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燒烤爐,具體涉及一種可用于戶外的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及其封裝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戶外野餐以及家庭陽臺庭院自助燒烤備受青睞,而目前市場所售燒烤爐具雖然品種很多,有木炭燒烤爐、電力燒烤爐、微波燒烤爐等,盡管有的爐具可以折疊,材質也有不銹鋼的,傳統的燒烤一般是包括爐體和支撐架,支撐架固定焊接或者組裝在爐體底部,固定式的燒烤爐一般都體積比較大,較為占用空間,不方便搬運、攜帶,特別是野營時,無法裝入汽車尾箱內運輸。而現有的組裝式燒烤爐雖然能夠拆分成幾個部件,以便于攜帶及搬運,但是拆卸時需要使用扳手或者螺絲刀等工具,反之組裝時也需要使用工具,各部件組裝或拆卸繁瑣復雜、費時費力,給使用者帶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該燒烤爐可以解決現有的燒烤爐在搬運過程中容易產生噪音、拆裝過程復雜且功能單一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為了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包括爐體、碳網、烤網、支撐架、固定架和爐蓋,所述碳網置于爐體內,所述爐體上設有進風口,所述爐體包括前側板、后側板、左側板、右側板和底板,所述前、后、左、右側板以及底板形成具有開口的腔體,所述前側板和后側板上端內側相對設有內臺階,所述烤網放置于所述內臺階上,所述支撐架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底板上,所述前側板外側設有把手,所述爐體兩側設有一對可開合的爐蓋,所述爐蓋可拆卸活動連接于所述爐體上,所述前側板和后側板下端內側相對設有支撐臺,所述前側板的外側至少設有兩個方孔,所述固定架能夠分別卡入所述支撐臺和所述方孔中。
優選地,所述固定架能夠分別卡入所述支撐臺和所述方孔中的結構為,所述固定架包括橫梁以及垂直于橫梁兩端的連接件,所述連接件的端部設有向外彎曲的折彎部,所述折彎部與所述橫梁平行,所述折彎部至少一側設有T型卡扣,所述方孔供所述T型卡扣卡入,所述折彎部上設長條形開口,所述支撐臺供所述折彎部的長條形開口卡入。
優選地,所述固定架的橫梁上設有多個通孔,所述橫梁的兩側分別設有擋板,所述固定架為一體成型件。
優選地,所述爐蓋可拆卸活動連接于所述爐體上的結構為,所述爐蓋通過固定軸連接于爐體的前、后側板上,所述前、后側板的上部兩角處分別設有孔洞,所述固定軸具有大頭部和小頭部,所述小頭部從內向外穿過所述孔洞,大頭部用于止檔固定軸,設有卡環穿過小頭部并將固定軸鎖緊在前、后側板上,所述爐蓋包括蓋板和垂直于蓋板的兩側壁,所述側壁的一端設有月牙孔,所述月牙孔的兩端分別設有用于卡在固定軸小頭部的第一卡位和第二卡位,所述第二卡位的孔隙大于月牙孔其他部位的孔隙,所述爐蓋能夠通過第二卡位卡入和拔出固定軸的小頭部。
優選地,所述把手包括兩個相同的固定件和U型手臂,所述固定件一端固定于所述前側板上,所述固定件另一端設有一頭部,所述U型手臂兩端設有U型槽,所述U型槽能夠容置所述頭部,所述頭部和所述U型槽通過螺栓活動連接。
優選地,所述支撐架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底板上的結構為,所述支撐架包括兩根支柱以及連接于所述兩根支柱的連接桿,所述底板四角處設有容置孔供支柱插入,所述左、右側板下端設有螺紋孔,螺絲通過所述螺紋孔將支柱固定于容置孔中。
優選地,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上對稱地設有進風口。
優選地,所述爐體開口處的四周以及爐蓋的兩邊側壁都設有翻邊。
