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自動控制技術領域,更具體的說是涉及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裝置及電飯鍋。
背景技術:
電飯鍋的煮飯過程一般包括四個階段:泡米-加熱-沸騰-燜飯,不同的階段采用不同的加熱功率。
電飯鍋的主體底部設置有底部感溫包,能夠實時感應鍋底的溫度,控制器通過檢測底部感溫包的溫度來判斷電飯鍋當前處于哪個階段。例如,某款電飯鍋,當底部感溫包溫度<60°時,為泡米階段;當60°≤底部感溫包溫度≤80°時,為加熱階段;80°<底部感溫包溫度≤120°時,為沸騰階段;當底部感溫包溫度>120°時,為燜飯階段,燜飯階段的平均功率只有50W左右。
在實際使用時,有些用戶通常喜歡使用熱水煮飯,此時,底部感溫包溫度上升比較快,飯沒有充分沸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就飆升到120°,從而使煮飯過程過早進入燜飯階段,導致米飯沒有熟透、夾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申請提供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裝置及電飯鍋,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底部感溫包溫度上升過快導致米飯沒熟透的技術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第一方面,本申請提供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所述電飯鍋包括:內膽、加熱盤、用于感應鍋底溫度的底部感溫包和用于感應鍋蓋處溫度的頂部感溫包,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
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是否處于沸騰階段;
當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所述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后,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
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
當確定所述鍋底升溫過快后,控制所述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控制所述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是否處于沸騰階段,包括:
判斷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二預設溫度及第三預設溫度之間的大小關系;
如果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等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則確定所述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
其中,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所述第一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
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包括:
當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第四預設溫度,且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
當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或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所述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溫度未出現升溫過快;
其中,所述第四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所述第五預設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
可選地,所述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包括:
按照預設周期,采集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
第二方面,本申請提供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裝置,所述電飯鍋包括:內膽加熱盤,用于感應鍋底溫度的底部感溫包和用于感應鍋蓋處溫度的頂部感溫包,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是否處于沸騰階段;
第二獲取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模塊確定所述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后,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
第二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
控制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二判斷模塊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后,控制所述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控制所述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可選地,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具體用于:
判斷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二預設溫度及第三預設溫度之間的大小關系;
如果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等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則確定所述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
其中,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所述第一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
可選地,所述第二判斷模塊,包括:
比較子模塊,用于將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四預設溫度和第五預設溫度進行比較;
第一確定子模塊,用于當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第四預設溫度,且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
第二確定子模塊,用于當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或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所述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溫度未出現升溫過快;
其中,所述第四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所述第五預設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
第三方面,本申請提供一種電飯鍋,包括內膽、加熱盤、鍋蓋、底部感溫包、頂部感溫包和控制器;
所述加熱盤設置在所述電飯鍋主體內,用于為所述內膽加熱;
所述底部感溫包設置在所述電飯鍋主體底部,用于采集所述內膽鍋底的溫度;
所述頂部感溫包設置在所述鍋蓋上,用于采集所述鍋蓋處的溫度;
所述控制器的第一輸入端與所述底部感溫包電連接、第二輸入端與所述頂部感溫包電連接,輸出端與所述加熱盤電連接,所述控制器用于:
當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所述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后,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當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時,控制所述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控制所述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可選地,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判斷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二預設溫度及第三預設溫度之間的大小關系;
如果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等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則確定所述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
其中,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所述第一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
可選地,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時,具體用于:
當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第四預設溫度,且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
當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或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所述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溫度未出現升溫過快;
其中,所述第四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所述第五預設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申請提供的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在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同時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并根據這兩個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如果確定鍋底升溫過快,則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由此可見,當確定鍋底升溫過快時,停止為鍋底加熱,防止鍋底溫度繼續上升導致過早進入燜飯階段的現象出現;當鍋底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啟動加熱,從而使電飯鍋內的米飯能夠充分沸騰,保證米飯熟透。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提供的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2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另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3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裝置的框圖;
