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床上用品領域,尤其是一種能夠隨意調節舒適度的多功能組合式床墊。
背景技術:
人生的三分之一是在睡眠中度過的,衡量人們是否擁有“健康睡眠”的四大標志是:睡眠充分,時間足,質量好,效率高;入睡容易;睡眠連續,不會中斷;睡眠深適,醒來倦意全消等。睡眠質量的好壞與床墊息息相關,消費者在選擇床墊時可從床墊的通透性、減壓性、支撐度、服貼性、床面張力、睡眠溫度和睡眠濕度等方面來選購類型合適、品質優良的床墊。由于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比如體重、身高、胖瘦以及個人生活習慣、喜好等,人們在選購床墊時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氣候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條件綜合考慮予以選擇。其中最基本的要求是仰臥時能保持腰椎生理前凸,身體曲線正常;側臥時以不使腰椎彎曲、側彎為主。
由于各種使用者對于床墊的不同要求,由于現有的床墊為一體式結構,這就使得不同人群需要選購不同種類的床墊,例如對于兒童群體,由于身體發育較快,需要在不同的年齡段更換相應的床墊,更換下來的床墊只能廢氣,極其浪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由多層結構疊加組成,智能調節層由七塊密度不同的高彈棉模塊組成,能夠根據需要進行更換組合,組合方便,適用于各種類型的使用者的能夠隨意調節舒適度的多功能組合式床墊。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能夠隨意調節舒適度的多功能組合式床墊,包括多層組合床墊,所述多層組合床墊由舒適貼身層、智能調節層和支撐結構層組成,其中舒適貼身層設于智能調節層的頂部,智能調節層設于支撐結構層的頂部,舒適貼身層、智能調節層和支撐結構層相互獨立;所述智能調節層由七塊高彈棉模塊依次排列組成,七塊高彈棉模塊包含四種不同密度的高彈棉模塊,分別是第一高彈棉模塊、第二高彈棉模塊、第三高彈棉模塊和第四高彈棉模塊,其中第一高彈棉模塊、第二高彈棉模塊和第三高彈棉模塊分別設有兩塊,第四高彈棉模塊設有一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舒適貼身層、智能調節層和支撐結構層均為可拆卸式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舒適貼身層的材料為天然乳膠或太空記憶棉或高彈舒緩棉。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多層組合床墊的外部包裹一層布套,該布套為可拆卸式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支撐結構層內設有數個橄欖形彈簧,均勻點陣排布,橄欖形彈簧置于彈簧袋內,數個彈簧袋相互連接為一體,橄欖形彈簧縱向垂直設置。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能夠隨意調節舒適度的多功能組合式床墊由多層結構疊加組成,智能調節層由七塊密度不同的高彈棉模塊組成,能夠根據需要進行更換組合,組合方便,適用于各種類型的使用者,每層結構都能單獨售賣、使用,方便用戶自由組合,避免浪費,值得大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圖;
圖2為智能調節層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布套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智能調節層適用于六歲使用者的一種組合示意圖;
圖5為智能調節層適用于十二歲使用者的一種組合示意圖;
圖6為智能調節層適用于十六歲使用者的一種組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能夠隨意調節舒適度的多功能組合式床墊,包括多層組合床墊,所述多層組合床墊由舒適貼身層1、智能調節層2和支撐結構層3組成,其中舒適貼身層1設于智能調節層2的頂部,智能調節層2設于支撐結構層3的頂部,舒適貼身層1、智能調節層2和支撐結構層3相互獨立,均為可拆卸式結構,舒適貼身層1的材料為天然乳膠或太空記憶棉或高彈舒緩棉;
所述智能調節層2由七塊高彈棉模塊依次排列組成,七塊高彈棉模塊包含四種不同密度的高彈棉模塊,分別是第一高彈棉模塊21、第二高彈棉模塊22、第三高彈棉模塊23和第四高彈棉模塊24,其中第一高彈棉模塊21、第二高彈棉模塊22和第三高彈棉模塊23分別設有兩塊,第四高彈棉模塊24設有一塊;可以根據需要隨意更換位置,適應不同需求;
所述支撐結構層3內設有數個橄欖形彈簧,均勻點陣排布,橄欖形彈簧置于彈簧袋31內,數個彈簧袋31相互連接為一體;
進一步,所述多層組合床墊的外部包裹一層布套4,該布套4同樣為可拆卸式結構。
進一步,所述橄欖形彈簧縱向垂直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及其原理:多層組合床墊的三層結構均為獨立可拆卸式結構,能夠單獨售賣,方便用戶自行購買配件進行組合,適用于各種需求各種類型的用戶。
智能調節層由四種不同密度的七塊高彈棉模塊依次排列組成,可以根據需要隨意更換位置,適應不同需求,滿足不同年齡階段舒適需求,滿足不同體型舒適需求。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