優選地,還包括烤盤和置物架,所述烤盤放置于所述內臺階上,所述置物架的兩端設有掛鉤用于將置物架掛在所述支撐架的連接桿上。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的封裝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一:燒烤完畢后,將爐蓋拉到月牙孔的第二卡位,并輕輕往外用力,將爐蓋從爐體上卸下,再從方孔中取下固定架,然后清洗爐體、碳網、烤網、烤盤、置物架、固定架和爐蓋;
步驟二:將清洗干凈的碳網和置物架放置于爐體內,松開螺絲,從容置孔中拔出支撐架,并將拆卸下來的支撐架放置在爐體內的置物架上;
步驟三:用固定架壓緊支撐架,并將固定架兩端的折彎部卡入前、后側板內側的支撐臺中;
步驟四:分別將烤網和烤盤并排放置在爐體的內臺階上;
步驟五:通過爐蓋兩側的第二卡位將爐蓋裝在爐體兩側的固定軸上,裝好兩個爐蓋后將爐蓋蓋在爐體的開口處并將彼此扣合;
步驟六:最后將封裝好的燒烤爐放置到運輸箱中即可。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使用過程中,固定架可以固定于爐體的左邊或者右邊作為放置調味盒的調味架,左右兩側的爐蓋可以根據使用需要打開不同的角度,分別用作輔助置物架和擋風板;使用結束后,可以將爐蓋拆卸下來,放于水中徹底地清洗;封裝時將支撐架放置于爐體內,此時爐體又作為箱體使用,并用固定架將爐體內的支撐架等物件牢牢地固定在爐體內,然后將兩塊爐蓋裝上并彼此用搭扣扣合。因此在運輸過程中,爐體內的物件不會到處滑動,引起相互碰撞或與爐體內壁發生碰撞而產生令人反感的噪音或產生磨損;同時把手可以固定在兩個常用的狀態(豎直或水平),在運輸過程中即使發生顛簸,U型手臂也不會前后晃動撞擊前側板而發出噪音。本發明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不需要任何的輔助工具,簡單快捷,在運輸過程中,不會產生噪音及磨損,且爐蓋可以拆卸下來進行清洗,提高了消費者的使用效果并延長了產品的使用周期,同時本發明中多個部件一物多用,節能環保。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的爆炸圖;
圖2為本發明中爐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中爐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中固定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中把手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使用中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7為圖6中A處的放大圖;
圖8為本發明使用中的結構示意圖二;
圖9為圖8中B處的放大圖;
圖10為本發明封裝中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11為本發明封裝中的結構示意圖二;
圖12為本發明封裝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爐體,11-前側板,111-方孔,112-支撐臺,12-后側板,121-內臺階,13-左側板,131-螺紋孔,132-進風口,14-右側板,15-底板,151-容置孔,152-螺絲,2-碳網,3-烤網,4-烤盤,5-置物架,51-掛鉤,6-把手,61-固定件,611-頭部,62-U型手臂,621-U型槽,7-支撐架,71-支柱,72-連接桿,73-套筒,8-固定架,81-橫梁,82-連接件,83-折彎部,831-T型卡扣,84-擋板,85-通孔,9-爐蓋,91-月牙孔,92-固定軸,93-卡環,94-第一卡位,95-第二卡位,96-蓋板,97-側壁,98-搭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12中所