圖4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第二判斷模塊的框圖;
圖5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飯鍋的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申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申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在電飯鍋的實際使用過程中,有些用戶通常用熱水煮飯,此種情況下,電飯鍋的底部溫度上升較快,米飯沒有充分沸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迅速飆升到120℃,從而使電飯鍋過早進入燜飯階段,導致米飯夾生沒熟透。本發明提供的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在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同時采集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如果用熱水煮飯,只需1-2min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從100℃上升到108℃,由于鍋底溫度短時間內上升到100℃以上,而頂部感溫包并未與鍋內的蒸汽充分接觸,導致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在90℃以下,通過此特點可以判斷鍋底升溫是否過快,如果鍋底升溫過快,則停止加熱,直到鍋底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重新啟動加熱,從而使米飯充分沸騰,能夠完全熟透。下面將結合本發明的實施例詳細介紹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
請參見圖1,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其中,電飯鍋包括內膽、加熱盤、底部感溫包、頂部感溫包和控制器,底部感溫包用于采集電飯鍋底部的溫度,頂部感溫包用于采集電飯鍋內頂部的溫度,這兩個感溫包采集到的溫度提供給控制器,控制器根據感溫包采集的溫度控制加熱盤輸出相應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該方法應用于所述控制器中。如圖1所示,該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驟:
S110,獲取底部感溫包的溫度。
S120,當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
電飯鍋的煮飯主要分成4個階段:泡米、加熱、沸騰和燜飯,不同的階段采用不同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控制器通過檢測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當前煮飯處于哪個階段。例如,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60℃時,為泡米階段;當60℃≤底部感溫包的溫度≤85℃時,為加熱階段;當85℃<底部感溫包的溫度≤120℃時,為沸騰階段;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120℃時,為燜飯階段。根據該實例,若檢測到85℃<底部感溫包的溫度≤120℃時,確定電飯鍋當前處于沸騰階段,此時,同時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為下一步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溫度上升是否過快做準備。此實例中,85℃為第二預設溫度,120℃為第三預設溫度。
在本發明的其它實施例中,第二預設溫度和第三預設溫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定其它數值,本發明對此并不限定。
S130,根據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如果是,則執行S140;如果否,則按原有邏輯控制加熱盤進行加熱。
當底部感溫包溫度達到100℃時,內膽里才開始產生水蒸氣,頂部感溫包的溫度開始上升。
例如,如果用常溫水煮飯,底部感溫包溫度從100°升到108℃時,需要4min~6min,經過4min~6min蒸氣的傳熱,頂部感溫包溫度會達到90°以上。如果用熱水煮飯,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從100℃升到108℃時,只需1min~2min。頂部感溫包由于與蒸氣接觸的時間不長,此時頂部感溫包溫度在90℃以下。因此,當底部感溫包溫度≥108℃,而頂部感溫包≤90℃時,可判定電飯鍋鍋底溫升過快,此實例中,108℃為第四預設溫度,90℃為第五預設溫度。
在本發明一些實施例中,第四預設溫度通常設置為105℃~110℃,第五預設溫度通常設置為90℃~95℃。在本發明的其它實施例中,還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設定為其它數值范圍。
S140,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如果判斷出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則控制加熱盤暫停加熱,直到檢測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例如,103℃)后,控制加熱盤重新按照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第一預設溫度通常設置為100℃~105℃,當然,也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設定為其它數值,本發明對此并不限定。
如果判斷出電飯鍋的鍋底溫度不存在升溫過快的現象,則繼續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是否處于燜飯階段;如果底部感溫包的溫度>120℃,則確定電飯鍋處于燜飯階段,并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如果85℃<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120℃,則確定仍處于沸騰階段,則控制加熱盤仍按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并控制加熱盤以燜飯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本實施例提供的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在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同時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并根據這兩個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如果確定鍋底升溫過快,則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由此可見,當確定鍋底升溫過快時,停止為鍋底加熱;當鍋底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啟動加熱,從而使電飯鍋內的米飯能夠充分沸騰,保證米飯熟透。避免鍋底升溫過快米飯沒有充分沸騰就進入燜飯階段而導致米飯夾生的現象出現。
請參見圖2,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另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的流程圖,該方法介紹了煮飯的整個過程,如圖2所示,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210,按照第一預設周期獲取底部感溫包的溫度;例如,第一預設周期可以是10s,或者,5s。
S220,當檢測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60℃時,確定電飯鍋當前處于泡米階段。
S230,控制加熱盤以泡米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S240,當檢測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60℃,且小于等于85℃時,確定電飯鍋當前處于加熱階段;
S250,控制加熱盤以加熱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S260,當檢測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85℃,且小于等于120℃時,確定電飯鍋當前處于沸騰階段。
S270,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S280,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按照第二預設周期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例如,第二預設周期可以是10s,當然,也可以是其它預設溫度。
S290,判斷是否存在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108℃,且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90℃的現象;如果是,則執行S2100;如果否,則執行S2120。
S2100,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并繼續檢測底部感溫包的溫度;
S2110,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103℃時,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S2120,檢測底部感溫包的溫度是否大于120℃,如果是,則執行S2130;如果否,則執行S2140。
