置有多個交錯布置的導流板8,所述導流板8呈水平狀,所述濾芯7內填充有殺菌濾料;所述加液腔10上端設置有加液口11,所述加液口11上設置有螺紋連接的蓋子12;所述茶葉容置腔13下端設置有與加熱腔2連通的開口,所述茶葉容置腔13內上部設置有環形擋塊14,所述茶葉容置腔13通過環形擋塊14懸掛有茶葉筒20;所述茶葉筒20上端設置有外翻的翻邊15,所述翻邊15上設置有弧形提手19,所述茶葉筒20下端設置有多個侵泡孔22;所述茶葉容置腔13上端設置有茶葉進口16,所述茶葉進口16處設置有帶握塊18的翻蓋17;所述茶壺本體1上端左側設置有出水口21。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新型具有過濾、殺菌及煮茶功效,導流板8的設置,在不提高濾芯7總高度的情況下,極大的提高了水在濾芯7內的行程,使得殺菌濾料與水有充分的接觸時間,從而提升過濾殺菌效果,提高水質,保證人們飲茶衛生;通過茶葉筒20的設置使得茶水分離,不影響飲茶口感,而且使得茶葉的更換變的方便;翻蓋17及蓋子12的設置,提高了茶壺本體1的密閉情況,安全衛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