示,一種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包括爐體1、碳網2、烤網3、支撐架7、固定架8和爐蓋9,所述碳網2置于爐體1內,所述爐體1上設有進風口132,所述爐體1包括前側板11、后側板12、左側板13、右側板14和底板15,所述前、后、左、右側板以及底板形成具有開口的腔體,所述前側板和后側板上端內側相對設有內臺階121,所述烤網3放置于所述內臺階121上,所述支撐架7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底板15上,所述前側板11外側設有把手6,所述爐體1兩側設有一對可開合的爐蓋9,所述爐蓋9可拆卸活動連接于所述爐體1上,所述前側板11和后側板12下端內側相對設有支撐臺112,所述前側板11的外側至少設有兩個方孔111,所述固定架8能夠分別卡入所述支撐臺112和所述方孔111中。如圖6和圖8所示,使用該多功能箱體式戶外燒烤爐時,首先用支撐架7固定于爐體的底板上將整個爐體支撐起來,再碳網2置于爐體1內,木炭置于碳網2上,然后將烤網3置于爐體上部的內臺階上,并將待烤制的物品放于烤網上烤制,固定架8固定于前側板上,用來放置各種調味品盒,可以根據需要將爐蓋9打開一定的角度,當將爐蓋與爐體成水平放置時可作為輔助置物架使用,可放置一些燒烤的食品等,當將爐蓋傾斜放置時,可作為擋風板來檔風;如圖10和圖11所示,使用結束后將支撐架7放置于爐體內的碳網上,并將固定架8置于支撐架上,將其卡入前側板11和后側板12下端內側的支撐臺112內,從而固定架8將支撐架等物品壓緊在爐體內,同時可將爐蓋拆下來放于水中徹底清洗后再次裝在爐體上并彼此扣合,使燒烤爐形成一個封閉的箱體(如圖12所示)。本發明中的固定架8在使用中作為放置調味品的調味架,封裝時又作為固定架將支撐架等物件牢牢地固定在爐體內,因此在搬運過程中不會因為支撐架等物件相互碰撞或與爐體產生碰撞而引起的噪音以及損壞,爐蓋打開后可作為輔助置物架或擋風板,同時能夠拆卸下來進行徹底的清洗,有利于消費者的身心健康。
其中,所述左側板13和右側板14上對稱地設有進風口132,所述前側板11的外側左右兩邊分別設有兩個方孔111。根據使用者的使用習慣,可以將固定架隨意地放置于左手邊或者右手邊,方便燒烤時使用調味品。所述爐體1開口處的四周以及爐蓋9的兩邊側壁97都設有翻邊,所述兩爐蓋9扣合后通過搭扣98鎖緊。翻邊的人性化設計,是為了防止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不小心刮傷手指等部位,而此種事件之前時常發生。通過搭扣98將兩個爐蓋緊緊地鎖扣在一起,防止運輸過程中由于顛簸爐蓋被震開,當然也可以常用其他常用的結構將兩者鎖緊。還包括烤盤4和置物架5,所述烤盤4放置于所述內臺階121上,所述置物架的兩端設有掛鉤51用于將置物架掛在所述支撐架的連接桿72上。烤盤與烤網并排放置,可用于燒烤一些湯汁較多的食物、快熟的食物或者作為對已經烤熟的食物添加調味品的平臺。所述置物架一方面用于存放一些較大件的物品、燒烤輔件等,另一方面可以增強支撐架的支撐強度。
如圖4和圖10所示,所述固定架8能夠分別卡入所述支撐臺112和所述方孔111中的結構為,所述固定架8包括橫梁81以及垂直于橫梁81兩端的連接件82,所述連接件82的端部設有向外彎曲的折彎部83,所述折彎部與所述橫梁平行,所述折彎部83至少一側設有T型卡扣831,所述方孔111供所述T型卡扣831卡入,所述折彎部83上設長條形開口,所述支撐臺112供所述折彎部83的長條形開口卡入。在燒烤時,固定架8通過兩側的T型卡扣831固定在前側板的兩個方孔111中,作為調料架使用;封裝時,固定架8通過兩端的折彎部83上設有的長條形開口插入到前、后側板的支撐臺112上,而將支撐架等物件固定在爐體中。所述固定架8的橫梁81上設有多個通孔85,所述橫梁81的兩側分別設有擋板84,所述固定架8為一體成型件。一些小型的調料盒可以直接插入固定架上的通孔中,而對一些較大的調料盒可放置在橫梁上,橫梁上設置的擋板可以防止調料盒摔落。
