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展臺,尤其是一種卷煙新品推介臺架。
背景技術:
針對卷煙新品推廣時,為提高卷煙新品的銷量,在卷煙新品導入期,需要針對卷煙新品進行宣傳推廣、上柜展示和消費體驗等環(huán)節(jié)來擴大新品的知悉度,以幫助卷煙新品品牌快速上柜。然而,目前的推廣方式,普遍依靠市場銷售人員和零售戶的口頭推介,宣傳力度不夠,消費者認知度不高,缺少更有力的推介措施及推介載體。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卷煙新品推介臺架。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通過上下兩層擺放展示卷煙新品,使用方便,推介方式更直觀,通過二維碼標簽快速便捷地了解卷煙新品的信息,便于卷煙新品的推介宣傳,滿足實際使用需要。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一種卷煙新品推介臺架,它包括矩形底板,所述底板頂部的前端與后端分別設置有前擋板和后擋板,且后擋板的高度大于前擋板的高度,所述底板上表面的左右兩端還各設置有一個側擋板,所述后擋板通過底板上表面左右兩端的側擋板與前擋板相連,所述側擋板具有矩形阻擋部及設置在阻擋部上端的扇形過渡部,底板上表面左端側擋板中的阻擋部與底板上表面右端側擋板中的阻擋部之間的底板上設置有多個隔斷板,所述前擋板上設置有多個第一夾層;
底板上表面左端側擋板中的扇形過渡部與底板上表面右端側擋板中的扇形過渡部之間沿垂直底板的板面方向設置有上層擋板,底板上表面左端側擋板中的扇形過渡部與底板上表面右端側擋板中的扇形過渡部之間沿平行底板的板面方向設置有上層底板且后擋板通過上層底板與上層擋板相連,所述上層底板上設置有多個上層隔斷板,所述上層擋板上設置有多個第二夾層;
所述第一夾層與第二夾層內放置有二維碼標簽。
優(yōu)選的,所述隔斷板的個數為四個,第一夾層的個數為四個;所述上層隔斷板的個數為四個,第二夾層的個數為四個。
優(yōu)選的,卷煙新品推介臺架的整體寬度為380mm,卷煙新品推介臺架的整體高度為275mm。
優(yōu)選的,所述側擋板中的阻擋部與扇形過渡部一體制成。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通過上下兩層擺放展示卷煙新品,使用方便,推介方式更直觀,通過二維碼標簽快速便捷地了解卷煙新品的信息,便于卷煙新品的推介宣傳,滿足實際使用需要。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所述方位詞左、右、上、下均是以圖1所示的視圖為基準定義的,應當理解,所述方位詞的使用不應限制本申請所請求的保護范圍。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所示,一種卷煙新品推介臺架,它包括矩形底板1,所述底板1頂部的前端與后端分別設置有前擋板2和后擋板3,且后擋板3的高度大于前擋板2的高度,所述底板1上表面的左右兩端還各設置有一個側擋板4,所述后擋板3通過底板1上表面左右兩端的側擋板4與前擋板2相連,所述側擋板4具有矩形阻擋部41及設置在阻擋部41上端的扇形過渡部42,底板1上表面左端側擋板4中的阻擋部41與底板1上表面右端側擋板4中的阻擋部41之間的底板1上設置有多個隔斷板11,所述前擋板2上設置有多個第一夾層;
底板1上表面左端側擋板4中的扇形過渡部42與底板1上表面右端側擋板4中的扇形過渡部42之間沿垂直底板1的板面方向設置有上層擋板5,底板1上表面左端側擋板4中的扇形過渡部42與底板1上表面右端側擋板4中的扇形過渡部42之間沿平行底板1的板面方向設置有上層底板6且后擋板3通過上層底板6與上層擋板5相連,所述上層底板6上設置有多個上層隔斷板61,所述上層擋板5上設置有多個第二夾層;
所述第一夾層與第二夾層內放置有二維碼標簽7。
本實用新型采用亞克力板制成,使用時,在多個隔斷板11之間的空檔及多個上層隔斷板61之間的空檔處形成放置卷煙新品的展示框欄,在第一夾層與第二夾層內的二維碼標簽上含有與所對應展示框欄內放置卷煙新品的信息,包括卷煙類型,卷煙新品特征特色,吸味風格,卷煙配方等內容。
如圖1所示,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隔斷板11的個數為四個,第一夾層的個數為四個;所述上層隔斷板61的個數為四個,第二夾層的個數為四個。如此設置,在上層底板6上形成五個展示框欄,在底板1上形成五個展示框欄,共計十個,滿足實際使用需要。其中多個隔斷板11之間的距離及多個上層隔斷板61之間的距離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設定,來滿足寬盒包裝卷煙新品的展放。
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卷煙新品推介臺架的整體寬度為380mm,卷煙新品推介臺架的整體高度為275mm。如此設置,滿足實際使用需要。
在上述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側擋板4中的阻擋部41與扇形過渡部42一體制成。如此設置,增強側擋板4的穩(wěn)固性,滿足實際使用需要。
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或變形仍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