S2130,確定電飯鍋當前處于燜飯階段,并控制加熱盤以燜飯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S2140,確定電飯鍋當前處于沸騰階段,并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本實施例提供的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方法,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同時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并根據這兩個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如果確定鍋底升溫過快,則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由此可見,當確定鍋底升溫過快時,停止為鍋底加熱;當鍋底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啟動加熱,從而使電飯鍋內的米飯能夠充分沸騰,避免鍋底升溫過快米飯沒有充分沸騰就進入燜飯階段而導致米飯夾生的現象出現。
對于前述的各方法實施例,為了簡單描述,故將其都表述為一系列的動作組合,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知悉,本申請并不受所描述的動作順序的限制,因為依據本申請,某些步驟可以采用其他順序或者同時進行。其次,本領域技術人員也應該知悉,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實施例均屬于優選實施例,所涉及的動作和模塊并不一定是本申請所必須的。
相應于上述的方法實施例,本發明還提供了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裝置的實施例。
請參見圖3,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裝置的框圖,該裝置應用于電飯鍋中,其中,電飯鍋包括內膽、加熱盤、底部感溫包、頂部感溫包,底部感溫包用于采集電飯鍋底部的溫度,頂部感溫包用于采集電飯鍋內頂部的溫度,這兩個感溫包采集到的溫度提供給該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根據感溫包采集的溫度控制加熱盤輸出相應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如圖3所示,該裝置包括第一獲取模塊110、第一判斷模塊120、第二獲取模塊130、第二判斷模塊140和控制模塊150。
第一獲取模塊110,用于獲取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
第一判斷模塊120,用于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是否處于沸騰階段。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第一判斷模塊120具體用于:判斷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二預設溫度及第三預設溫度之間的大小關系;如果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等于第三預設溫度,則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其中,所述第三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第一預設溫度大于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第三預設溫度。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第二預設溫度可以設定為85℃,第三預設溫度可以設定為120℃。
第二獲取模塊130,用于當第一判斷模塊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后,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
當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每10s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
第二判斷模塊140,用于根據所述底部感溫包和所述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所述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
請參見圖4,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第二判斷模塊的框圖,本實施例中,第二判斷模塊包括:比較子模塊141、第一確定子模塊142和第二確定子模塊143。
比較子模塊141,用于將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四預設溫度和第五預設溫度進行比較;
第一確定子模塊142,用于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第四預設溫度,且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
第二確定子模塊143,用于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第四預設溫度,或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電飯鍋的鍋底溫度未出現升溫過快;
其中,第四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所述第五預設溫度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
例如,當底部感溫包溫度≥108℃,而頂部感溫包≤90℃時,可判定電飯鍋鍋底溫升過快,此實例中,108℃為第四預設溫度,90℃為第五預設溫度。
控制模塊150,用于當第二判斷模塊確定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后,控制所述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控制所述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第一預設溫度通常可以設定為100℃~105℃。
本實施例提供的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裝置,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同時根據這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如果確定鍋底升溫過快,則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由此可見,當確定鍋底升溫過快時,停止為鍋底加熱;當鍋底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啟動加熱,從而使電飯鍋內的米飯能夠充分沸騰,避免鍋底升溫過快米飯沒有充分沸騰就進入燜飯階段而導致米飯夾生的現象出現。
相應于上述的電飯鍋加熱溫度控制裝置,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電飯鍋。
請參見圖5,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種電飯鍋的原理框圖,電飯鍋包括內膽、加熱盤、鍋蓋、底部感溫包、頂部感溫包和控制器;
其中,加熱盤設置在電飯鍋主體內,用于為內膽加熱。
底部感溫包設置在電飯鍋主體底部,用于采集內膽鍋底的溫度;
頂部感溫包設置在鍋蓋上,用于采集內膽內頂部的溫度;
如圖5所示,頂部感溫包210與控制器220的第一輸入端電連接,底部感溫包230與控制器220的第二輸入端電連接。加熱盤240與控制器的輸出端電連接。
控制器220,用于當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后,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根據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當確定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時,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控制器220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具體用于:判斷底部感溫包的溫度與第二預設溫度和第三預設溫度之間的大小關系;如果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等于第三預設溫度,則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
例如,當85℃<底部感溫包的溫度≤120℃時,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此實例中,第二預設溫度為85℃,第三預設溫度為120℃。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控制器220判斷鍋底升溫是否過快時具體用于:
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等于第四預設溫度,且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等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電飯鍋的鍋底升溫過快;
當底部感溫包的溫度小于第四預設溫度,或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大于第五預設溫度時,確定電飯鍋的鍋底溫度未出現升溫過快;
其中,第四預設溫度大于第二預設溫度且小于第三預設溫度;第五預設溫度小于第四預設溫度。
例如,第四預設溫度通常設置為105℃~110℃,第五預設溫度通常設置為90℃~95℃。在本發明的其它實施例中,還可以根據實際需求設定為其它數值范圍。
本實施例提供的電飯鍋,控制器在根據底部感溫包的溫度確定電飯鍋處于沸騰階段時,同時獲取底部感溫包和頂部感溫包的溫度,并根據這兩個溫度判斷電飯鍋的鍋底是否升溫過快;如果確定鍋底升溫過快,則控制加熱盤停止加熱,直到底部感溫包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控制加熱盤以沸騰階段的加熱功率進行加熱。由此可見,當確定鍋底升溫過快時,停止為鍋底加熱;當鍋底的溫度降低到第一預設溫度后再啟動加熱,從而使電飯鍋內的米飯能夠充分沸騰,避免鍋底升溫過快米飯沒有充分沸騰就進入燜飯階段而導致米飯夾生的現象出現。
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對于實施例公開的裝置而言,由于其與實施例公開的方法相對應,所以描述的比較簡單,相關之處參見方法部分說明即可。
最后,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裝置時以功能分為各種單元分別描述。當然,在實施本申請時可以把各單元的功能在同一個或多個軟件和/或硬件中實現。
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申請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申請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可以存儲在存儲介質中,如ROM/RAM、磁碟、光盤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申請各個實施例或者實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申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申請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申請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