如圖3和圖7所示,所述爐蓋9可拆卸活動連接于所述爐體1上的結構為,所述爐蓋9通過固定軸92連接于爐體1的前、后側板上,所述前、后側板的上部兩角處分別設有孔洞,所述固定軸92具有大頭部和小頭部,所述小頭部從內向外穿過所述孔洞,大頭部用于止檔固定軸92,設有卡環93穿過小頭部并將固定軸鎖緊在前、后側板上,所述爐蓋9包括蓋板96和垂直于蓋板的兩側壁97,所述側壁97的一端設有月牙孔91,所述月牙孔91的兩端分別設有用于卡在固定軸92小頭部的第一卡位94和第二卡位95,所述第二卡位95的孔隙大于月牙孔91其他部位的孔隙,所述爐蓋9能夠通過第二卡位95卡入和拔出固定軸的小頭部。所述卡環93能夠將固定軸固定于前、后側板上,所述爐蓋9通過月牙孔卡在固定軸92的小頭部上,通過抽拉爐蓋使爐蓋的月牙孔在固定軸上滑動,如圖8和圖9所示,當將月卡孔上的第一卡位94卡在固定軸上時,爐蓋與爐體的開口處成水平狀態,此時爐蓋可作為輔助置物架使用,方便燒烤者拿去物品,如圖6和圖7所示,當將月卡孔上的第二卡位95卡在固定軸上時,爐蓋與爐體的開口處成135°(當然也可以形成其他的角度,此處只作為一個實施例),可作為擋風板。可以根據使用需要和風向,將兩個爐蓋都當做輔助置物架或者都作為擋風板亦或一邊作為擋風板一邊作為輔助置物架。第二卡位95的空隙設得大一些方便將爐蓋裝在爐體上或卸下,當第二卡位卡在固定軸上時,需要往外用力方可卸下爐蓋,而當爐蓋作為輔助置物板使用時,爐蓋亦不會從固定軸上脫離,安全可靠。
如圖5所示,所述把手6包括兩個相同的固定件61和U型手臂62,所述固定件61一端固定于所述前側板11上,所述固定件另一端設有一頭部611,所述U型手臂62兩端設有U型槽621,所述U型槽能夠容置所述頭部611,所述頭部611和所述U型槽621通過螺栓活動連接。把手的U型手臂兩端分別與固定件連接,使用時將U型手臂用力拉直,其位置與爐體的前側板成垂直方向,方便使用者手部插入;放置于車內等運輸工具運輸時,將U型手臂按下,使其固定在于爐體的前側板相平行的位置,因此在運輸過程中即使發生顛簸,U型手臂也不會前后晃動撞擊前側板而發出噪音。
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支撐架7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底板15上的結構為,所述支撐架7包括兩根支柱71以及連接于所述兩根支柱的連接桿72,所述底板15四角處設有容置孔151供支柱71插入,所述左、右側板下端設有螺紋孔131,螺絲152通過所述螺紋孔131將支柱71固定于容置孔151中。本爐體用兩個支撐架將其支撐,將支撐架的立柱插入底板的容置孔內,支撐柱的直徑略小于容置孔的直徑,為了進一步固定支撐架,采用梅花螺絲將支柱鎖緊。也可以采用套筒式固定結構,即另設有套筒73,先將套筒插入并固定在容置孔內,再將支撐柱插入套筒內。連接桿可以焊接在兩根支柱的中部位置,也可以與支柱活動連接,可以隨意調整連接桿的位置,例如在連接桿的兩端設有連接部供立柱穿過,并通過螺栓等將連接部鎖緊,使得連接桿固定在立柱的某個位置。為了減輕重量和節省材料,支柱和連接桿可為中空的圓柱體結構。為了方便使用可以在立柱的一端設有軟腳墊,或者設有滾輪方便燒烤爐在使用過程中移動。
本發明的封裝方法步驟如下:
步驟一:燒烤完畢后,將爐蓋拉到月牙孔的第二卡位,并輕輕往外用力,將爐蓋從爐體上卸下,再從方孔中取下固定架,然后清洗爐體、碳網、烤網、烤盤、置物架、固定架和爐蓋;
步驟二:將清洗干凈的碳網和置物架放置于爐體內,松開螺絲,從容置孔中拔出支撐架,并將拆卸下來的支撐架放置在爐體內的置物架上;
步驟三:用固定架壓緊支撐架,并將固定架兩端的折彎部卡入前、后側板內側的支撐臺中;
步驟四:分別將烤網和烤盤并排放置在爐體的內臺階上;
步驟五:通過爐蓋兩側的第二卡位將爐蓋裝在爐體兩側的固定軸上,裝好兩個爐蓋后將爐蓋蓋在爐體的開口處并將彼此扣合;
步驟六:最后將封裝好的燒烤爐放置到運輸箱中即可。
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